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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疫情期间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优秀6篇

时间:2022-08-14 15:0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疫情期间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疫情期间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优秀6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加深教师服务学生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期间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

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舒畅的校园环境,把食堂建成让学生感觉到家的温暖,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的进餐时间由班主任或值班老师(遇有重大活动或检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由班主任带领)带领有秩序地进入食堂。饭前学生在教学楼水房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每个学生按指定的桌次对号就餐(疫情防控期间同向就餐,不允许面对面就餐)

二、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进餐环境,提倡文明用餐,不争、抢、跑,

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就餐时应安静、专心,服从餐厅服务人员管理,不挑食、不浪费。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

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服从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各年级学生会成员要提前到达餐厅指定岗位值班,佩戴标志,认真负责,带班班长每日培训和总结,并及时报告年级主任,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德育处。对于难处理问题请求值班领导和老师处理,不允许与同学发生冲突。

四、养成珍惜粮食,不浪费粮食

的好习惯。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五、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主动清洗餐具,洗完放到指定的框内,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自备餐具请自行保管。

六、学生餐前在教学楼水池洗手然后去餐厅就餐,用餐结束后要迅速洗餐具,洗手然后离开食堂,不在食堂随地吐痰,不得喧哗哄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员在给学生打饭菜时穿戴要规范,对师生要热情,服务要周到,不厌其烦,让师生满意。对全体师生一视同仁,老师学生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

八、就餐次序和分组,全校高中部三个年级分成六组就餐,每组十五分钟时间,全体同学必须抓紧时间,否则就会影响其他同学就餐。就餐顺序依次为,高三第一组,高三第二组,高二第一组,高二第二组,高一第一组,高一第二组。高一二次序每两周轮换。

九,餐厅清扫,垃圾清运,由高一二学生按班级顺序值周,高三不承担清扫任务。高三独自在校期间,由高三学生承担,高三年级组做好安排。生活老师做好监督和检查评价。

十,生活老师每日分组跟餐,张剑老师做好要求和培训。年级学生会管理人员由年级主任每周进行指导和培训,德育处每周对各年级、各班就餐及值周情况进行评价记录。

十一,学生就餐必须在餐厅前整队进入餐厅(疫情期间间隔一米以上距离),进餐厅前整队背诵《悯农》(疫情防控期间暂时不背诵),进入餐厅有序就餐(疫情防控期间同向就坐就餐,不得对视而坐),按照指定序号就餐,天天如此,各年级各班级做好安排,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各年级各班。

十二,每个同学要养成良好习惯,不丢垃圾并且发现还要主动捡起,放进就近垃圾桶,同学之间互相监督,欢迎举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值班领导或者德育处举报,德育处会核实举报实际对违规行为处理,对举报行为给予精神甚至物质奖励。

十三,每日三餐就餐时间,不同季节会有变化,会在学校作息时间表上体现,请认真阅读。任何人未经德育处允许,不得随意变更就餐时间和就餐次序。

十四,年级主任要利用年级会集中学习,班主任利用班会给学生做好讲解,全体同学认真学习。

篇二: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

学生食堂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维护学生食堂的公共秩序,加强食堂一切工作秩序的管理,以推进文明就餐,特制定本规定。

1、自觉遵守食堂秩序。按时就餐,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夹塞”,不敲击门窗和餐具,不起哄喧闹,不酗酒肇事。

2、尊重食堂炊管人员的工作和劳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可通过组织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反映,讲究文明礼貌,不当面指责,不恶语伤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对炊管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

3、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抛脏物,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的器皿或泔水中,不得倒在餐桌和地面上。不准坐在餐桌或蹲在凳子上吃饭。

4、注意节约粮食。反对乱扔食物、浪费粮食的不良作风。

5、讲究公共道德,不准乱拿别人的餐具。个人的餐具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6、爱护餐厅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不得将食物带出餐厅。

7、维护食堂秩序人人有责。对违反就餐规定、扰乱食堂秩序者,学校值班人员和食堂饮管人员均有权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篇三: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篇四: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

学生餐厅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以推进文明就餐、加强餐厅一切工作秩序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学生在餐厅就餐,应自觉遵守餐厅管理规定,维护餐厅秩序和公共卫生。

2、自觉按时排队用餐,不得随意插队,每个窗口排两队(与卡机对齐)。

3、就餐时应在餐厅用餐,不得随意带回教室或其他场所就餐,公筷用多少拿多少。

4、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就餐时不要大声喧哗,嬉戏追逐打闹。

5、自觉维护餐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污水,饭后应将剩余饭菜倒在指定泔水桶内,把用后餐具送到回收处。

6、爱惜粮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提倡光盘行动,杜绝浪费。

7、爱护餐厅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不得随意触摸空调,出现危险事故,责任自负。

9、对餐厅饭菜质量、服务态度、价格、餐厅管理等方面,鼓励学生积极踊跃地向生活处提出合理建议,以便更好地改善餐厅就餐环境。

10、严格遵守餐厅管理规定,服从值班老师的管理和调度。

11、要尊敬餐厅工作人员,若对餐厅工作人员有意见,需礼貌提出或向生活处反映,不得与餐厅工作人员争吵,更不得辱骂和有其他无理行为。

12、班级值日学生或生活处老师对学生的就餐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就餐规定、扰乱餐厅秩序者,生活处将给予学生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扣除本人及班级量化分数,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3、为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不给后来的用餐学生造成不便,严格执行餐具回收制度,用餐结束务必将餐具、剩菜、垃圾等放置在指定位置,发现未回收者将扣除量化分数。

