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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四篇

时间:2024-01-05 10:18:10 浏览量: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四篇

  强化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对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四篇。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以黑林检发〔XX〕1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院自XX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在本地区利用二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工作安排周密,组织措施得当,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对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我院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林区分院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整个活动期间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把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牢,指定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综合情况,协调关系,排难解疑,保证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效。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了举报箱,为人民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地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电视上曝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林区群众增强护林守法意识的作用。

  3、调查清理。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并会同渎职侵权检察局的同志,深入到林业局林政、资源、公安机关对XX年以来办理的有关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行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是否存在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没有发现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违法、渎职现象。

  4、集中打击。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期间,各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87件,87件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87人。收缴木材5.55立方米,收缴非法捕鱼的电鱼设备10台,鱼网30余片,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工作已经结束,但回顾整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感到这次行动在打击力度、宣传发动程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是林区政法系统的日常性工作,没有必要搞专项打击行动。另外,本辖区交通闭塞,居民身份单一,加之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近几年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因此,近半年来没有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宣传发动的面还不够广,清查的效果不明显。由于宣传发动的方法和次数的原因,在此次行动中我们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群众举报线索,从而影响了我们对前期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清查效果。我们今后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打击活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深对林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在本地区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许多因素和隐患依然存在,违法犯罪案件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日事日程,作到常抓不懈。

  2、加大打击力度,明确打击重点。要与公安、林政、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对本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造成巨大的畏惧心理。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3、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针对在专项活动反映出的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以及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对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示精神,哈克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开展部署,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当前的全面核查排查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哈克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哈克镇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会议,及时推进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同时,强化各村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针对图斑仔细研判,建立排查核查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排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迅速投入工作,全力摸清图斑实际情况。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各村(社区)、辖区单位第一时间开展图斑认领及实地勘测工作。截止目前,哈克镇各村(社区)、辖区单位针对全部211处图斑进行了认领,剔除辖区外图斑32处,并对图斑进行了实地勘测,已勘测图斑120处,测量面积公顷。其中耕地44处、草地5处、村民住房及院子35处、棚圈及塑料大棚7处,养殖场及奶厅22处、临建彩钢房及建筑3处、水利观测站1处、临建蓄水池1处、采石场1处、村民铺垫原始坑洼1处。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夯实整治阶段工作基础。哈克镇在对图斑进行实地勘测过程中,逐步摸索工作方法,针对勘测难点,镇政府、各村、第三方测量单位建立同步参与勘测的工作机制,勘测现场三方配合解决难点问题,进一步精确化测量结果。同时,针对卫星所拍摄图斑与实地勘测对象有出入的情况,及时协同林草部门进行核对,最大化提高测量精度,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牢牢抓好关键环节,为全面开展整治阶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哈克镇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请示报告等各项工作,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合力,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精准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自x月x日起,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局联合国土、林业、公安、森林公安等职能部门,组织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土地监察大队等执法单位、在各乡镇的配合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农牧、国土、草监、公安、林业公安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日均出动执法人员20人,日均行程200公里,放弃周未休息时间连续工作,在全县五个乡镇调查发现各类涉嫌毁林毁草行为41起,其中:涉嫌非法开垦草原及毁林种地行为15起、无审批手续在草原林地河道库区采石挖砂取土等行为5起、无审批手续占用草原开发旅游点行为15起(其中1起涉变更设施用地用途非法占用草原)、在已被征收的耕地复垦行为1起,无手续在草原林地开工建设固定建筑设施2起、违法圈占草场5起、非法收购野生植物案件2起。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工作组保持对毁林毁草行为的高压态势,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使一批毁林毁草责任人付出了代价,也让更多人认识到法律面前无儿戏,震慑并打消了一些人想要以身试法的念头,为保护我县的青山绿水筑起了一道不能触碰的法律屏障,使来之不易的生态保护成果得到巩固。另一方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普法宣传,全社会生态保护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得到更多群众认同。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工作组通过群众举报获取线索并查实的案件有6起,可以说整治行动硕果的取得离不开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全社会的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乡镇配合意识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q用;

  2.部分群众对生态保护意识不强,存在着私自放牧、非法采矿等行为;

  3.部分企业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违法行为;

