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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讲话稿三篇

时间:2023-11-17 10:30:23 浏览量:

  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讲话稿三篇

  在全县上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的重要时间节点,我们迎来了中共XX届县委第X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也是我县在党的十九大之后进行的第二轮巡察。根据县委统一安排,从今天开始,县委第X巡察组将进驻县X开展巡察。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目的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全面促进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根据中、省、市、县巡察的有关精神,我先讲三点意见,后面,巡察办领导和县政府领导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讲话稿三篇。

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讲话稿

  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讲话稿1

  同志们:

  刚才,我们传达学习了全国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xx党委、xx党委和xx党组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这三个单位都是去年接受了常规巡察的单位,他们的发言集中体现了大家认真对待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行动自觉,交流发言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xx同志宣读了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分工通知文件,请相关人员尽快到位开展工作。下面,我就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市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巡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开展巡视巡察,是党中央着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我们一定要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巡察工作。“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保证,更是新时代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就要牢牢抓往“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把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忠诚、履行政治责任、净化政治生态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特别是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推进高质量发展等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找准病根、开出药方,推动破解一批发展中的难题、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加油鼓劲、保驾护航。二要从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高度认识巡察工作。巡察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同其他监督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政治性、政策性、权威性是其他监督方式所比不了的。我们要紧紧围绕健全党的监督体系这一目标,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贯通,促进党内监督同外部监督协调衔接,形成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让公权力在严密监督下运行,让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三要从保障改善社会民生的高度认识巡察工作。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有力纠正。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四要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度认识巡察工作。如何实施有效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课题,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巡察既体现党内监督、又体现群众监督,能更好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实施,巡察覆盖率达到xx%,巡察中发现和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处置了一批重大问题线索,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探照灯”“显微镜”“利剑”等作用日益凸显。但是,从前几轮的巡察情况来看,一些党组织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政治建设方面,有的党组织集体领导不够有力,议大事、谋大事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的自觉性、坚定性、执行力不够。在思想建设方面,一些党组织理论学习不认真、走过场;有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抓常抓细不够。组织建设方面,有的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有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有的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宽松软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在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党组织和行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在纪律建设方面,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差,表率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干部法纪观念淡漠,个别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单位“微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只发生在个别单位、个别干部身上,表现也不尽相同,但都影响着自治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也警示和提醒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接照全覆盖要求扎实推进巡察工作,突出高质量标准不断提升巡察水平,为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我们要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一要聚焦落实“两个维护”这一根本任务抓巡察。巡察工作最根本的是要承担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巡察,就要重点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发现和推动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督促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二要聚焦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抓巡察。一个单位的工作和风气怎么样,党组织的履职尽责状态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一些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发挥作用不力,党员干部作风飘浮、不担当不作为,乡镇的发展没有明显变化,部门的工作没有大的起色,说到底都是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没有履行好,一把手的第一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抓巡察,就要把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关键,重点监督检查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情况,监督检查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担好肩上的政治责任,以应有的政治自觉推动本乡镇本部门健康发展。三要聚焦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巡察。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规矩。抓巡察,就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看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不是坚决、严格、彻底,政治上有没有摇摆不定、离心离德,思想上有没有腐化堕落、蜕化变质,组织上有没有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行动上有没有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着力发现与“七个有之”相关的人和事,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权威性。四要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抓巡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目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也是阻碍“两个维护”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中梗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侵蚀党的群众基础,必须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进行惩治。抓巡察,就要抓住党和人民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关键,紧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方面抓起,加大“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抢占、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现和督办力度,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扶贫资金、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不落实”“假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应付式落实”等突出问题,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源,推动整改落实,传导责任压力。五要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不强的问题抓巡察。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不强,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的落地落实,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巡察,就要着力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

  去年以来,国家和省、市相继召开了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对做好市县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一系列会议精神,全面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保持政治巡察定力,用好巡察监督利剑,坚定不移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质量高不高,关键看是不是真正发现了一些问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贯穿巡察全过程、各环节,注重从具体问题中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洞察问题,着力发现表象背后的实质性、根源性问题,把业务与政治、问题与责任有机联系起来,客观分析,准确辨别,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成果。二要把整改问题作为根本目的。发现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是在整改上发力。去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和市、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要持续跟进做好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坚决防止纸上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虚假整改和半截子整改等现象,确保整改落实全面见底到位。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巡察办等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任务,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见效。要把巡视、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注重治标更注重治本,在整改落实中不断扎牢制度笼子,真正用制度管住人、管住权、管住事。三要把成果应用作为有效措施。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梳理,及时处置,凡是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人和事,都要提级办理、限期办结,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纪检、组织、检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巡察机构提供问题导向参考,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巡察整改有力联动格局。组织部门要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评价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在相关工作中注意听取巡察机构意见。四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保障。巡察是政治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巡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组织部门要把巡察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选好配齐巡察机构人员,建设好专业巡察队伍;巡察办要会同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人才库”,坚持专兼结合、盘活存量。要加强巡察组、巡察办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落实“十不准”规定,坚决防止“灯下黑”。各部门各单位要舍得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将综合素质好、敢于担当的干部放到巡察平台进行锻炼,通过实战检验能力水平和责任担当,把巡察岗位打造成锻炼和检验干部的重要平台。

