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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3-08-30 16:49:15 浏览量:

2023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狠抓主责主业不放松,确保当前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2023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各项主责主业有序推进

  (一)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23年5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XX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阳民规〔2023〕1号),全市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提高到XX元/人月、XX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XX元/人月、XX元/人月。5月底,全市低保家庭XX户XX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XX户XX人,农村低保家庭XX户XX人),1-5月份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5454.68万元。二是加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完善城乡供养标准增长机制,保障基本生活。2023年,全市城镇、农村特困标准分别提高到XX元/人月、XX元/人月,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5月底,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XX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XX人,农村特困人员XX人),1-5月全市累计发放供养资金XX万元。同时,扎实推进特困人员基本照料护理工作。目前,我市全自理的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为XX元/人月,半自理(半失能)为XX元/人月,全护理(失能)为XX元/人月。5月底,全市完成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的特困人员XX人(其中全自理XX人,半失能X人,失能XX人),1-5月累计发放照料护理资金XX万元。

  三是落实我市临时救助文件精神,将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持续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5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XX万元,救助了XX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XX元/人次。四是落实我市临时救助文件精神,坚持分类分层救助,审核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5月底,我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1085户2284人,纳入支出型困难家庭65户226人。五是全力推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我市救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做到该救助的不漏,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发生。5月底,全市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5人次。六是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以养老养残重度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我市依托省民政厅开发的入户调查小程序专项核查模块,全面摸查本辖区内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以养老养残重度残疾人的情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我市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以养老养残重度残疾人共XX人,已入户XX人,入户率100%。

  (二)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省、市部署要求,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我局编制了《XX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重新修订《XX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方案》,印发《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活动的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养老服务政策,为养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做好高龄津贴发放,提升老人生活质量。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70957名高龄老人领取高龄津贴,1-5月累计发放1255万元。三是组织养老业务培训,提升机构服务水平。组织养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省厅开展的2022-2023年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评估线上培训,增强各级民政部门养老服务系统工作人员和机构管理人员对于评估内容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机构院长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优化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指导养老机构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推进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我局于今年2月28日-3月2日举办了XX市养老机构院长培训班,全市共有75名院长、负责人参加培训。4月9日,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由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我局承办的2023年养老机构院长管理提升培训班(XX)班在我市顺利开班,粤西片区共有90人参训,其中每个地市15人。通过对养老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大大提高了养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四是加快推进市综合养护院项目建设。现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共分两期建设,其中综合养护院一期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资金及市级财政资金等渠道共同筹措解决,项目用地面积约2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2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计划设置床位500张。目前,项目控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用地预审和用地选址相关手续已经办结,并提交系统备案,正在办理项目征地及立项前期手续。五是积极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截至5月底,全市共建有各类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20个,其中已建或在建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4个。六是积极推进长者饭堂探索。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分别在江城区城南街道、阳东区塘坪镇北甘村、高新区大魁村3地开展长者饭堂试点,为部分老年人群体提供就餐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就餐需求。依托“双百”社工服务,以长者饭堂为切入口,不定期组织老人制作传统美食、重温红色文化、学习惠民政策等,增强老年人就餐的身心愉悦感,促进老年人养成健康、充实的生活方式。

  (三)扎实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17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59元。截至2023年5月,全市共有孤儿633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共193人,社会散居孤儿共440人。累计1-5月发放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195.85万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XX万元,两项合计XX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82人,累计1-5月份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保障金968.83万元。二是聚力推进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两大体系建设。为持续推动困境儿童“六种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能力”全面跃升,努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印发了《2023年XX市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三是加强儿童福利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为加强对我市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帮助儿童及其监护人准确知晓保障对象范围、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等相关政策,广泛了解政府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制定了2023儿童福利政策宣传手册。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2月,我市对各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调研,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3月8日上午在市政府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迎检工作会议。3月23日至24日,省调研督导一组到我市调研督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5月30日,XX市民政局联合多方力量启动“童心向未来”2023年“六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并对我市部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入户探访,了解他们的心理、生活、学习等的具体需求,送上学习用品和慰问金。“六一”期间共慰问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152户,发放慰问金XX元,开展相关活动20场,发放礼品2032份。

  (四)城乡社区治理有序推进。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制,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出台的《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引领、注重高位统筹,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大力构建“党建网格+”模式 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党建网格+基层治理”为重点,构建镇(街道)、村(社区)、组(楼、巷、片)、户四级党建网格,以“四级”党建网格架构,推进“党建网格+"N项重点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二是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试点建设,不断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协调住建部分,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扩大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全市各村(社区)全部建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有力强化基层治理阵地建设。三是推进基层减负增效。进一步深化社区“万能章”整治,联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定出台《关于公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强化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同时,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建立以“村(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居)小组(综合网格、物业小区)-家庭户(楼栋)”为主轴、互联互通的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健全村(居)委会成员联系群众机制。

