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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五篇

时间:2023-12-04 15:10:21 浏览量: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五篇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具有重要作用。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五篇。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会会议精神,对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刚才,魏波同志宣读了《曲沃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水利、环保、住建和史村镇、高显镇、北董乡的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可以看出,大家对于抓好此项工作信心十足、决心很大。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习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习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建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组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县域河湖情况调查摸底,实行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要围绕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全县正在深入开展的“五城联创”活动,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要明确目标原则,准确把握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关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迅速行动,加快治理,使县域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9月底前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两级河长制,切实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强化系统治理,分河道、分项目制定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分段控制、分类治理、分步推进,确保全流域、全过程治理。

  (二)要压实河长职责,形成治水合力。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河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科室、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河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职,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河长制办公室要抓好河长制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河长和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要建立河湖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监管渠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承担的任务逐一研究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三)要紧扣重点任务,持续强化举措。河长制的实质在于系统治理,必须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要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处理好上下流、左右岸关系,促进河湖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强执法监管,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侵占水岸线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行为。二要治好水。以水质保护为重点,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切实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要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快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有效控制河流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要开展钢铁、焦化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加快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要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化肥、农药施用量控制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要加强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重点推进浍河河道综合治理。对于这项工作,刘市长已做过两次专门批示,要求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水质达标。会后,刘泳同志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合理的治理举措,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全面付诸实施,确保达到消除污染、净化水质、改善环境的良好效果。三要护好水。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备用水源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重点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要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力实施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周边生态环境,开展水生生物种植及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四要用好水。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水生态环境优势加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将防洪保安与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社会化功能相结合,与生态城市、环城水系、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对县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使河道成为一条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点定位、狠抓推进,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非常重要,X市长和所有班子成员一起出席,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市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信心和决心。刚才,我们一起观看了X市先进经验专题片和我市河长制工作专题片,X个县区和X作了表态发言。从发言看,各县区和两个部门都积极落实河湖长制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下一步工作都结合各自实际做了认真思考,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大家要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推进河湖长制深入实施。等会,X市长和张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0xx年实施河长制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思想,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了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在全市X条流域面积X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设置各级河长X名,健全完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做到了所有河流都有相应河长负责、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二是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X市长作为总河长和各位市级河长带头巡河,主动深入河湖一线,研究水污染治理方案,推进问题解决;各县区、乡镇(街道)落实河长制党政同责,经常调度部署河流治理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淄河、挑河、沾利河等一批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水质持续改善;水利、环保、城市管理、黄河等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与各级河长办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XX也积极参与支持河长制,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编制了“一河一策”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高标准编制了“一河一策”方案,全部通过了专家评审,明确了每条河流治理的目标、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管理体制机制等,所有河流均建立了档案,为河流科学治理、长效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一河一策”方案治理要求,投资XX亿元,实施了XX等综合治理工程,XX河道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及市管河道三年绿化工程;认真排查污染源,XX处排污口全部进行了分类处置,在清河行动中,整改河道“八乱”问题XX处,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全市河道面貌大大改观,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所有省控及以上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五是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在报社、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推出专题专栏,建立X河长制官方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市县乡各级按规定设置公示牌,公布了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工作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基层河长、企业河长、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河长制,初步形成了全覆盖的工作网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上级要求相比,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通过刚才的专题片我们看到,阳河、织女河、淄河、广利河、支脉河等河流污染、岸线破坏情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河湖治理距离上级要求差距还非常大。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县区和部门没有把河湖长制摆到重要位置,财政投入力度不大,“一河一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河湖长对所承担的职责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工作被动应付,主动性不强。二是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建立了部门联动、河长会议、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但落实不到位,比如部门缺乏联动,信息还没有实现共享;没有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导向不明显;没有按要求主动巡河,对巡河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等。三是河湖治理任重道远。受雨污混排、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影响,XX等河流水污染情况仍然严重。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X月份网络负面敏感舆情信息XX条,其中X条就是反映XX出现油污问题。清河行动不彻底,目前仍然存在诸多乱搭乱建、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没有整改完成,这是省总河长对市级河长考核必查事项,需要引起各级高度重视。部分河流岸线管理不到位,如支脉河、武家大沟等河流两侧毁绿、毁堤、非法取土严重,给防洪泄洪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X台风期间,我市部分河道行洪能力遭受了严峻考验,X受上游来水较大,堤岸出现险情,发生了X处溢流、X处决口,其他河道也不同程度存在行洪能力弱、雨水无法及时排出等问题。四是河湖统筹治理格局没有形成。部门和部门之间、县区和县区之间,上下左右联动不畅,配合不够紧密,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治理还需加强。五是河长制氛围还不够浓厚。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广大群众参与河湖治理积极性不高,特别是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等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全民关心支持河长制局面还没有形成,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今年全省河湖长制现场推进会在X召开,X市作为典型的重工业城市,近年来累计投资XX亿元实施河道清淤、管网改造、生态治理和景观塑造等工程,在河长制方面重视程度高、思路办法新、治理力度大,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和水系景观打造一体推进,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非常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认真学习。

