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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活动方案五篇

时间:2023-07-22 09:14:09 浏览量:

  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活动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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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活动方案

  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活动方案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传销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__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自20__年8月至11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紧盯薄弱环节,强化异地聚集式传销综治管控和动态监管,实现重点区域打击传销形势得到根本性扭转;通过本次行动,查处一批传销大要案件,摧毁一批重大犯罪团伙,惩治一批骨干分子,遗送一批涉传人员,灭存堵增,网络传销蔓延态势得到有力遏制,聚集式传销重点城市、重点区域传销活动反复情况和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减少,综合治理效能显著提升,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公众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意识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县局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原经检大队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按职能分工监管、各市场监管所属地监管,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推动落实。

  (二)打防并重,同步推进。坚持打击与防范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将严厉打击、大力宣传和开展创建活动有效融合,源头防控,全面整治,重点打击,持续推进。

  (三)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坚持统分结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和镇(办)机构联动查处,形成合力进行打击。

  (四)积极稳妥,有序处置。细致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风险评估,根据不同性质、不同表现形式的传销模式,划分涉稳风险等级,对症施策,稳妥处置。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

  以传销违法活动高发区、群众投诉举报数量较多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广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宾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和管理松散的居民小区为重点部位,重点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控,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区域,最大限度排除各种隐患。

  (二)重点打击行为

  1、网络传销行为。严厉打击依托互联网、微信等网络平台,打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等幌子,假借慈善、扶贫、创新、“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名义,扭曲国家有关政策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2、异地聚集式传销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1040阳光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3、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威胁恐吓、强迫交易、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和具有邪教特征的犯罪活动。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综合治理。各市场监管所要联合社区(村),群防群控,重点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控;在案件查处、人员处置遗返、预警防范等方面,要积极和当地镇(办)沟通联系,打破信息封闭和地域界限,资源共享,着力解决工作面临的共性和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工作水平。要继续深化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和巩固工作,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加强行刑衔接、线索移交和处罚措施的配合,严厉打击各种不同性质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二)突出网络整治。全面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认真谋划“防、控、打”三个方面的工作,强化技术支撑,以执法办案为导向,抓早打小,对网络传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全力遏制网络传销蔓延态势。各市场监管所要和镇(办)加强信息互通、联控严打,做好法律法规适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衔接,全力做好案件查办和协同处置,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结合“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会同通信管理、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做好对传销网站的查处和净化网络环境工作,压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提高对新业态、新模式潜在风险的敏感性和警惕性,对以创新为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定性,依法查处。要筑牢防线,优化风险管理机制,防止网络传销风险输入和传导,对新业态,新模式主动加强指导、规范、引导,及时纠偏,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三)依法分类处置。在查处传销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捣毁其传销网络;对传销头目、骨干和涉黑涉恶分子要依法打击处理: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要做好教育疏导和善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应视其情节予以处理。同时,把握政策原则,灵活运用提醒,约谈、告诚、行政处罚等多种干预和处置措施,区分情形做好分类处理工作。

  (四)深入开展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教育同步。把握舆论导向,发挥新闻媒体震慑、警示教育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资源,广泛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进展和成效,公布各市场监管所举报电话,发布警示提示、反传销公益广告,公布典型案例。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揭露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教育、防止人民群众,特别是大学生、退转军人等特殊群体被诱骗参与传销,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自觉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结合“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坚持以打促创,以创固打。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至9月3日)。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传销活动的形势和特点,明确打击传销重点和阶段性目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部署集中打击行动。

  (二)线索摸排阶段(9月4日至9月6日)。各市场监管所开展全面排查,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彻底摸清本地区的传销组织、窝点、平台网站、人员、传销类型、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确定各辖区重点区域,打击对象和目标。线索举报要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认真受理并做好后续处理或移交工作。

  (三)集中打击阶段(9月7日至10月9日)。根据摸排情况、案源线索,各市场监管所要和镇(办)部门加强联系对接、组织精干力量,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号、破网络”等强有力方式,对发现的传销组织、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打击整治。各市场监管所对重点区域要加大打击力度、打反复、反复打,着力解决传销活动“打而不死、驱而不散、遣而不返”现象。严厉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传销大要案件,依法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骨干分子以及传销涉黑涉恶分子,劝返遣散传销人员,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对相关人员采取行政、刑事处罚措施,形成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舆论环境。

