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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班工作规则范文三篇

时间:2023-05-11 09:00:24 浏览量:

  专班工作规则范文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特色,有效发挥信息宣传正确的舆论导向,完成好20xx年度党委信息、政务信息、政法信息采用任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建立信息宣传工作专班机制。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专班工作规则范文三篇。
 

专班工作规则范文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工作规则范文1

  一、工作专班组成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业务组、保障组、专项行动组四个工作组。其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孙国方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专班主要任务职责

  (一)主要任务。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的“六无”工作目标。

  (二)主要职责。具体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组织做好建设评估,全面推进《*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实施。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推动机制和宣教体系,指导各地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职责分工

  (一)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按照《*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二)工作组职责分工。

  1.办公室。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负责综合协调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和载体建设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组织做好文件起草、会议筹办、进展调度、总结评估等工作;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组。依职责负责具体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补齐能力缺口;推动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和载体建设;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

  工业固废(含实验室废物)治理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信局共同牵头(实验室废物相关工作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共同负责)。

  生活和建筑垃圾治理小组,由市城管局牵头。

  农业废弃物治理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医疗废物治理小组,由市卫健委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牵头。

  3.保障组。全面推进“无废城市”信息管理平台应用,实现固体废物信息化闭环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财政激励机制,保障各级财政对“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舆论引导与曝光推进机制,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的全域“无废城市”宣教体系;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及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充分发挥高科技侦查手段作用,加大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侦查力度,加强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强化刑事打击力度;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

  数字化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共同牵头。

  财税小组,由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共同牵头。

  宣传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牵头。

  标准小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违法打击小组,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共同牵头。

  4.专项行动组。全面落实《*省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市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按照职责推进各项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月度调度通报制度。对各地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月调度,调度内容为指标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重点任务、特色亮点、宣传工作等推进情况,调度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并报送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专班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汇报,包括目标任务设定情况、工作措施安排和政策研究制定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短板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拟定工作计划,指导各地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建立工作推进和考核督查机制。根据*省和*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由工作专班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具体推进落实,组织对各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督查。

  (四)建立联络员机制。成员单位确定*名主办处室负责人,保持联络畅通。根据需要参加工作例会,参加专班督查和工作调研,建立钉钉工作群,适时参加相对集中办公。

  x市政务服务专班工作规则范文2

  一、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x市政务服务专班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担任,成员由市数据资源局、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统计局、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烟草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红十字会、x市供电公司、供水总公司、国祯燃气公司等单位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承担专班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对标提升工作。

  2.研究拟定我市政务服务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等先进地区,部署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3.指导各县市区推进政务服务提升行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落实情况评议分析,反映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推动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4.按系统自上而下推动工作开展,按要求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开展政务服务领域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运行机制

  1.专班办公室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工作例会或集中办公会议,针对工作推进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等问题,进行集中会商、集中调度、集中攻坚,加快推进问题解决。工作专班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按照“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每周通报政务服务领域指标数据,每月调度重点指标落实情况,每季度开展政务服务综合评价,每年系统总结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实效,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优化提升。

  2.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做好本领域本系统政务服务指标优化提升工作,定期调度本领域本系统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先进经验做法,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3.各成员单位对于本系统本领域无法对标学习的举措,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形成报告,按要求提请月度例会或政务服务专班会议研究,适时报市政府会议研究。

  4.各成员单位联络人变更的,应同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专班办公室成员。

  x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制度范文3

  为切实发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高位推动、统筹协调、协同高效作用,全面落实《x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省、x市及我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沟通联络制度

  第一条 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应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沟通联络机制,确保快速沟通、协调顺畅、信息直达,及时推动专项行动工作中所遇问题解决。

  第二条 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应设置专人专职负责沟通联络,原则上为本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

  第三条 各工作专班之间沟通,由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负责。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负责与省和x市相应工作专班沟通及与各工作专班责任单位沟通。

  第四条 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原则上每月至少沟通联络一次,如工作推进中遇有急切问题,应即时沟通联络,确保第一时间信息对称,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二、会商报告制度

  第五条 各工作专班之间、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应建立会商机制,协调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研判工作推进态势。

  第六条 各工作专班之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商会议,由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掌握各工作专班工作推进情况,交流经验、反思差距,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对涉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紧急工作任务或市领导临时交办任务,各工作专班可组织会商会议。各工作专班如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报告。

  第八条 每月25日前,各工作专班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第九条 每月3日前,各工作专班要编印工作动态,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工作专班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材料),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编发简报,通报各工作专班情况,并以专报信息或工作动态形式呈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第十条 各工作专班要建立并报送重点任务分解表,细化重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的各项任务。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重点任务总台账。各工作专班要在重点任务分解表中压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等要素,并明确本工作专班重点任务、年度目标、完成时限等内容,并作为调度、考评、督办、问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督导考评制度

  第十一条 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对各工作专班在贯彻国家、省、x市和我市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工作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专班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等情况,采取书面督导和暗访督导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第十二条 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对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提示机制,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对责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和质效,围绕省、x市和我市领导重要批示、重点工作任务监测质效、日常考评发现问题、工作序时临近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督办推动。

  第十三条 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对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和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对责任单位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对有关单位推进工作不力,延迟完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质量未达标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单,实行挂牌督办。

  第十四条 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对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和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对责任单位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对经督办后仍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或者完成质效的,以及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四、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五条 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x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对各工作专班及其工作人员,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第十六条 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出现对国家、省、x市和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贻误工作或受到通报批评;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出现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不及时、责任不清晰、督促落实不力;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不主动、不及时牵头沟通协调,协办单位不配合、不支持等情形,影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进度质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七条 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各工作专班出现隐瞒事实真相,阻挠、干扰或拒不配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被问责后,仍不纠正错误或不落实整改任务;一年内被督导问责3次及以上情形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十八条 对各工作专班及其工作人员的问责,由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各工作专班出现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错误或者偏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其工作符合省、x市和我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等情形的,可按程序申请减责或免责。

  本制度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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