  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省里下发了XX号总河长令,XXX月XX日召开全省总河长会议,XX月X日在X召开河长制湖长制现场推进会议,XX月XX日举办专题培训班,XX书记、XX省长、XX副省长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作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XX书记到任不久,就开展了全市水资源调研,强调要“六水共治”,在前不久召开的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上,又提出了“XX”的奋斗目标;X市长落实总河长职责,经常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今年X月份还专门针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特别是入海河流污染治理等做了大量调研。希望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鲜明问题导向,严守生态红线,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平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狠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启动实施湖长制工作。按照全市湖长制方案要求,将水库、湿地一并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实现河、湖、水库、湿地一体化管理。目前,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已初步建成。各级要按照湖长制方案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将湖长制与河长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要参照去年“一河一策”要求,对每个纳入管护目录的湖泊、湿地和水库,进行详细排查和充分论证,制定“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市级X处湖泊、水库、湿地方案X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区负责编制的方案年底前全面完成。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市里把广南、南郊、耿井、辛安、永镇等水库纳入市级湖长管理范畴,省河长办今年将这项内容列入考核一票否决项。市水利、环保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等有关要求,加强日常巡察,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绝不能在饮用水方面出任何问题。要加强湿地保护,X是湿地之城,“大空间、大绿地、大水面”是我市城市特色,全市共有湿地面积X万公顷,约占全省的四分之一,湿地是X的宝贵财富,是“金山银山”,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必须落实各级湖长职责,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各级河长办、林业、城市管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湿地保护条例,依法加强生态保护。各县区也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湿地与河湖关系,积极开展水系贯通、湿地修复、背景绿化工程,彰显湿地特色。

  (二)切实抓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组织实施。我们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目的是为将来河湖治理、湿地保护提供遵循和依据。去年以来,市县两级“一河一策”方案都已经制定完成,今年“一湖一策”制定完成后,关键是抓落实。要明晰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工作职责,如市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督导河湖湿地管理保护工作,县区级河长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河湖湿地污染综合整治、执法监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上级河长负责等,还有乡镇河长、村级河长职责是什么,都要一一明确,各负其责,不能上下一般粗,职责不清。各县区政府要根据“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最棘手的问题干起,加大投入力度,制定工程年度推进计划,排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快推进。对于明年河湖治理项目现在就要谋划论证,及时开展前期工作,提前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今年水毁工程,要统筹考虑,一并列入明年投资计划。对于跨县区、跨乡镇的河道,市县两级河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统一治理规划、统一治理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要岸上岸下一起抓、上游下游一起干,实现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坚决避免重复、浪费投资。市水利局要牵头组织编制好我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规划方案,XX月底前提交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验收之年,将农村水环境治理也列入了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各级河长办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时要增加该项内容。对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县区和水利、环保、城管等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扎实开展“秀美河湖”行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选择部分河道集中攻坚,实施综合治理,打造1—2条(段)“秀美河湖”示范工程。