  要综合运用专项巡察和机动式、点穴式巡察,不断拓展巡察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实效性。一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特别是巡察乡镇和村(社区)时,要把听取汇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把问卷调查与召开群众会、深入服务对象和群众家中走访了解结合起来,通过与群众“拉家常”,了解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要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在用好电话、信箱、接访等传统手段的同时,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络、手机app等新媒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提高巡察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巡察对象,优化工作流程,灵活开展联动巡、交叉巡、机动式巡、点穴式巡,推动巡察从“固定探头”向“移动探头”延伸。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分析、看待、判断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注意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要坚持一体推进、联动融合,切实增强巡察工作整体合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市县统筹提高巡察质量的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巡察任务,统筹整合巡察力量,统筹组织业务培训,稳步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监督全覆盖。要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好每轮巡察,推动县委巡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纪监、组织、宣传、政法、巡察、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既要加强横向联动,也要重视力量统筹、成果共享,使各方面监督与巡察监督衔接贯通、深度融合。

  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讲话稿2

  根据市院党组统一部署,今天起,市院巡察组正式进驻我院开展为期3周的巡察工作。我谨代表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对丁组长一行莅临我院巡察、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刚才,丁组长深刻阐述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这次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基本步骤和方式方法,对本次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不仅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市院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正视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促使我们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院党组,就自觉接受巡察监督,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表态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探索出了一条实现党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在市县一级的延伸和拓展。近年来,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三令五申提出指示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巡察工作,有效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本次市院党组对我院开展巡察,不仅是对我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院检察工作的一次“集中审视”,更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学习、反省、提升的宝贵机会,对促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配合做好市院巡察组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认真对待巡察监督,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全体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要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姿态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按照要求,院已经成立迎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联络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院领导班子成员首先要统一思想、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联络组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配合工作,主动加强与巡察组的联络沟通,凡巡察组需要的资料,都要认真准备、及时提供,保证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巡察组拟开展的座谈会、个别谈话、下沉调研等工作活动,要及时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全力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提供最便利的条件和强有力的保障。巡察期间,凡巡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安排的每项活动,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哪名同志,都要坚决服从,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不得出现马虎应付、相互推诿扯皮、“找不到人”等情况。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全院干警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报告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做到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不发泄私愤、借机报复,让巡察组精准掌握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检察事业发展的真情实况。在接受巡察期间,要坚持党性原则,不打听、不传言,严守保密等相关规定;要严守工作纪律,全院干警在巡察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更不得擅自外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一切服从于巡察工作需要,配合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巡察组此次来我院开展巡察,不仅是对我们进行监督检查,更是对我们的指导帮助,我们要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补足短板、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的过程。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边巡边改,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到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一定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并把整改工作置于巡察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决杜绝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确保巡察组和人民群众满意。同时,我们也恳请巡察组的各位领导,对我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我们下一步开展工作指明方向、强劲动力。我院也将在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统筹安排检察工作,努力促进巡察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加强队伍建设,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巡察工作与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最后,衷心祝愿市院党组巡察组各位领导在县院巡察期间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讲话稿3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对全县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推动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局、稳步推进。一会儿,刘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1996年,中央纪委第一次开展巡视。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2009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坚持把巡视巡察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持续加大力度、保持强度、坚持法度、提高精准度,有力震慑了腐败,改进了作风,发挥了利剑的震慑作用。自2013年5月以来,中央巡视组进行了8轮巡视,派出100组次巡视组,巡视单位142家,涵盖省区市、中央部委、央企、委办局、五大行和证监会等单位,谈话2万多人次,受理信访120余万件,一大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在巡视中被发现,数十名部级以上高官在巡视中落马。实践证明,巡视是完全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正是省委审时度势,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市委及时建立了巡察工作制度,成立了机构,启动了巡察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被巡察乡镇、单位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会前已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

