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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2-09-22 11:57:41 浏览量: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6篇

  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省法院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读本,通过鲜活的我省法官违反廉政规定的违法违纪案件事例,使内心深有感触,提高了拒腐防变和加强自我约束的意识。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6篇。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篇1】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以案促改既是对典型案件的有效利用,更是以案为鉴,防控风险于未然。

  以案促改,核心在案。如何细致梳理窝案、重复案等典型案件发生的全过程,找准案件的关键环节,剥离发案的偶然因素,深挖其中的共通问题,发现岗位廉政风险点,构成可整改的漏洞或问题清单是以案促改的核心工作。抓住此项核心,为强化干部教育,完善管理方法,堵住制度漏洞等工作供给可参考、能借鉴的鲜活例子和改善方向。

  以案促改,关键在促。如何将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与实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互印证,并在各机关单位中以思想上的学习教育、作风上的自查自纠、制度上的完善健全等方式加以整改是以案促改的工作关键。促进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的自觉性与进取性,深刻理解典型案例反映出来的廉政工作症结所在,结合机关单位的职能与权责,岗位的定位与特点,做到有则改之,防微杜渐。

  议案促改,目标在改。以案促改的目标是从制度、思想、作风等方面齐发力,以前车之覆辙为省自身之镜鉴。结合案件深刻剖析自身,查找漏洞与不足,从根本上逐渐完善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从制度和思想因素上根除违纪行为发生的土壤,标本兼治,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

  只要我们找准核心,抓住关键,咬定目标,相信以案促改工作必须能取得良好成效。

  【篇2】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机关干部“吃拿卡要”一向是官场的一大诟病,也是企业界和老百姓反响比较强烈的机关作风问题。山西省针对有些职能部门“小鬼难缠”的现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并重拳出击,处分了一大批违规违纪干部,体现了创优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值得全国各地借鉴。当然,处分“吃拿卡要”干部之后,更要在其他方面有所行动。

  削减审批权力。机关干部中,之所以有些人敢于“吃拿卡要”,一方面是因为其贪婪的本性、扭曲的价值观、利益观所致,另一方面还是因为手中有着能够利用的“权力”。所以,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必须下决心削减有关权力,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从而为企业项目审批和民众办事供给“绿色”通道。

  提升服务质量。削减权力,并不意味着服务能够缩水。相反,更要在服务上下功夫,并在深化服务中,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要确定101%的帮办服务理念,进行“零距离”服务、“保姆式”帮办,努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明确职责,加强监管,杜绝职能部门或领导干部随意表态、肆意作为等不正常现象,做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强化审批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要建立各级各类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审批大厅、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式服务;要建立包括电话投诉、手机信息、网络信访等阳光政务平台,打造“不下班”政府;要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受理、交办、督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杜绝“零回复”现象。以服务方便群众,以服务提升形象,以服务赢得民心。

  建立长效机制。长效,才能常效。转变机关作风,不是靠一两次专项行动、处分一两批违规违纪干部,就能立竿见影、常久见效的。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地党政部门在行动结束之后,认真反思、深刻排查、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决策、审批、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升制度和法律的执行力,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道德观、政绩观、价值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教育和锤炼,提高机关干部履职为民的思想和意识。要推行一线工作法,鼓励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向窗口,将办公场所搬到一线、移到前台,理解群众咨询和监督,将实事做到一线,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和监督,杜绝权力异化、权力寻租和权力张狂,促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加大干部问责力度,对“吃拿卡要”、“违法乱纪”的干部,要坚决做到从重从严从快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从而倒逼机关干部廉洁从政、高效行政、务实理政、为民执政。

  转变机关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更是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党政官员的本职工作和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需要自觉,更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必须拿出“舍得一身剐”、“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气神,才能以党风带政风纯民风,从而创造出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篇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为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务必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日前,郏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笔者认为坚持以案件为重点,就要深挖倒查,向深处抓、往实里做。透过剖析,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扩大战果,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把案件高发单位,窝案、串案、重复发案单位作为重中之重。建立执纪部门、案发单位和预防机构三方协同开展工作的防控机制。案发单位要深刻反思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反映出来的思想教育不到位、监督制约不严、体制机制不全等问题,查找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纪检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打击、处分等分类防控措施,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到达标本兼洽目的。

  要以案发单位和部门为重点,以案倒查,跟踪预防,做好执纪审查以案促改后续文章。透过剖析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建立执纪部门、案发单位和预防部门三方协同开展工作的防控机制,扩大执纪审查后续效应,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要透过筛选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效果,把案件高发和窝案、串案、重复发案单位(系统)作为重中之重。要结合本地和我单位执纪审查工作进展状况,及时筛选典型案件,常态化开展农业系统以案促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篇4】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公司下发的《某某某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方案》的文件,我就如何做好自身廉洁自律工作,如何加强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范,下一步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如下反思: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不系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案例中某某某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对党纪国法一知半解,导致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导致走向错误的道路。