  (三)重点治理入海河流水污染。从目前掌握情况来看,我市重要入海河流X条,水质达标情况不容乐观,河湖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河长办、环保局要认真排查入海河流污染源,逐个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海洋污染表现在海上,源头在岸上,根子在产业上。要继续深入实施水气土污染整治,按照“四减四增”要求,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工程,坚持不懈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机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大力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海水养殖污染、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等;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扎实推进海洋强市建设,坚持海陆统筹,突出海洋生态保护,对每个新上项目都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水利、城管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要加强联合执法,理顺执法体制机制,从重从快打击偷排偷放、恶意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企业和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形成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市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黄河河口管理局一定要抓好协调调度,及时督导县区按照时间进度推进河湖治理,主动给各位市级河长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各县区也要根据市里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落实,力争年年都有新变化,三年实现大改观。

  (四)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域岸线是河湖生态系统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市部分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不清、土地权属不明,导致侵占河湖、向水要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河湖生态健康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按照省里要求,2020年进行验收,我市需要确权的河流还有X条,需要划界的X条。各县区和市水利、国土等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河湖确权划界,为河湖长制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对已完成确权的河湖,要尽快组织编制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年内县级以上重要河湖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要全部编制完成。要认真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清四乱”专项行动,按照省河长办要求,以县区为单位,逐河逐湖开展地毯式排查,年底前全面完成对清河行动以来遗留问题和反弹、新增问题的清理任务,重点是违法建筑、违法活动和入河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并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河长办要根据任务分工,对辖区内河湖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查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行为,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新问题不出现、老问题不反弹,切实解决河道行洪不畅等安全隐患。针对部分河流两侧非法取土行为,各级河长办、水利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

  (五)积极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河湖治理管护线长、面广、量大,仅靠政府工作人员难以完成。X省长在X月X日全省现场会上讲到,要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河湖管护体系,落实管护主体、队伍和经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和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施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巡查检查等,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护体制机制。另外,市河长办要主动对接智慧X建设,积极打造“智慧河湖长”,通过无人机、视频监控、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构建河湖长制大数据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应用,做到一个平台全面可视、多项管理、各级共享。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科学施策、集中攻坚,确保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河长、湖长是河湖长制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对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河湖执法监管等工作全面开展巡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根据省1号总河长令要求,原则上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每次巡河都要留有痕迹,做到有记录、有图片、有档案。同时,各级总河长每年要组织不少于1次的全面督察,要通过全面督察,督导工作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创造良好环境。要树立鲜明问题导向,通过巡河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河湖、湿地生态。要切实加强河湖长制机构建设,落实机构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等,请编制和财政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各级河长办都设在水利部门,但这并不是说河湖管护只是水利部门一家之事,也不是水利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办好的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和地域界限,加强协调联动,将水利、环保等数据资源整合到市级智慧平台上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把工作标准提上去,把治理思路理清楚,把管护措施定精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去年,市委市政府在加强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合力刑责治污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打击了一批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威慑态势已经形成。各级各部门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拳出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河湖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各级河湖长要强化责任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要有办不好被追责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市政府将把河湖长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市河长办要根据省考核办法搞好预评估,对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要提前考虑明年市对县区河湖长考核办法,针对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明确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湿地水质监测目标、岸线治理要求等,提高考核办法的可操作性、约束力。要从严从实抓好考核督导,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市河长办每季度要对河湖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察;各县区也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牵头组织辖区内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保护河湖、湿地良好生态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应尽义务。去年以来,全市设立了许多民间河长,涌现出了一批巡河志愿者、社会监督员、“河小青”等社会力量,他们在宣传河长制、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在河湖长制工作氛围营造上下功夫,传统手段、现代信息化手段一起上,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的政策措施、重要意义、取得的重大成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河湖保护意识,让河湖长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各级河长办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等,制定奖励办法,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上传、电话、公众号等方式举报破坏河湖湿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马上兑现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构建起无处不在、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要发挥好社会公益组织和护河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护河行动,让整个社会层面“动”起来,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扎实推动“秀美河湖生态X”建设,为打造X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XXX的现代化湿地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全市河长制会议精神,并对我县深化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县水利局谢荣响局长就我县《实施方案》作了具体说明,大家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河长制工作,确保我县河湖生命健康,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目标。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紧接着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2月27日,于伟国省长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上,提出了“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等“6个全”的具体要求;随后省里印发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于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3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管好水、治好水。上午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通过了《清流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马上会印发给大家,大家要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目前,清流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条(段)、流域面积达1775平方公里。自2014年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县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各功能区划要求。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认识不到位。群众保护流域水环境的意识还不强,如往河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破坏护岸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门履职不到位。有些乡镇、部门对污染源的掌握不清,对污染问题的制止不到位,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出现河床抬高、常年不见清水现象,在建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还比较常见等。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各有关部门在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上各自为战,出现问题后被动管理,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在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找准问题,分类施策。

