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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心得体会三篇

时间:2022-12-28 09:23:03 浏览量: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心得体会三篇

  学习就像一场拔河比赛,只要用坚持,就能获得胜利。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心得体会三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心得体会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心得体会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部署要求,2022年5月7日,省法院制发了《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亮剑出击养老诈骗。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方案强调,本次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三项目标任务进行,一是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三是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要求,全省法院一要扎实推进宣传发动工作。抓好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方案,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提供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宣传热潮。二要依法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突出精准打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快审快判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全面查清涉案财物数额、种类、权属等相关问题,最大力度最大限度最大程度追赃挽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法院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的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行动,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目前专项行动开局良好,蹄疾步稳,推进有序。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心得体会2

  为认真落实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岗子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强化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5月26日,岗子乡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市区两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确保工作能有力有序开展。

  丰富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政府公众号、村组微信群、工作联系群等方式,及时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在村组路边、健身广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考虑到部分老年群众不识字,手机操作不熟练等实际情况,在赶集日,乡综治办联合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队、乡综合执法局在集市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对面跟群众进行交流,给他们答疑解惑,取得了老年群众的一致好评。

  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同向合力。结合当前全乡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摸排、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网格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在进行其他工作的同时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心得体会3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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