  (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足,思想不够敏锐,思路不够开阔,思考不够深远,观念有些陈旧,更新尚不到位。

  (三)对自身刚性约束不到位,纪律观念不够强。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认为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

  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首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其次,学习必须要结合实际,不断提高活学活用马列主义理论的能力,提高处理复杂局势和农村基础工作的能力。最后,学习必须要全面。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学习必须要全面。不仅要学习理论政策知识,还要学习法律、历史、经济、科学、社会、心理等方面的知识,力求知识全面。

  (二)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腐败的存在导致社会不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强化职责意识。把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安排部署风廉政建设各各项工作的同时,不忘人社业务工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

  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三、个人总结

  通过对《某某某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方案》的学习,我一定要坚持把以案促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纳入纳入党员干部教育整体规划,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资料,既要透过以案促改起到以案示警的教育作用,又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各项工作的新业绩检验整改成效。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

  【篇5】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既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创新性工作,更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常态化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关于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重点、把握关键,真正把这项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一是打好‚三场战役‛。通过扶贫领域的以案促改,确保脱贫攻坚的圆满完成;通过环保领域的以案促改,确保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真正被重视起来;通过‚两违‛治理领域的以案促改,确保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做好‚三个剖析‛。剖析典型个案。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选择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深刻剖析,找出症结及监督管理漏洞,达到警示震慑教育效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剖析共性岗位。围绕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岗位,查找案发的共性规律,研究防控对策;剖析重点单位。对案件多发或发生重处分案件的部门或单位,必须下大力气开展以案促改,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

  三是写好‚精选文章‛。

  事前抓教育预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对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研判预警,努力把办案成果转化为事前预防成果;事发抓惩治预防。对那些时至今日还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坚决予以查处,提高违纪行为的查处率,发挥

  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事后抓制度预防。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提高以案治本工作的精准度,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达到‚三重效果‛。筛查一批廉政风险点。完成风险点排查工作任务,使风险防控及时有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对症下药、集中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创新一批制度机制。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力争多创亮点、多出特色,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篇6】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省法院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读本,通过鲜活的我省法官违反廉政规定的违法违纪案件事例,使内心深有感触,提高了拒腐防变和加强自我约束的意识。

  这次省法院编发的警示教育读本中选取的案件,全是我省法院系统中的案件,大多是省高级法院法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让我深感触动。这些法官原本都是法院中的资深法官,基本是高级法官的具有领导职务的高级法官,但均因贪腐廉政问题而身陷囹圄,令人唏吁,惊叹不已。我感觉到作为法官不仅是带有尊荣感的职业,也是一个充满诱惑、存在廉政风险的职业。特别是在法院的审判、执行岗位,这是高风险的职业岗位,会面对很多的诱惑,应当不断的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不断提升自身人格修养,时刻警示反省、守住廉政纪律底线。

  从这些法官走上违法犯罪的经历和心路历程看,他们原本之初,初进法院,初当法官之时,都是怀着一颗能作一名担当正义的公正法官,然而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的发生了变化。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公正执法到不收钱不办事,使担当正义的法官走上人民的罪人,他们的案件让人警醒。他们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我认为:一是在长期工作中逐渐放松了理想信念和人生观的改造;二是放松了党性修养;三是沾柒了拜金奢靡享乐之风。由此便生出了罪恶的果实。这与内心的人格修养、职业道德、共产党人的宗旨都背道而驰。

  通过学习,我想要深刻吸取他们的教训,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制度约束。要注重人格修养,作为共产党员更要以党章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作为一名法官,更要具备公正的人性光辉和职业道德。

  人格修养是每个人都应面对的课题,作一个内心善良的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不贪图奢华享受。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内心本质的思想认识是指导我们行为的方向性主导。一个人格高尚、不断完善自身不断修正自身思想的人,一个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取向的人,能够辩明是非,能够自行约束自身的言行。

  身为一名共产党人,更应按照党章、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共产党员要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特别是在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家建设和社会财富已有充分积累的条件环境下,更应时刻警醒,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态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当前就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奚晓明虽是最高法院的副院长,也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却忽视思想道德的自我完善,忽视党性修养的锻炼,意识松懈,禁不住金钱私利的诱惑,走向违法犯罪,教训是深刻的。

  法官是高尚神圣的职业。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应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使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同时也是代表国家的权力。审判权的核心与生命就是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的天敌就是司法腐败,有了腐败带来的必然是不公。大法官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其恶果远甚于十次犯罪,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摧毁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一定要把自身从事的神圣职业与自身的行为时刻关照反省,决不能受任何私利所左右。然而,我们往往容易在工作多年之后,似乎自然的忽略的自身的警醒,过手的案件成百上千计,忙碌的审判工作似乎挤压了自我反省的时间与空间,但我们确实不能忽视,应在已建成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框架下,时刻提醒自己,正如古人的“一日而三省我身”,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清廉履职、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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