  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一)要治理工业污染。县经信、环保部门要把好产业准入、污水收集等各项前置环节,关停、取缔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倒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原则,全面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对工业污染源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治理方案,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县环保部门要重点针对河流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化工、印染、制药等重污染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县住建、城管、环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强化县、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污水处理新模式,确保污水及时处理。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要治理农业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是导致许多河流水质下降的直接原因,另外过度施肥、用药,直接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土地板结酸化、土体水体污染加剧。针对这些问题,县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严格落实禁养区、可养区制度,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控制网箱养殖规模,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要限期治理;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要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少用化肥用有机肥,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县林业部门要加强阔叶林的林分改造,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县水利部门要着重加强主干流和一级支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库周边一重山等重点区位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要治理生活污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污水逐年增多,一些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生活污水、废物直接向河道排放,农村受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条件限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问题比较常见,加上部分河流自净能力差,径流量不足、底泥析出等原因影响,导致县城和村镇部分居民集中区河道污染严重。县住建和环保部门要加快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厂,通过污水进厂、垃圾进场、雨污分流等措施,着力消灭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河、垃圾河问题,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现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要治理工程污染。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地开发、大型机械作业等造成的水土流失,是工程污染的主要源头。县水利、交通部门要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禁止未批先建;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拆迁、绿化、土方开挖等要严格对照施工标准和水保要求建设;县住建、环保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工程污染行为,对造成工程污染的单位要实行严厉处罚。

  (五)要治理矿山和河道采砂。矿山开采、河道采砂等活动给水环境和水生态带来较大隐患,这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亲自看、亲自抓、亲自管。在矿山治理方面,县国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开采的巡查力度,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未取得采矿权或者采矿权已到期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矿山关闭标准进行关闭,切断电源和运输通道,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抓好“青山挂白”整治工作,着力建设绿色矿山;在采砂治理方面,县水利部门要抓紧修订实施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严格落实“双控及五定”要求,加强对可(限、禁)采区的监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河道全部实行禁采,同时要按照分类改造的思路,稳步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推动严重影响生态的小水电有序退出。

  三、明确责任,健全机制。

  流域管理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一)健全责任机制。“河长制”就是流域治理负责制,各责任主体必须担起各自的责任,确保全县大小河流都有人管、管得好。一要党政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河库(湖)管理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河流河长、河段长是片区流域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河长履责。目前,我县集雨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6条河流河长和联系部门都已经明确,其中九龙溪(沙溪清流段)河长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远隆,联系部门县城管局和交通局;罗口溪河长是邹卫东,联系部门县农业局;罗峰溪河长是周美华,联系部门县经信局;嵩溪溪河长是陈姜,联系部门县住建局;长潭河河长是江勇,联系部门县水利局;文昌溪河长是胡立峰,联系部门县环保局;另外,全县44条(段)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也已经明确了河长,具体由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各级河长是所辖河库(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县级河长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库(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库(湖)巡查保洁、河库(湖)生态修复和河库(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库(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乡镇河长负责本辖区内河库(湖)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库(湖)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河库(湖)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三要专管员尽责。河道专管员身处河流管护第一线,是基层治水管水的具体执行人。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选准选对、管好用好河道专管员,公开聘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肯干的群众作为专管员,充分发挥好专管员在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作用,防止少数不符合条件的人被“照顾性选入”。