  (四)固守深化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重点整治区域进行“回头看”,严防传销人员来回流窜、传销活动回流反弹。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总结、积累经验,查找不足。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结合群众满意度,认真开展总结。

  专项行动期间,各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遇到重大情况、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局打传办,并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和附件统计表报至局执法大队(原经检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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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活动方案2

  为持续保持对传销违法活动高压严打态势,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__”行动的通知》(__市监竞〔20__〕2号)精神,从即日起至20__年12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皖剑-20__”行动。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坚持“反复打、打反复”,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范聚集式传销回流反弹,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使我县被骗往外地参与传销和外地被骗到我县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进一步减少。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网络购物型传销。深挖打着“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等旗号,以“社交电商”“分享经济”“自用省钱、分享赚钱”为噱头,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

  (二)严厉打击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深挖打着“资本运作”“股权投资”等旗号,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以高额返利、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

  (三)严厉打击网络创业型传销。深挖打着“居家创业”“隔离经济”“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动动手指轻松赚钱”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从事视频点赞、视频观看、广告点击、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

  (四)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传销。深挖打着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旗号,承诺高额回报,吸引老年人参与的传销活动。

  (五)严厉打击线下聚集式传销。深挖在我县残存打着“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旗号的聚集式传销组织和团伙,坚决捣毁传销窝点,及时教育遣返传销人员;严厉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人员住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六)创新开展“两创”工作。鼓励开展标准化、特色化等“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试点,加强建设标准督导检查,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传销防控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线索摸排和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综合运用网上监测、舆情分析、社会举报等信息渠道,全面摸排、搜索、梳理本地区涉嫌传销活动线索,对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切实加大清查力度和打击频次。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将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舆情和网络传销监测情况,下发或转办传销线索,各地要迅速核实涉传线索,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及时立案查处传销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传销违法活动。

  (二)加强综合治理和执法协作。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强化部门间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防控管”并举的立体作战局面。优化“专案经营”与“面上清理”相结合、刑事打击与行政处罚并举、教育劝返与综合治理同时推进的打击模式,加强网络传销监测和风险防控,全面深入清理异地聚集式传销人员,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坚决遏制聚集式传销活动回流反弹。

  (三)创新开展“两创”工作和宣传活动。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对现有“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逐一开展复核,推动提升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效,打造高质量、高标准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进一步夯实打传群众基础。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创新宣传模式,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进一步树立打击传销“持久战”思想,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地分析研判本地区打传形势,结合实际细化方案,统筹推进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打击整治传销工作与维稳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健全涉传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涉稳动态,及时研判、准确评估传销涉稳隐患态势,切实消除传销涉稳隐患。各地打击传销工作成效将作为20__年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的内容。

  (二)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各乡镇、街道办要发挥好打击传销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政法部门要强化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要在宣传教育、情况通报、日常清查、案件查处、联合整治等方面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推进重大案件查处和重大风险化解,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做好法律法规适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衔接,会同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好校园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

  (三)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各地要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通报、督促整改,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消极对待投诉举报、有案不立、不当履职,特别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倒查追责。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将通过调研、督导等形式,对全国各地打击整治传销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于聚集式传销高风险城市,将及时纳入传销防控重点地区,必要时将责成该地区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递交《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责任书》。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收集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行动成果,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市打传办将适时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专项行动结束前,请各乡镇、街道办于6月25日、9月25日,11月25日分别汇总报送上半年、前三季度以及全年《打击传销“皖剑”行动战果统计表》和《20__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报送邮箱__。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活动方案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打击传销工作部署,根据《__省20__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__市监办竞争{20__}3号)《九江市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区域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__打传办发〔20__〕1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县“创建无传销城市达标城市”成果,深入持续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维护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公共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政府关于打击传销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提高部门监管效能,增强居民防范传销和抵制传销意识,切实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__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领导体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筑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体系;继续对传销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异地聚集性传销在我省反弹,有效防止网络传销在我省发展蔓延;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

  三、重点任务

  (一)发挥打击传销社会共治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打击传销的过程中,完善打击网络,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联防联控严打传销工作体制。

