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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五篇

时间:2023-12-25 11:37:31 浏览量: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五篇

  根据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认真开展专项行动,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1

  根据市公司党委干部大会精神和全市维稳工作要求,我残联按照《XXXXX》文件精神,认真细致进行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为搞好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油田公司党委干部大会精神和全市维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XXXXX》文件精神,提高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积极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和信访突出问题,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深入基层解民忧,化解矛盾促和谐”的要求,认真努力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设置机构,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我残联把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抓实抓好,取得实际成效,经过认真研究,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理事长XXX同志任组长,副理事长XXX、XXX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与此同时,根据《XXXXX》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研,收集各方意见,化大力气,做到“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方法步骤、检查督促”五个明确,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确保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三、明确范围,扎实推进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搞好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残联明确工作范围、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坚持自上而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评,形成真抓实干、齐抓共管新局面。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信息排查、报告、处理、督办、反馈、通报、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流程,扎实推进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参照理事长联系点制度和分管单位原则,对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划分了工作范围,原则上要求领导小组组长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1件,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2件,一般干部职工排查化解案件不少于3件。属于包案解决的,包案案件按期处结率达到100%,力求取得排查化解工作的明显成效。

  2、领导小组成员和干部职工要深入到各镇(街道)、社区(村)和部门单位,进行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集中排查化解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保持信访形势平稳,为我们党胜利召开十八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力求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三是实现集体上访排查化解率达90%以上,无重大越级信访事件。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成员和干部职工要集中精力,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管理台账,及时排查存在的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做到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反映问题、涉及人数、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在内的案件台账,按时报送上级部门。

  4、落实排查化解措施,确保完成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一是及时化解。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及时就地解决;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采取救助、救济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包案化解。对突出的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要实行包案化解协调,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督办化解。通过建立联系点、现场办公、联合办案等方式,督促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四是牵头化解。对本级无法化解的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隐患,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上报上级部门,确定牵头部门协调处理。

  四、真抓实干,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我残联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本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我残联下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XX人次,排查出矛盾纠纷XX个,化解矛盾纠纷XX个,做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残疾人人解愁,化解矛盾,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我残联接待上访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XXX人次,调查处理来信XX件,做到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在搞好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我残联切实抓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努力落实对参保残疾人的优待扶持,确保残疾人老有所养;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切实纳入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帮助无业、重度和农村残疾人尽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残疾人有基本稳定的生活保障。

  我残联按照《XXXXX》文件精神,认真努力工作,取得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初步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我残联深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常抓不懈,为社会更加稳定和谐、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与贡献。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产品质量安全及人事、劳资纠纷等问题为排查重点,内外结合,多措并举,全面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县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近段时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广泛宣传,重点排查。

  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将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关注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宣传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企业责任意识;并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分析我局内部和外部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因素,确保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将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管,确保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更加进一步了加大对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查找问题,坚决堵塞漏洞,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实履行好职责。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信息,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3

  一年来,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矛盾纠纷股调的耐心指导下,我镇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

  镇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来,我镇将“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首要任务。二是坚定扛起属地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一起抓,并建立矛盾纠纷划片包干台账,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对于突出问题和矛盾,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矛盾双方进行研究会商,最大限度调解矛盾纠纷。

  (二)全面摸排,突出重点

  我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多方式深入开展纠纷“全覆盖”排查,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实行“拉网式排查”,对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特定利益群体等重点人员做到“逐个排查”,全面收集各类苗头性、趋向性、行动性信息,建立了矛盾纠纷台账,做到矛盾纠纷全面掌控。

  (三)全面化解,有效调处

  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难易程度,我镇按上级要求全面推行四级调处制度,对群众之间发生的吵架等小纠纷,由村(社区)和网格员进行调处;对一般纠纷,由村(社区)组织前期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婚烟家庭、邻里关系、经济争议等易激化为“民转刑”命案的重大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由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包案领导、调处工作组和工作期限,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截至目前,我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0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6起,邻里纠纷48起,其它矛盾纠纷16起。实现了新矛盾纠纷“大事不出镇,小事少出村”的目标,保障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镇、村干部工作会,对干部进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行培训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村(社区)利用党员、社员代表开展矛盾纠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镇、村两级通过微信、QQ、广播、会议等形式对全镇广大群众宣传矛盾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民转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鲜活的事例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采取集中宣传和张贴宣传标语的形式,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倡导良好乡风民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全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镇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陈年矛盾纠纷依然存在调解难度大、调解结果不理想的问题,在原有矛盾纠纷上易引起新的矛盾纠纷。二是个别村存在对小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2.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3.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持续营造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4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主要成效

  按照闽人调(20xx)1号和南人调(20xx)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在全县组织一次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

  1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精心部署矛盾纠纷工作。 为切实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第一要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稳定形势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县委或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每月安排4位处级领导带班接访,县委五套班子成员分别挂乡(镇)下访解决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县综治委成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20多个县直相关负责人组成。今年来,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动员会,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直党委综治委、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党委

  2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臵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臵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臵信访人在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臵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臵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臵。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4、重心下移,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 一是完善覆盖全县的县、乡、村、警务区、“二会”、村民义务联防五级组织网络,将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延伸到基层,实现抓

  3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宁、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构筑了以信访局的矛盾纠纷接访,综治、司法行政的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调处三大职能为基础,由县、乡两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对各部门分散的调解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联动协作的工作局面,提高调处工作的效力,在加强联调的同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定

  4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臵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臵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我们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和分类,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突出问题和调处工作的切入点,并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今年我县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纠纷类型:以山林纠纷、婚姻纠纷和生产经营性纠纷为主;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前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还在进行中,发生山林边界、权属纠纷多;二是近些年外出务工人员多,由于城乡差距和婚姻观念转变导致离婚纠纷多;三是我县兴建许多水电开发项目,引发当地村民与业主之间征地拆迁、林地、农田淹没补偿等纠纷多;针对我县矛盾纠纷的特点、类型以及发生的动向、规律,下阶段我们将以开展“平安政和”创建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重大矛盾纠纷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全县社会稳定分析出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县级挂牌督办,按要求逐一抓好落实。县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村(居)督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每季度召开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分析会,共同商讨维稳对策。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的村(居)由县有关领导牵头,抽调县直有关部门人员

  5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辖5个乡4个镇和1个街道,共设10个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20间,面积约380平方米,10部电话,5辆摩托车,1台电脑。县机构编制委核定我县10个司法所行政编制共16名,现有司法助理员8名,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06)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闽财行(2006)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进行规划,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县委政府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针对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配备问题,县委、政府、组织部根据我局汇报和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同意给予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7长,与乡镇政府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政法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5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

  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

  (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

  (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

  (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

  (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

  (5)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

  (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

  (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调解申请书;

  (4)调查笔录;

  (5)证据材料;

  (6)调解笔录;

  (7)调解协议书;

  (8)回访记录;

  (9)附卷材料。

  3、中心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中心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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