  (二)健全协作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协同作战,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统一部署。按省市要求,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河务管理中心要在4月上旬挂牌成立,且做到人员到位、集中办公、实体运作。3月1日我县县、乡河长办已挂牌成立,办公场所方面由水利局配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就近选择合适场所。人员配备方面,3月10日前县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6个部门选派人员要安排到位,三月中旬2名专职副主任要安排到位,尽快集中办公。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比照县级河长办公室设置办法,实行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二要互联互动。要组建全县河库(湖)保护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质情况、河长信息、巡查记录、问题举报、跟踪处理、反馈销号、查询统计等基础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要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三要形成合力。要借鉴大田县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整合县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农业、畜牧、住建等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适时组建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各乡镇要成立联合执法中队,由乡镇相应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健全监管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点位互补监测。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县乡行政区交界面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县乡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二要认真开展专项巡查。县里在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专门设立巡查组,建立巡查机制,目的就是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县巡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诊”,列出问题清单,并通报给相关河流河(段)长和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问责追责。三要做好迎检各项准备。3月2日至12日,国家水利部在我省开展2017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这是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首次接收中央督导检查,于省长、杜书记对此都作了重要批示。大家要高度重视迎检准备工作,认真对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对接,抓紧补缺补漏,特别要对河长制领导机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相关制度、工作机制和进度安排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提前筛选、安排好督导检查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加强领导,确保成效。

  全面深化河长制,保护水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关键。为此,县里专门成立了以池书记为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后各乡镇也要参照县里,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河长制顺利推进、全面推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里《实施方案》要求,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乡、落实到村、落实到人,确保每一个河段、每一条溪流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经费投入。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投入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河长制经费保障。一要加强财政投入。河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河道村(居)专管员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二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乡镇、有关部门围绕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精准策划一批防洪工程、水污染治理、流域综合整治、安全生态水系工程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要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有效保障河流治理的资金投入。三要拓宽融资渠道。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

  (三)加强宣传督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介,开辟“河长”专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爱水护水节水意识。要向社会公布所有“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并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河段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同时,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热心人士担任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要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和下游监督考评上游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在生态补偿金的分配上,向河流治理、保护突出的乡镇给予重点倾斜。根据河长年度考核情况,评出全县“十佳河长”、“十佳村级河段长”和“十佳河道专管员”,并予以表彰。

  同志们,保护河流生命健康,事关群众福祉,事关长远发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贡献一份力量。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我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刚才,乔书记传达了盟河长办《关于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的函》;旗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徐建阁同志宣读了《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整改方案》;传达了我旗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下面,我就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河(湖)长制的推进实施。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刻不容缓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我旗自去年9月全面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以来,相继出台了旗、苏木乡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设立了全旗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旗级河(湖)长以及苏木乡镇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段河(湖)长。其中:两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由旗、苏木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3条旗级河长分别由乔书记、韩旗长和靳旗长担任;各苏木乡镇分段河(湖)长由本级副职担任。去年10月,旗河长办批复成立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信息报送、督查考核、验收管理等制度办法,设置了旗、苏木乡镇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委托设计单位制定了“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至此,我旗河(湖)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具体推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 政治站位不够高、河长巡河积极性不高、部门联动配合不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需要各位河(湖)长及河长办成员部门的同志们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用好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这个重要抓手,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水源地安全。强化规划管控,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防止新增不合理的取水许可。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严惩违法开采和超量开采,全面执行水资源评估和新打水源井审批制度,加紧推进“喷改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严格项目准入,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禁止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进入太旗。

  二要治好水。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源头整治,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努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水质提升工程,着手建设应急调节池,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各有关部门要抢抓中央支持环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固根本、管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水利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尤其是住建、环保、水利、农牧等部门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跟政策动向,重点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河道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等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强项目编制、包装和争取工作,持续为全旗水利环保设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各苏木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问题,着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三要护好水。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辖区、各个行业,大家一定要自觉摒弃“只管自留地、不管交叉带”的狭隘观念,坚决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藩篱,进一步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管、共治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苏木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切实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同时,由旗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统筹好环保、水利、农牧、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变“分头治水”为“联合治水”,要坚持常态执法,始终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姿态,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

