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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教育心得体会三篇

时间:2023-06-25 14:33:45 浏览量:

  大学生劳动教育心得体会三篇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所以我们一定要怀揣一颗奋斗的心,一股不服输的劲,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谱写无愧于新时代的青春华章。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大学生劳动教育心得体会三篇。
 

大学生劳动教育心得体会

  大学生劳动教育心得体会1

  劳动教育是贯彻落实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劳动教育是小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日制小学开设劳动课,是向小学生有计划地进行劳动教育的主要途径。它对于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学会劳动,在德、知、体诸方面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校3—6年级安排了劳动课程,每周各年级一节,由各班班主任来上这节课,并根据大纲对各年级的不同要求,按年级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

  一、寓思想教育于劳动实践中

  在劳动课教学中,劳动实践是进行劳动教育的基础,劳动课以劳动实践为主,寓思想教育于劳动实践之中,把思想教育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掌握知识、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实践性、教育性相统一。

  二、认真备课,加强现场教学

  劳动课也要认真备课,选好教学内容、劳动场地,通知学生带好劳动工具,加强现场教学,并尽量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操作示范。例如四年级《钉钮扣》一 课,肖教师备好课后,事先通知学生带好缝衣针一枚,两眼扣两粒,四眼扣两粒,碎布一块,小剪刀一把,线团一个。在劳动课上,肖老师用投影机出示两眼扣和四眼扣的图片和一件上衣的图示,让学生懂得钉扣子钉在什么位置合适,又动手做示范怎样握针,怎样穿针引线,并教学生:“注意线不能太长,否则容易绕结。

  并告诉学生左手怎样按紧扣子,左右手怎样配合,防止被针刺手指或不小心钉在自己穿的衣服上。老师讲完钉扣子的方法,然后让学生进行钉扣子的比赛,最后引导学生针线和小刀要放好,不要乱丢乱放,以免扎伤自己或别人,并让学生谈谈学会钉扣子的好处,进行思想教育。

  三、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劳动课要选择一些尽可能做到的、看得见的、摸得着的、能亲手操作的知识进行教学。例如:五年级学到《种蕃茄》一课时,宋英波、陈秀莲、邓蝶云等几位老师感到城市学生没见过怎样种蕃茄,并且老师也不熟识这方面的知识,讲起来抽象,有难度。于是老师们经过讨,这节课选择种大蒜的教学内容。老师们找来几个花盆,装上土,提来一桶水,准备一把蒜瓣放在讲坛上。课堂上老师一边讲解,一边在松软的土壤里动手种蒜瓣,并告诉学生怎样施肥,怎样浇水,保持怎样的密度。接着让学生口述种大蒜的要领,最后让学生分组轮流动手种大蒜,又布置作业,回家在阳台上的花盆里,门前的花园中,菜哇上种大蒜。这样动手动口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内外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学到简单的劳动知识,也没有照搬课本的内容,而是结合本地实际,使学生真正掌握了一种劳动技能,完成了劳动课的教学任务。

  四、加强与社会、学生家庭的联系

  利用劳动课时或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到工厂、商店、社队、车站和军烈属、五保户家里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既开阔学生视野,义学到劳动本领。例如:“五·一”劳动节三年级学生到京溪村头打扫卫生。四月十二日植树节五年级学生帮助生产队植村。“八·一”建军节六年级学生到军医大、干休所、老红军家里慰问、扫地、擦窗户。三月五日学雷锋活动日四年组学生到五保户家里送温暖、送柴、送水果、扫院落等。五、六年级学生还经常走出校门请教有经验的农民种菜、插秧等知识,还到配件厂参观生产线上的各种产品,加深学生对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教育他们珍惜劳动成果。特别是“三·八”妇女节,要求学生帮妈妈做一样家务活,认识母爱的伟大。

