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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16 16:33:35 浏览量:

2023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刻领会基层司法工作者的重要地位,理清工作思路,鼓足干事劲头。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2023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在册122人,其中缓刑12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0人,调查评估83起。今年1月,对18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案卷评查暨业务技能比武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能力水平。我县投入93万余元(其中省司法厅专项资金32万元),加强智慧社区矫正建设,目前已完成办公场地装修,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拟申报验收,届时将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多年来我县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2、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

  做好接边“五联”工作。根据我县湘黔接边村组特点,在碧涌乡清江村、新店坪长征村,积极推进以人民调解联防联调为主要内容的“五联”工作机制,目前,已联合开展纠纷摸排4次,调处接边矛盾6起,全部得到有效化解和稳控。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共调处纠纷511起,成功511起,调解成功率100%,全县没有发生因纠纷调处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县以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引,围绕司法所“四个规范、五项制度、六大目标”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先后投入30余万元,对晓坪、楠木坪、牛牯坪等6个所进行了升级改造,台账资料、所务管理等方面有了质的改变。加大行(专)性调委会组织的指导。严格按照“八有六统一”标准对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行了检查,进一步理顺了诉调对接调委会的工作程序和管理方式,督促乡镇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年度业务培训,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规范化建设和业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加强“两员”队伍管理。今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对芷江县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县人民法院案件陪审193件;第二批补选的14名人民陪审员,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受市里委托完成了2名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和培养,并已通过任命开始履职。

  3、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有3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法律服务所,全县共设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根据群众实际需要提供网上咨询、上门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积极畅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的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群众及企业提供包括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人民调解等“淘宝式”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的“进园区、联商会、访企业、解难题”活动,认真聆听企业对政法系统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联商联企走访110家企业和个体商户,解决企业疑问10余件。今年5月下发《XX县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团队”的实施方案》,拟形成政法单位联基层、政法干警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一村(社区)一法律团队”芷江模式。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其中民事92件,刑事24件,涉及农民工案件82件,未成年人1件,残疾人1件。

  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企业宣讲党的**大精神和法治思想,广泛开展“走基层·惠民生”主题活动。5家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法律顾问31家,办理民事案件178件,刑事案件20件,行政案件14件,法律援助案件116件。

  4、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普法毛巾、普法纸杯、法治围裙、法治宣传袋等法治实物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专项活动。5月,在罗旧镇开展2023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暨庆祝纪念民法典颁布3周年主题宣传活动。15个县直单位参加活动并进行法治宣传。各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赠送礼包等形式,向干部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政策等多部政策法规。三是积极开展其他法治宣传活动。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行政干警深入进村组、社区、学校开展座谈会进行法治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宪法‘九进’”、开学第一课等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利用“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结合宣传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5、行政复议应诉基本情况

  我局和怀化铁路运输法院、XX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案件联系机制。2023年3月份承办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与XX县人民政府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座谈会议,4月份派2名同志参加了湖南省湘西片区行政复议案例评析会议,5月份协调和承办了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巡回法庭来芷江梨溪口乡戥溪村开展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行政复议三篇新闻报道《芷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芷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芷江组织代表委员监督巡回法庭+同庭培训活动》在芷江新闻网、怀化司法行政网和湖南司法行政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进一步完善了《XX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半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共办结4件(含去年结转2件),未办结2件。行政应诉案件共5件,审结4件,败诉1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2件、调解1件,确认违法1件、未审结1件。

  6、法治调研督察基本情况

  2023年2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高源江受县委书记梁志平的委托,主持召开了会议。会上芷江镇、罗旧镇、梨溪口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2022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拟定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已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审议,目前正在行文。成立了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先后在芷江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关于受理反映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举报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和芷江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座谈会。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的问题清单,县依法治县办成立了回头看核查小组。我县委依法治县办加强督察,督促交通、交警部门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全面开展了两轮自查。目前两部门共上交自查问题9条。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问题如下:一是司法行政人员力量薄弱。二是村级调委会未充分发挥作用,行专调委会发展受限。三是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打算:

      1.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统筹和法治芷江“一规划两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依法治县办事机构建设,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法治专门人员,提高法制审查水平。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紧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弱势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基层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全面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拟在县城知名旅游景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点;抓细抓实抓严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发现并解决一批企业遇到的法治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为芷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

     3.加强法制审查工作,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着力提升法制审查覆盖面和法制审查质效,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规定,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涉法事务的力度。

     4.严格依法履职,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强化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加强行政复议与其他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高度重视法治队伍人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质量。

     5.加大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力度,严格追责问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察考核。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不力的,严格按照《XX县纪委监委 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移送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依法加强监管,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1313”教育监管模式,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案矫正,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提高社区矫正质量,通过定期召开业务培训和技能大比武等形式,培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闯、创、干精神,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降低重复犯罪率,维护地方社会稳定。

      7.提高标准,压实基层调解主体责任。落实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印发的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统一行(专)调委会经费管理,适当提高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标准,提升工作积极性。将村(社区)调委会调解案件数占比纳入全县平安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发挥考核杠杆作用。

       8.抓牢法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将继续发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因地制宜,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为己任,创新宣传手段,将法治宣传融入到各项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迎接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为法治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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