  前不久,盟河长办和盟行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组对我旗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我旗在落实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具体整改要求。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逐一对号入座,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三、强化落实责任,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其本质就是一种“责任制”,它不是搞短期的突击式治水,也不是“一阵风”的运动式治水,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性治水。因此,大家一定要自觉纠正实施河长制是阶段性任务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把工作抓在一线,把基础打牢夯实。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河(湖)长制本质,落实好各自职责,群策群力、同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要严格按照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落实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强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河长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推进,认真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旗级河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具体指导等工作,以上率下促进河(湖)长制有效落实。各苏木乡镇河长要落实党政同责,集中研究、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将推行河(湖)长制融入整体工作统筹考虑,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旗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要强化巡查监管。目前全旗每条河流都逐级明确了河长,逐段明确了河段长,划分好了“责任田”。各级河长、河段长决不能只将责任简单地在文件纸上写写、公示牌上挂挂,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问题解决上。要建立完善巡察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各河段长要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定期对所管辖河段进行巡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办公室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等相关知识,特别是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道整治、护水治水等行动,切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要严格督查考核。我们大力推行河(湖)长制,通过“河(湖)长制”实现“河长治”。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及时公布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要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生负责意识,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河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到位。

  同志们,推行河长制,加强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保护和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湖)长制落实,切实把水资源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为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的贡献。

  11月5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顺阳河市级河长何伟主持召开顺阳河河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市林业局督查情况,宜阳、伊川域内顺阳河段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打算,部署推动相关工作。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5

  同志们:

  今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总结交流各地河长制成功经验,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同志、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江西、江苏、浙江三省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河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重庆、广西、湖南、宁夏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考量和相关举措,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讲得都很好。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制定实施河长制的政策文件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审议通过《意见》,充分彰显了中央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看,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看,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方面。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治标轻治本,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解决这些问题,亟需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从完善水治理体系看,河湖管理是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二,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对实施河长制作出了科学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xx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由各地党委或政府印发实施。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坚持把《意见》作为总依据、总遵循,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凝练概括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确定了河长制的目标是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准确把握这一指导思想,并切实贯穿到河长制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是否有利于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作为首要考虑。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紧紧抓住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激发各地各级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动能。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四个坚持”的要求,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着力点、关键点和支撑点。三要准确把握组织形式。按照《意见》要求,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的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四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要尽快按《意见》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20x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第三,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即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这六大任务都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威胁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下大力气加以落实,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改善。一要确定河湖分级名录。各地要在水利普查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流湖泊现状,对河湖健康状况作出准确评估。要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抓紧提出需要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大江大河流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二要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各地河湖水情不同,发展水平不一,河湖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不尽相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对生态良好的河湖,要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对城市河湖,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着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对农村河湖,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保护和恢复河湖的生态功能。三要着力强化统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既要一段一长、分段负责,又要树立全局观念,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流域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重要作用。

  第四,坚持高位推动,抓紧落实组织机构。坚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是地方实行河长制创造的一条宝贵经验。如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担任全省的总河长、副总河长,7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7条主要河流的河长。根据地方实践经验,《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这一要求,既充分体现了河湖管理保护需要,也充分考虑了各地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地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抓紧启动相关工作。一要成立协调推进机构。水利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河长制的顺利推进、全面推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河湖主管职责,全力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二要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明确本行政区域各级河长,以及主要河湖河长及其各河段河长,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工作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三要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各地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抓紧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第五,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一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二要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地方也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三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动态跟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每两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按要求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四要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相关部门。督察内容包括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人员、责任、机构、经费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完善情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失职追责情况等,确保河长制不跑偏方向、不流于形式。五要建立验收制度。各地要定期总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河一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第六,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涉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一要健全涉河法规体系。各地要在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完善本地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严禁涉河违法活动。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对大江大河重点江段和省际边界敏感水域,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加强系统治理。三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要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责任,落实河湖执法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利用遥感、GPS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第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对照《意见》以及工作方案,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水利部将建立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地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要严格考核问责。各地要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抓紧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对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xx年底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三要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八,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各地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准确解读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要注重经验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各地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水利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三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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