  (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持续推动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向纵深发展,坚持露头就打。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惩处传销活动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份子。

  (四)加强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抓住宣传重点,持续性、广泛性、针对性地普及打击传销法律知识,曝光传销违法警示案例,增强群众防传防骗意识。

  (五)做好涉传维稳和风险防控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防止辖区内有大规模的涉传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大量涉传人员赴外地特别赴京上访事件。进一步健全社会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突机制。

  (六)深挖涉传案件线索。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地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对本地涉传线索的拉网式摸排,尤其要排查可能依法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问题,积极发挥处理传销涉稳突出问题牵头部门作用,常抓常做;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用好12315、12345等热线作用,及时处理涉传投诉举报;积极与公安机关、属地政府的交流互动,及时组织参与对传销线索的执法处置;依托社会组织,建立打传队伍,打传志愿者等群众组织,深挖涉传线索;及时处置每一年市场监管总局、省局交办移送的重大案件和涉传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七)查办违法案件。对传销的零容忍态度,做到打早、打小、打好的同时,查办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彰显执法权威,形成强大震慑。继续重点打击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严厉打击以跨境电商、区块链、教育培训、保健养生、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直播带货以及利用庆祝活动宣传报道或者领导人讲话的内容等名义实施的网络传销和新型传销,以及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力度、充分利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及时将打击传销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精准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要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调动基层组织能动性,要充分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对辖区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防止传销活动的流入和流出;联合公安机关,对疑似涉传人员重点监控;减少涉传人员流出和回流,加强对涉传人员的严管厚爱,引导他们远离传销,回归正常生活。

  (八)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在打击传销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方面,根据本地实际,结合传销活动的新特点新动向,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多措多举,加大打传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创无”“进校园”等基础性工作,在“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上,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实效,到20__年底,实现每个分局创建1个“无传销区(村)”,有高中等学校的分局至少组织1次“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将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借助自媒体、公众号、传媒系统、现场活动等多种媒介,通过制作法制视频、现身说法、现场咨询、曝光案例等多种形式,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大众识别传销,远离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每年专题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加强事后惩戒宣传,通过教育引导、行政处罚和创新遣返方式等手段,做好对涉传人员事后监管,有效防止传销人员“二次回流”和“久打不散”。

  (六)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职责,妥善应对实惠舆情,对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风险坚决予以扼杀。一方面要加强都传销特别是聚集性传销的打击力度,对涉黑涉恶的传销组织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予以介入;另一方面有效防范银传销、违法直销引起的非法聚会、非法信访等重大群体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站在讲政治性的高度加强维稳和风险防控力度,特别杜绝在建党100周年、国庆等重大庆典日期跨地甚至赴京上访事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畏难厌战情绪,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全力以赴确保社会大局平稳。

  (二)强化组织,细则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即是打击传销工作的牵头单位,更是主责单位之一,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既要发挥本部门主观能动性,更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协作,务实责任、认真部署、精心安排、严密组织,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宣传、教育、防范、监控、处置五位一体的治理格局,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促进交流。各地要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反馈,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总结打击传销工作重大的好方法、好经验,助力我局打击传销工作同步提高、再上台阶。

  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活动方案4

  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拓展,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县的发展和蔓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环境相结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构建防范传销的体系,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行动目标

  县打传办依据近一年来的接报案和打击处理传销案件的信息,对涉传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予以重点管控,各镇、开发区要确定各自辖区的重点区域。要以破大案、打团伙、抓头目、摧网络为目标,教育遣返一批、拘留一批、逮捕一批、审判一批传销分子,使我县传销形势根本好转,基础防控措施明显加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工作重点

  围绕“打、防、控、管”四个环节,建立完善巡查防控、摸排举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街道社区监控平台,强化打传专业小分队、志愿者、信息员队伍建设,抓好对重点地区的工作督导。深入开展防传销宣传和无传销创建活动,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工作列入创建文明城市、平安建设的范围,以传销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打击传销工作,实现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四、实施步骤

  此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摸底准备阶段(8月10日起至9月25日)