  (五)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我局会宣传、民族宗教、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16部分印发了《XX市关于建立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权责清晰、配合密切、快捷高效的地名管理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活动,充分发挥地名服务基础性作用,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此外,会同公安、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我市街路巷命名和标准地址采集专项工作,推动提高街路巷命名规范化和标准地址编制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按照全省第五轮界线联检任务要求,组织做好XX云浮线地级界线联检工作,有序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镇级界线联合检查,继续做好《XX市标准地名志》《XX市地名词典》的核校工作。三是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推动边界法治宣传,指导边界地区将平安边界建设写入村规民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平安边界环境。

  (六)不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指导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基层农村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达到了1823家,其中市级社会组织465家,各县(市、区)社会组织1358家,其中江城423家、阳春416家、阳东311家、阳西208家,我市社会组织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二是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按照省社管局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行动工作部署,将清理整治“僵尸型”有关精神传达到各社会组织,防止社会组织逐渐陷入不活动状态最终沦为“僵尸型”社会组织。同时,开展了针对我市社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行动,截至今年6月,全市3年以上未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有94家,21家社会组织已提交整改报告,我局根据规定将42家纳入异常名录对象,并发出《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2家社会组织收到告知书后提出申辩意见并表明将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推进整治29家社会组织。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管、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及专项行动等方式,对我市社会组织进行全方位监管。今年6月发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知,明确了抽查对象、抽查内容及工作流程,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印发《转发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主动收集完善相关数据资料,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四是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及年报工作。制定2022年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授牌暨2023年评估工作启动仪式工作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启动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认真指导各社会组织填写年报、规范上传,加强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年报质量。

  (七)稳步推进慈善、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发展。一是深入实施“兜底民生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印发了《关于实施“党建引领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有序开展社工站(点)督导、培训工作,确保全市社工站(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两个100%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双百”社工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近6.4万人次提供服务,为2.9万户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建档立卡,累计建档率达91.5%,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疫情健康保障、寒冬送温暖、能力建设、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个案服务共68个,协助12540人落实相关兜底政策福利,有效助力织密编牢全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二是推动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积极与有关部门主动对接,联合开展全市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表彰活动、“3·5”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暨青年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十大行动,努力促进多领域广范围志愿服务发展。依托民政服务机构、民政窗口单位和社工站等,以“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模式,组织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童心向未来”2023年“六一”学雷锋”等特色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批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和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

  (八)加强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今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188元/人/月提高到19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52元/人/月提高到261元/人/月。截至5月份全市共有困难残疾人XX人,1-5月共发放生活补贴XX万元,共有重度残疾人XX人,1-5月共发放护理补贴XX万元,两项合计XX万元。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部署,从4月1日至6月20日全市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工作,截至19日,我市需资格认定共XX人,已认定XX人,未认定XX人,完成率达到99.58%。二是促进殡改工作健康发展。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继续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落实到位,2023年1-5月份全市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9182宗,免费金额XX万元。6月9日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XX市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部门协助,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及时分阶段报送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推动全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婚姻登记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查漏补缺工作。5月5日,省民政厅对阳春市开展婚俗改革试验区进行中期实地评估,通过听取汇报、走访群众、实地考察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真实全面掌握婚俗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了阳春市婚俗改革各项工作。5月底,市局完成了涉外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工作要求,我市于2023年6月1日开展了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目前,各县(市、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九)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属地要求,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率和病亡率。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强化设施和服务保障,建立殡葬设备、殡葬工作人员协调帮扶等机制,提高殡葬应急保障能力。贯彻落实 《民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社区服务管理作用。

  此外,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法治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都有条不紊开展。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我市将依托省社会救助移动工作平台,开展2023年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入户核查工作,把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民政数据专项治理行动统筹开展,一体推进,有效发挥民政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各地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确保养老机构安全有序运营。加强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衔接当地财政部门,加快推动养老项目资金列支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绩效。重点督促各县(市、区)按照今年工作任务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支出完整性、安全性及规范性,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依法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争取省、市资金的支持,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办法,提升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8月份,开展全市儿童督导员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儿童主任的培训。9月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提交工作总结,并于10月份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通报全市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11月份,完成省对市、市对各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安建设考核系列工作。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贯彻落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制定我局贯彻意见。鼓励和支持基层治理工作改革创新,广泛征集基层治理典型案例。深化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并做好结项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工作。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建设,指导全市提高地名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扎实做好界线联检,深化平安边界创建。

  (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组织培育发展优秀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通过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对我市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进行随机抽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活动规范化。

  (六)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配合市活动办,做好“6·30”募捐活动。进一步深入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进“党建引领双百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工站成立党组织,加强督导、培训、学习,积极打造一支讲政治、熟政策、懂业务、善服务的“双百”社工人才队伍。积极打造“一站一品牌”,推动社工以问题为导向,结合社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推进“五社联动”机制,推动村(居)民参与社区互助活动,打造特色社区治理品牌。力争创建不少于8个市级标杆社工站,形成XX“双百工程”示范展示窗口,讲好社工故事。

  (七)丰富拓展基本社会服务。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惠及非本市户籍人口,殡葬基本服务保障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推进阳春市婚俗改革各项工作。全市深入开展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机关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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