  4.专项整治行动的力度还需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还需更加严厉。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乡镇的配合意识,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2.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3.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监管,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4.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力度,对违法行为的惩处要更加严厉。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相信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越来越好,也相信我们的美丽家园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在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与省林业局组成的督办组的指导下,我市针对金华公司浆纸林木被盗伐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并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重拳出击,从打击盗伐林木团伙入手,进而清理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金华林木被盗抢的问题,恢复了林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了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打击盗抢林木,喜报频传,战果不断。据统计,截止7月31日,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24宗,破案19宗,摧毁盗伐林木犯罪团伙8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4名,逮捕12名,抓获批捕在逃犯1名,判刑2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起,查处42起,扣押各类车辆50多辆,缴获被盗、非法收购运输木材943立方米。其中,7月10日至7月31日,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宗,侦破1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逮捕1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宗,查处4宗,扣押各类车辆10多辆。有力地打击了盗抢林木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整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整顿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行为,震憾违法分子。据调查,全市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有68家,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点)有11家(点)。这些木材经营(加工)厂家(点)个别存在着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为了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我委自7月10日起安排人员对这些厂家(点)进行了公开或秘密监视,并从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起开展清理打击工作。截止7月31日,共彻底推毁了3家无证厂(点),迫使5家无证厂(点)自行拆除了加工木材设备,没收了57.6吨非法收购的木材,另外,有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毁和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一些有木材经营许可证但非法收购木材的厂家。做到发现一家,推毁一家,决不手软。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儋州市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精神,依法打击盗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在深入分析了金华林木被盗的原因之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为了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力量,形成合力,达到彻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我市经过多次研究,制订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

  于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盗抢林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实施方案》等方案,成立了由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张广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政法、司法、检察、公安、市农委及各镇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群众。为了教育广大群众,我市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一是广泛开展送法下村活动。针对中北部地区盗抢浆纸林的不良势头,我市在海头、排浦等镇张贴了通告和标语等,并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除了宣传打击活动之外,还对案例进行报道。如:5月27日,利用电视台对排浦镇昌王村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十分钟的专题报道;6月29日在排浦中学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后,通过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和儋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反面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

  (三)整肃内务,规范管理。针对内务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市为了做好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治理工作:一是要求金华林业公司加强内务管理,规范报案和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林业员的监督工作,预防内外勾结的现象发生,配合好专项打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放行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的审核、发放制度,堵住上述证件管理的漏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打击小组成员业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打出成效,打出威风。

  (四)特设特情,全面监督。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发生的盗伐林木,及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具体情况,我市一方面从正面上派出市森林公安局和市农委森林资源管理科的人员到重要的地区、重要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同时,要求金华公司林业员在各自管护的林地进行看护:一方面在发生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各镇及各农(林)场,以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立特情耳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涉及林木、木材的违法犯罪情况。

  (五)高压治理,重拳出击。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盗伐浆纸林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违法犯罪分子破坏浆纸林的特点,我市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在案件多发的地区和重点部位埋伏守侯,先后在东成、海头、排浦等地,抓获了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嫌疑人胡永光等,并成功摧毁了长期在东成镇、海头镇、雅星林场等地作案的8个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团伙;

  二是,实施全线围追堵截,全方位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非法运输木材的情况,我市制定了点上查、线上堵、面上控的综合打击整治方案。组织两个巡逻防控组昼夜在海头镇、排浦镇等重点镇设卡拦截,给违法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三是全面清理打击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打击行动,我市在治理浆纸林被盗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控制了态势,恢复了林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原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并入各镇设立的“农业服务中心”后,没有重新设立新的木材检查站,也没有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对各重要路段、各重点地区进行有效管理,致使木材流通领域(包括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出现了“真空”现象。

  (二)盗伐林木行为经过整治后,有组织有预谋盗伐林木的团伙已销声匿迹,但由于林农种植的浆纸林已到成熟采伐期,林农在采伐自己种植的林木的同时,往往顺手牵羊趁机盗伐金华林木,在下半夜用牛车运到木材厂出售,给打击行动增添了不少压力。

  (三)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经过内部整治、规范管理之后,林业员在报案方面虽然比过去有所好转,但依然未尽人意,没有达到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情况汇报给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造成参与打击行动的相关部门没能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四)整治及长效管护经费严重短缺,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长效治理、解决金华林木被盗抢问题,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省林业局从技术等业务上,支持我市继续开展打击行动,确保打击行动打出更大的成效,确确实实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省林业局对我市森林公安局的建设给予帮助,尤其在经费及人员编制方面,给予解决,以便更好地发挥该单位的职能作用。

  (三)协助我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科学管理森林资源之目的,巩固专项打击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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