  (一)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及时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今年9月,中央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方针、机构和人员构成、职责、巡视对象、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主要创新内容体现在十个方面,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明确巡视全覆盖要求;明确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理顺巡视工作领导体制;规范巡视机构设置和职责;围绕党的纪律深化监督内容;对专项巡视作出规定;创新巡视工作方式;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预见,在新条例指导下,今后的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避免受到追究问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通过巡视监督,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认识、大局认识和责任认识。去年以来,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加大了“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的力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如今年2月份,中纪委首次专门通报了8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对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管理局、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等8个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今年7月份,省委对新乡市委原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新乡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追责处理,并在全省通报,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通过巡视,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两个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到位、从严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等问题。

  (三)顺应违反“八项规定”动辄则咎新常态,克服以往不以为然心理。今年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三周年。三年前,八项规定出台时,有些人以为这就是“一阵风”,“抓一抓就过去了”。但让很多人感到意外的是,这一刮就是三年,而且还将继续刮下去。正如因违规为两个女儿大办婚宴而被查处的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副主席邓建华所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贯彻文件出台后,我以为那只是文件而已,不会有真动作,所以就没当回事,还是沿袭了以前的习俗和惯例给女儿操办婚宴。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不已。”其实,持像邓建华一样想法的人仍不少,由于没有正确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至今对诸如违规参加宴请、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乱发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等这些过去看来根本不当回事的所谓“小事”“平常事”动辄就要受到处分不理解,有时因公受到处分感到委屈。如今年9月中纪委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10月省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全部都是以上所述现象。据统计,自八项规定出台至今,三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934起,处理人数138867人,其中55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从处理的干部看,乡科级处理达130793人,县处级7389人,地厅级678人,省部级7人,违纪人数呈金字塔式,县乡两级干部违纪占99.5。这些看似不以为然的小事,却改变了党的作风,净化了社会风气,广大群众透过“小事”见微知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成为纪律条文,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用制度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

  (四)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与中央步调同频共振。开展巡察工作,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主动支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巡察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巡察监督,真正把巡察监督当作关心、考验和爱护,变成自觉行动,不能消极对待,置身于巡察监督之外。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视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

  对巡察组开展的专项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凡出现履行责任失职,不掌握情况、不主动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文件材料,或者逃避巡视监督、甚至公然对抗等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及时点名曝光,以儆效尤。今年以来,中、省纪委网站先后通报了一批不支持、不配合巡视工作的反面典型。如8月份中纪委网站通报,中央第八巡视组赴郑州铁路局了解情况时,要求其提供接待账目和凭单,该单位竟然拒绝提供,说找不着了,工作笔记本也销毁掉了,菜单也无法提供。后根据巡视组发现的情况和线索,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对郑州铁路局原局长张军邦严重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杨伟军因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巡察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省市县委已经明确要求,今天专门将大家集中到一起,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一系列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可以说,任务很明确,方法很具体,要求很严格。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与巡视工作本质属性一脉相承,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部署,剑指问题、倒逼责任,充分发挥其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当前,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标准开好局、起好步。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坚实的第一步事关全局。巡察起步工作一定要周密细致、积极稳妥。首先,要抓好整体谋划。面对群体大、情况各异的巡察对象,巡察办一定要科学规划,按照“县级巡察到乡、延伸到村”的要求,认真制定巡察全覆盖方案,渐次开展、压茬推进。要稳扎稳打、逐步深入、讲求实效、确保质量,先求点上突破、再谋面上铺开,切不可贪多求快。特别是对村级的巡察,一定要突出重点,主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相对突出的村,不要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第二,要抓好首次亮剑。首次巡察至关重要,首战务必谋定而后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前三轮巡察情况,我县首轮巡察对象已经确定,近期将进驻开展工作。巡察之前,巡察组要针对巡察对象制定详细的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基本流程和工作方法,做好各类情况的处置预案。巡察办要列出函询清单,及时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信访局、编办、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方面的情况,为巡察组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参考,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搞巡察”,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第三,要重视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巡察功效的最大化,离不开各种监督力量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去年以来,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巡视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这些都是多年来巡视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尤其是巡察办和巡察组的同志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完善巡察工作各项制度和机制。当前,要重点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与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建立与审计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建立与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配合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在制度机制建设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巡察办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巡察的震慑力。第四,要尽快形成巡视巡察联动格局。县委巡察机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主动做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组织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弯路。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对于全局性或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问题,要统一部署行动。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县委巡察机构要认真督查督办并及时报告。