14、学生餐厅就餐,一经发现男女生相邻就餐且动作暧昧时,一律交由级部处理,并将年级处理结果在餐厅广播进行通报批评。

篇五: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

一、出入餐厅

1、学生出入餐厅要由班主任或配班教师老师组织,集体整队,按顺序从指定路线出入。

2、进入餐厅后,要轻声慢步,不大声喧哗、追跑打闹。

3、同桌同吃同退,等待本桌的全部同学吃完后方可离开,不准部分学生吃得过快过早离开,离开时本桌学生在桌长带领下整队离开,不许快速奔跑。(先吃完的学生在座位上等,不能提前排队。)

二、进餐

1、所有就餐学生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服从值餐教师安排,按服务程序正常在食堂就餐。

2、学生排队依次在指定餐桌就餐。不能随意调换位置。要将值餐教师分好的饭菜吃完,避免浪费。吃饭时养成不挑食的习惯,以保持均衡营养,保障身体发育的`需要。

3、如饭菜不够吃可举手示意,值餐人员随时给添加,学生不要下座位自己添加饭菜(特别是添加汤),以保证安全。

4、就餐时要注意正确的就餐姿势,不要趴在桌上等等。

5、进餐时禁止说笑、打闹,如有特殊情况与值餐老师联系。

6、饭菜吃完后才能离开餐桌。饭菜、餐具一律不准带出餐厅,如特殊情况,与值班老师联系。

7、要爱惜粮食,不无故丢弃饭菜,不将菜、汤洒到地面、桌面上。保持餐桌的干净卫生。

三、物品管理

1、爱护餐桌、餐具,损坏餐具照价赔偿。

2、不要坐桌子、不用脚踩踏椅子、不在桌椅上乱写乱划。

3、故意损坏桌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与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食堂值餐、用餐管理考核(计入绩效月常规考核、期末值餐考核)

1、值餐教师迟到1次,月考核扣1分,值餐扣20分。

2、值餐教师正常请假缺勤1次,值餐扣50分。替值教师值餐加50分。

3、值餐教师无故缺值1次,月考核扣5分,值餐扣50分。

4、值餐教师在值餐过程中违反《值餐制度》(除以上)任何一条,发现1次,月考核扣1-3分。

5、学生在出入餐厅和用餐过程中大声吵闹或奔跑,发现1人次,扣班级常规考核3分。

6、学生在用餐过程中挑食或随意丢弃饭菜,将菜汤洒到桌面上,发现1人次,扣班级常规考核2分。

7、学生在用餐过程中违反《用餐制度》(除以上)任何一条,发现1人次,扣班级常规考核1分。

8、如在用餐时间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安全责任,扣除当月全部月考核分和值餐分。

篇六:学生食堂就餐行为规范

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20xx年x季学期防疫期间中小学生返校午餐午休工作指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疫情期间学校实行“住宿生一周一进出,外宿生一天一进一出”封闭式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就餐,具体做如下安排。

一、住宿生早餐错峰用餐安排

1、错峰用餐线路安排

①领取早餐线路:统一自带餐具,男住宿生从鸿鹄梯下,女住宿生从瑜璟梯下,直达饭堂一楼,排队领取早餐。

②初一初二级住宿生回宿舍用餐线路:领取早餐后,初一初二级住宿生统一从璟鹄梯上,回到本人所住宿舍的床位位置用早餐。

2、错峰用餐时间安排

第一批(6:05):初三级住宿生领取早餐后,在饭堂内按指定座位用早餐。

第二批(6:15):初一级住宿生领取早餐。

第三批(6:25):初二级住宿生领取早餐。

二、全校学生午、晚餐错峰用餐安排

1、错峰用餐线路安排

①初一级学生:A级各班学生经恪勤梯依次下到恪勤楼二楼走廊→饭堂北门入口区域→洗手和清洗餐具后进入饭堂领餐(9班跟B级路线用餐);B级各班学生依次经恪勉梯→恪勤楼一楼走廊→饭堂东门入口北区域→洗手和清洗餐具后从璟鹄梯上到二楼进入饭堂领餐。

领餐后,外宿生在饭堂内按指定座位用餐,住宿生按早餐线路回宿舍用餐。外宿生用餐完毕,清洗餐具后,统一从饭堂前阶梯离开饭堂→香樟大道→勤勉梯三楼→各班学生根据教室位置选择人少路线回班。

②初二级学生:A级3-9班学生经勤业梯下一楼与1班2班汇合恪勤梯→恪勤楼二楼走廊→饭堂北门入口区域→洗手和清洗餐具后进入饭堂领餐;B级各班学生依次经恪勉梯→恪勤楼二楼走廊→饭堂东门入口北区域→洗手和清洗餐具后从璟鹄梯上到二楼进入饭堂领餐。

领餐后,外宿生在饭堂内按指定座位用餐,住宿生按早餐线路回宿舍用餐。外宿生用餐完毕,清洗餐具后,统一从饭堂前阶梯离开饭堂→香樟大道→勤勉大堂或勤志大堂(电子屏大堂)→根据班级位置选择人少的楼梯回教室。

③初三级学生:从酬勤楼下楼梯→恪勤楼二楼走廊→饭堂北门和东门入口→洗手和清洗餐具后进入饭堂领餐(其中初三A级学生从一楼北门进入饭堂、初三B级学生从璟鹄梯上到二楼进入饭堂)。

领餐后,在饭堂内按指定座位用餐。学生用餐完毕,清洗餐具后,统一从饭堂前阶梯离开饭堂→香樟大道→勤志大堂(电子屏大堂)→酬志梯回教室。

2、错峰用餐时间安排

①午餐

第一批(11:20-11:48):初一级

第二批(11:50-12:08):初三级

第三批(12:10-12:30):初二级

②晚餐

第一批(17:10-17:38):初一级

第二批(17:40-17:58):初三级

第三批(18:00-18:20):初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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