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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总结

时间:2022-08-08 15:34:07 浏览量:

2022年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总结

  加强管理,务求实效。将反诈防骗进校园工作同“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防骗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总结。
 

2022年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总结

  《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推动我县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有效助推机关干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提升知晓率,始终坚持保持自然领域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金溪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紧密安排,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反有组织犯罪法》有行动、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打下建设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共识。

  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县政法委文件下发后,就迅速组织召开班子会、全局干职工会议,学习传达《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制订宣传贯彻方案,明确学习内容,落实责任分工,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水利系统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抓手,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社会力量,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成效。

  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充分利用线上媒体平台和组织各类线下活动,做好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一方面,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工作群,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要求干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和宣传;另一方面,在局机关大门LED显示屏不间断24小时播放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标语;三是在4月29日上午,积极参与县委政法委、信访局等在县商贸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集中宣传活动,我局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宣传专栏、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水利法律、法规、政策、水利领域政策开展集中宣传,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做好各项宣传贯彻的落实,巩固成果。

  目前,我局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共组织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会议2次,组织专题学习2次,悬挂宣传标语5条,制作宣传展板2块,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画册和宣传单400余份,局机关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数百小时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知晓度,增强了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继续掀起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热潮,引导社会大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切实抓好水利系统和水利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巩固好扫黑除恶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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