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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江环境心得体会三篇

时间:2023-11-21 11:01:46 浏览量:

  保护长江环境心得体会三篇

  环境保护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包括“保护自然环境”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两个方面。这就是说,要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坏境的根源和危害,有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保护长江环境心得体会三篇。

保护长江环境心得体会

  保护长江心得体会1

  长江是我国最长、最重要的河流之一,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我国不断加大对长江的保护工作力度,并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首先,我国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长江。《长江保》、《长江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长江保护的目标、原则和措施,对于违反保规的行为实施严厉的处罚。这为保护长江提供了法律保障,提高了保护工作的效果。

  其次,我国大力推动长江生态环境治理。通过推进水污染治理、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大幅度减少了长江流域的水污染,改善了水质状况。近年来,我国在长江流域建设了多个生态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了长江上下游的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促进了生态平衡的恢复和保持。

  另外,我国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通过加强沿江城市污染治理,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广节能环保技术,优化能源结构等措施,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长江经济带沿线的各级和企事业单位也纷纷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减排目标,推动了区域环境的整体改善。

  此外,我国还注重加强长江水资源管理。通过建设水资源保护工程、推进水资源综合利用、科学调度水资源等方式,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了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加强水资源监测和保护,防止非法取水和水污染,确保了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安全。

  在长江保护工作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政策引导,落实保护责任;企事业单位推行绿色生产、减少污染排放;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宣传教育;公民个人积极参与环保行动、节约用水用电等。

  然而,长江保护工作依然面临一些挑战。长江流域的人口密集、经济发展快的地区,仍然存在水污染、水资源短缺等问题,需要继续加大保护工作力度。另外,区域间的协调和合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长江流域整体的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长江保护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仍需努力。保护长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以确保长江的生态环境永葆清洁、生态系统永远健康。

  保护长江心得体会2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为长江经济带发展从“大开发”转向“大保护”指明了方向、划定了禁区。在这次座谈会召开5周年前夕,一部旨在保护长江生态、促进绿色发展的长江保护法,于20xx年12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赞成的结果通过,这是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5周年的最好纪念。

  厉行法治是对长江经济带的最好保护。首先通过立法引领长江经济带树立“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固化相关措施,为自然生态的恢复留出必要的时间空间;其次通过执法和司法将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各项措施加以落实,真正做到从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考虑生产、生活和资源环境需求,促进长江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同时通过法律的宣传,强化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在法治体系中,立良法是前提。长江保护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流域性立法,面临着诸多难题:既要解决长江保护管理体制中“九龙治水”的顽疾,也要破解生态系统的“无鱼”困局,以防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让长江恢复元气……协调好长江流域这个横跨中国东西部、承载中国经济总量近半的复合系统中各种利益关系,是这部立法的主要任务。

  长江保护法针对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焦点问题,设置了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加大处罚力度、提升威慑力等规定,以国家意志形式为长江经济带建设立下了严格规矩,既彰显了以法治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也为法治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明确了长江流域法律属性,划定了其空间边界。长江保护法适用于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长江流域其他8省市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各种生产生活和开发建设活动。同时,长江保护法也明确了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基本原则,锚定了保护目标,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破坏的突出问题,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设置专章实施更高标准的保护。

  长江保护法明确了长江流域管理事权配置,为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个地方的长江保护工作进行了体制创新,规定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长江保护工作。长江保护法确定了长江流域生态管控标准,设置“规划与管控”“绿色发展”专章,推动绿色发展。长江保护法以责任为导向,明确长江流域保护法律责任,界定不同主体的法律义务和违法后果,专门设置“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两章,强化考核评价与监督,提高违法成本。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长江保护法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我们期待这样一部为长江大保护奠定法治基础的良法,能够通过全面准确的施行实现善治。

  保护长江心得体会3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针对长江流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的专门法律文件。长江保护法试图围绕着“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xx年1月)的基本原则展开思路,针对我国长江流域资源保护问题制定系统性的法律。这是我国地域立法或者河流立法的重大尝试。