  五、积极开展科技文体活动

  我校根据新课程计划,把“科技文体”活动列入课程。做到课堂打基础,课外多实践。我校除了十五个提高型小组外,各中队有一个普及型活动小组。每逢这节课,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学习编织、折叠、绘画等手工,并动手做发豆芽、种花、种菜、植树、种草、养免、养鱼等试验,开展穿袜子、系鞋带、扣扣子、戴红领中的比赛。通过这些活动,使儿童善于动脑,勤于动手,培养他们的劳动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展他们的创造才能。

  通过劳动课,学生掌握了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的技能和一些基本的劳动知识,培养了正确的劳动观点,养成了良好的劳动习惯,以及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

  大学生劳动教育心得体会2

  同学们训练在一起,劳动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特别班主任们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怀更加深了师生之间的感情。这次劳动,不少班级增强了凝聚力,劳动实践让同学感受到团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

  这次劳动实践正是在我校加大管理力度的基础上进行的。绝大部分同学都能遵守学校、基地的制度,按照基地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出操、吃饭、休息,培养了严谨、守纪的优良作风。

  劳动虽然结束了,但我希望同学们把良好的奋斗精神带回我们的校园。在学习的基地中我们还要继续奋斗。再有两周我们就要进行期中考试,只有抓紧时间,认真复习才能取得良好的成绩。希望同学们能够再接再厉,在期中考试中再创佳绩。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深刻的认识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这次社会时间实践中,我充分感受到劳动人民的辛苦。正是他们默默的付出才有我们幸福美好的生活。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我们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我们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书本知识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我们回到学校后会更加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并不断深入到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矗

  虽然很累很累,但是我感到很高兴,因为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并且证明了我是有能力应付难题的。而又能利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不成为社会的负担,不成为国家的负担。非常感谢这次交警给我这个机会,也非常感谢学校的组织。

  大学生劳动教育心得体会3

  通过培训期间的学习和与系统单位工会工作人员的交流,让我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工会管理工作的影响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培训交流,也让我对新法颁布实施后,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有关资料和目前企业现状,谈几点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

  纵观《劳动合同法》不难发现,尽管其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基础上,兼顾了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但其最为显著的特点在于,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偏重保护,也就是“保护弱者”意识。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这就对工会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新《劳动合同法》,尊重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和懂法;其次,我们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企业目前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逐渐的、有步骤的推进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要维护好职工的基本权益,又要有利于企业健康稳步的发展。当前,我认为,尤其要坐到以下两点:

  1、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为有效管理奠定基础。

  2、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

  二、要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且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学习中注意到,新《劳动合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我们的个别企业,由于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存在人员流动大、合同种类多的特点,相应的表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就是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短,变更频繁,甚至个别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多的特点。这就加大了劳动合同管理的难度,一方面我们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行业特点,做到为企业利益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产生劳动纠纷。鉴于此,我认为这有四点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

  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是对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是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和签订的次数。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

  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做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是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处处体现着对劳动者的保护。这在第一部分第二点“新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已有所提及,这里重点谈谈对劳动合同解除方式的看法。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类:一是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即时解除。在“即时解除”时,除列示了即时解除的法定理由外,还明确了即时解除的法律义务,要求在解除时须说明理由,究竟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还是造成重大损失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事先应告知工会,否则,应给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对没履行通知义务的,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是预告解除。在预告解除中,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的时间、经济赔偿金等做了具体的要求。四是经济性裁员。

  上述四类劳动合同的解除,均有明确的解除程序、法定事由、用人单位的义务,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也更为明确。

  通过参加这次新《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学习,我注意到该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对企业的要求更高了。无疑,这对企业在新形式下如何更好的规避用工风险、尊重员工的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既要维护职工权益,也要规避企业用工方面的风险。

  面对劳动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趋势,特别是新《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推出,迫切要求我们切实重视内部劳动关系的管理,但同时由于各单位存在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全面的实施新劳动合同法还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对于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人事、工会方面的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工作流程的操作要做到严谨、到位,各项工会工作的开展要依法合规,要通过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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