  各镇党委、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因地制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由市监、公安为主体,相关部门及基层组织参与的执法力量,开展全面的摸底工作,做到街不漏区、区不漏栋、栋不漏户,发现传销窝点,立即入户核查,做到发现一户,核实一户,清理一户,遣返一户,使打传工作真正做到“看得见、打得走、守得住”。各镇、开发区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落实《芜湖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掌握本地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制定好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并于9月16日前将方案报县打传办。

  (二)集中打击阶段(9月26日至11月30日)

  按照“四个一批”的行动目标,集中、广泛、不留死角地开展打击行动。一是对重点整治区域进行集中行动,形成声势,铲除传销窝点,教育遣返传销人员,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遏制传销活动的发展蔓延。二是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公安机关对清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追根溯源,抓头目、摧网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并依法严肃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等行政案件。三是实施打防结合。在打击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强化源头治理,防止传销回潮,确保专项行动成果。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普通市民及在校大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传销防范意识,使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无所遁形,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实行周通报制度,县打传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将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汇报、研究布置工作和带队开展督促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5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各镇、开发区打传办要于1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县打传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中央政法委将打击传销列入涉黑涉恶重点领域之一,各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长期作战,除恶务尽的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密切关注传销活动的新动态,认清新型传销的真面目,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畏难情绪。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县政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把宣传工作贯彻到专项行动的始终,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中。并要做到三个面向:一是面向普通市民。使传销的危害性人人皆知,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实现群防群治。二是面向出租房主。把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每一个出租房主,使他们能够主动积极参与抵制传销,主动收回涉传房屋。三是面向涉传人员。通过多种形式针对传销人员进行矫正感化教育,从思想上挽救涉传人员。

  (四)规范执法,维护稳定。各相关部门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打击和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和范围,积极预防、妥善处置涉稳事件。

  (五)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要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把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效作为年度综治目标考核、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县打传办还要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指导,对打击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对怠于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坚决予以追责。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镇、社区(村)要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六)认真总结,加强交流。各镇、开发区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期间工作成果,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分析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形势和特点,各镇及相关部门之间加强交流,互通信息,提升打击传销和防范传销的能力,严防传销回潮。

  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活动方案5

  各村、各办(中心、大队)、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切实维护我镇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推进“平安宣和”建设,从即日起至20__年12月20日,在全镇范围开展集中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坚持“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平安宣和”创建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社会管控与案件查处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的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各项制度,形成打击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形成打击传销行动的强大声势,全镇范围内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打击重点

  (一)加大重点区域整治。以创建无传销镇为目标,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方案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清查整顿力度,重点检查集镇街区出租房屋等传销活动可能高发区域,重点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案件。

  (三)加大挽救、遣返、稳控力度。积极查处涉及省内外少数民族地区和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的案件。对受骗参与传销人员,尤其是对被骗参与传销的在校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群体,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教育挽救、遣返稳控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剖析传销特点和表现,揭露传销手段和社会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在校生、农民、下岗职工对传销本质特征的认知能力,增强其防范、抑制传销的自觉性,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地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四、行动步骤

  (一)线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全村进行摸底排查,汇总、梳理、核查线索,确定打击和整治重点和步骤,为集中打击整治打牢基础。对条件、时间成熟的案件及时查处。

  (二)打击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精力和资源,查处案件,打掉团伙,铲除窝点。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对辖区内大要案件查处、集中整治和宣传工作情况总结、自评并上报至镇综治办,镇综治办根据各村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评。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村要积极借助宣和派出所力量,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并每月上报1次工作动态。

  (二)缜密经营,循线深挖。宣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

  (三)集中行动,精确打击。宣和派出所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打击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震慑效应。

  (四)强化宣传,深化“两无”创建活动。各村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环境,要继续以宣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国家关于打击传销活动的相关规定为重点,充分利用村级宣传媒介搞好宣传,提高群众的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传销违法犯罪形势和打击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行动重点环节,切实组织好、开展好此次行动。镇综治办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各村要认真开展摸排、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争取多方支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下,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密切协作。各村、宣和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全力投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传销活动空间,铲除传销生存土壤,夯实打防控管等基层基础工作。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镇党委、政府及各村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要削除协作障碍,加强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动查处。

  (三)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镇党委、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行动成效将作为年度综治考评、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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