  此前一些地方人大机关针对水库或者库区制定地方性法规。事实证明,这种为了保护水库或者特殊库区资源而制定专门法律文件的做法,有利于设置专业机构,有利于集中执法权力,有利于实现权责相统一。

  长江是中国的母亲河。长江流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同时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空间。长江流域的保护,关系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中国人民的福祉,因此,制定专门的法律文件十分必要。

  但必须指出的是,长达6000多公里的长江,流域范围之广,人口之多,超出人们的想象。如果长江保护法没有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那么,这部法律有可能会变成倡导性的法律,而不可能变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重要法律文件。

  长江保护法涉及河流保护,也涉及长江沿岸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因此,制定长江保护法必须考虑到与相关法律的配套衔接问题。不能面面俱到,也不能蜻蜓点水。而应该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拾遗补缺,将我国现有法律文件有机整合在一起,从而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体系。

  长江保护法立足于长江大保护。但是,长江保护法与我国的防洪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电力法、电信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制度紧密相关,与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密切相关,与我国工业农业产业宏观调控法律紧密相连,因此,长江保护法必须照顾到左邻右舍,方方面面,充分考虑到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长江保护法具有实践价值。

  正如一些常委会委员所指出的那样,长江保护法如何协调立法和执法资源,这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长江流域相关地方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长江流域洪涝灾害频繁,制定长江保护法,必须深入研究我国长江流域发展的基本规律,一方面针对洪涝灾害制定完整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必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江流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长江周期性的洪涝灾害,给长江沿岸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抗洪救灾,成为长江沿岸居民特别是中下游居民日常生活。如何确保长江安澜,人民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这是立法者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如果为了环境保护,而忽视了当地居民的生活需要,那么,长江保护法执法成本将会越来越大。如果忽视了长江沿岸的发展问题,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规划,解决长江沿岸居民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那么,即使成立专门的执法机关,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长江沿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已经对长江实行禁止捕捞制度,这就意味着数以万计渔民被迫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他们的生产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如何在实行禁止捕捞制度的同时,为祖祖辈辈依赖长江生活的居民提供可靠生活生产和社会保障,这是需要立法者和地方政府认真考虑的问题。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文明的自觉选择。确保长江沿岸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是人们的美好愿望。但是,正如人们所知道的那样,中华民族沿着长江繁衍生息,已经拥有数千年的历史。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初为了修建三峡大坝,上百万长江居民被迫搬迁。长江三峡移民为了国家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但是现在看来,长江作为一个自然河道,必须有效利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造福于人类。

  当一些国家的学者反复鼓噪废除长江大坝的时候,越来越多有识之士意识到,在中国这样一个工业化快速发展国家,能源短缺的现象将会越来越严重。只有充分利用长江水利资源,生产清洁的电力,才能确保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长江保护法不是让长江重新回到自然的状态,因为在任何情况下,长江都不可能回到原始自然状态。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长江滔滔东去,浪淘尽千古英雄。如果面对长江,只有哀叹,而没有利用的能力,那么,所谓长江保护,只不过是不思进取的借口而已。中国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开发长江资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长江这个古老的河流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更大的贡献。

  长江保护法旨在保护长江资源,但是现在看来,如果忽视了发展,那么,保护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保护长江资源必须有创新思维,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长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与长江和平相处的过程中,一方面真正保护长江资源,另一方面实现人类健康发展。

  我国沿着长江修建了大量的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确保长江成为中国发展的黄金水道。保护长江的过程中,不能固步自封,形成错误的思维定势,不能为了还原长江的自然面貌,而忽视了发展的需要。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发展和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如果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导致长江沿岸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居民生活成本居高不下,那么,长江沿岸的城市将会失去活力,长江沿岸经济发展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制定长江保护法,必须有辩证的思维,系统总结我国防洪、水利、电力、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法律制度体系,充分吸取现有法律规范精神的基础之上,制定完善的长江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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