  (二)坚持聚焦中心、剑指问题。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基本定位,也是事关巡察工作方向性和生命力的重大原则。一是要准确定位。巡察工作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通俗讲,巡察就是“找事儿”,就是“挑刺儿”,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顺着线索查,让问题无处藏身。这个导向一定要鲜明,定位一定要把准,不能偏移、不能散光、不能泛化。同时,要防止把巡察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巡察不是为推动某项工作搞突击性检查,也不是替哪个部门搞督查督办,更不是到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经验、评功摆好唱赞歌,而是要冲着问题去、沿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的,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这既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开展巡察的一个底线。二是要突出重点。要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所谓“重点人”,就是十八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所谓“重点事”,就是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所谓“重点问题”,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乡科级以下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侧重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彻底整改。巡察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在,要切实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发生。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巡察机构要建立台账,抓好“报账、交账、转账、查账、消账”的全过程,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要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清空账户,不能出现挂账、呆账。巡察组要注重巡察整改回访,适时杀个回马枪,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对欠账、挂账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组织专项督查、定点督查,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收兵。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而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要严肃问责。整改情况要在党内严肃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要善用成果。巡察成果运用的重点在于“两个对接”,即巡察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的有序对接,巡察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巡察结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要按照纪在法前、管住大多数的要求,着力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养痈遗患。对发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体制机制问题,要及时归纳梳理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交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组织部门要根据巡察提出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名单,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核查工作。在考察、评价、调配班子和干部时,要注意听取巡察机构意见。各级纪委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该查处的查处,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对反映不实的及时澄清,并定期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探索机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巡察方式方法。巡察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一是要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巡察方式。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干中学、学中干,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更多研究探索专项巡察的新途径。要把握专项特点,突出专项重点,不搞面面俱到,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个下属机构,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简化程序,加快节奏,定点清除,精确打击,扩大覆盖面。对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可以采用“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集中巡察,即每个巡察组一次巡察两个或三个单位,同类同步安排。同时,要注重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有机结合起来,在常规巡察时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机构进行专项巡察,既突出监督重点,又相互印证、相互推动,增强机动性和震慑力。二是要综合运用各种巡察手段。腐败问题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反腐败斗争是极为严峻复杂的,不能期望一种办法、一次交锋就解决问题,一定要树立多向思维,坚持多策并举。要根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核查、问卷、暗访、审计、“下沉一级”等多种手段,通过深入了解、对比、印证、研判,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三是要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措施。县巡察主体和对象的特定性,决定了巡察工作不能完全套用巡视办法。在学习借鉴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依纪依规的前提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尝试一些新举措、新办法,不必拘泥于固定的程式。比如,针对县、乡、村人情关系复杂的情况,要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对巡察组统一调配,任务统一安排,最大限度摆脱“关系网”“说情风”。再比如,对于村委会、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有的村干部既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巡察工作怎么开展、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在具体巡察实践中探索解决。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问题研究,注重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工作规律,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巡察办法,不断把巡察工作引向深入。

  目前,我县的巡察机构和队伍已经成立,人员也已经到位。同时,采取各乡镇各单位推荐、巡察办审查的方式,建立了120余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以便开展工作时从中选配,为巡察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巡察队伍是代表党委实施监督的专职队伍,作风素质直接关系县委形象,关系巡察事业成败,关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队伍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关于巡察纪律问题,一会儿,刘书记还要强调,这里我再提两点要求:

  (一)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把思想统一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来,以坚定的态度、坚强的领导、坚实的作风把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要切实减轻被巡察单位负担。巡察工作要简化形式、提高效率、增强针对性。减少汇报会数量,必开的汇报会,只请汇报人参加,其他人员不陪会。最大限度减少被巡察单位提供文件材料的数量和种类,对需要提供的材料,列出清单,一次性提供到位。要简朴节约办事。巡察期间,实地调研区域不得拉横幅、插彩旗、放展板,搞各种迎送活动。巡察中,尽可能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不安排随行记者或其他人员摄影摄像。要真诚对待群众。巡察期间,要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支持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保持各类举报渠道畅通。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对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问题,积极转办并做好解释工作。要严格工作标准。坚决克服一般化、过得去、敷衍塞责、凑合应付等不负责行为。对巡察监督的重点难点深入研究、大胆实践,对巡察工作的规律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去伪存真、客观评判,如实报告,切实提高巡察监督水平。

  (二)要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巡察整改落实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制度执行,逐级传导压力。县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对巡察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单位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督促整改工作持续取得更大成效。

  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委、市委、县委在关注着我们,人民群众在期待着我们。希望同志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扛起责任,扎扎实实把党委巡察制度建设好,把党委巡察工作开展好,努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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