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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工作有哪些5篇

时间:2022-06-09 15:35:03 浏览量:

维稳工作有哪些5篇

维稳工作有哪些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下面,我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今年党的十八大是我国一件大事,人民群众期待,国际社会关注,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会议安全稳定召开,是上级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对全县消防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次直接检验,更是对各位参会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大考验。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全县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进行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动员,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强化灭火救援执勤战备,以超过新一轮"清剿火患"战役的声势和力度,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无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二、强化措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必须抓住关键部位,突出重点领域,加强薄弱环节,实现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要加强政府统一领导,确保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有力。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安保纳入本地十八大安保的总体部署,逐级制定消防安保工作方案,与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和下级政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析研判和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联合检查,深入实施《吉林省火灾隐患分级整治指导意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商务、安监等部门要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机关要将消防安保工作纳入本系统十八大安保工作内容;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各乡镇要在7月初前统一发布通告,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登记表,督促单位开展自查。7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单位建立并落实专职消防管理人、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各乡镇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开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要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站,行政村、社区要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点,明确专人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切实推进社会自防体系建设。

  (二)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整个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关键。我们将结合国务院"打非治违"行动,坚持高标准清剿火患,无盲区排查整治。各乡镇要将消防安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畴,明确管理机构,建立管理组织,落实工作职责,推行消防安格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现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管。要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九小"单位、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旧村屯等薄弱环节作为重点,大力排查整治,规范文明执法,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小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社区民警要深入居民楼院、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宣传和检查。8月份,要统一组织开展以石油液化气企业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检查行动。国庆节前后,要以宾馆、饭店、商场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十八大前夕和召开期间,要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为重点,开展两次以上专项检查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该检查的单位必须检查到位,该依法履行的程序必须履行到位,该实施的处罚必须处罚到位,执法务必从严,决不姑息迁就。

  (三)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确保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消防工作,宣传先行。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加强城乡主要街路、社区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建设,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在"八一"和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策划重大消防宣传,集中宣传近年来消防部队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典型事迹。在车站、歌舞厅、网吧、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通过视频、广播系统滚动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将消防知识渗透到社会每个角落。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阵地。各新闻媒体要无偿发布消防公益信息,定期播出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安监、民政、教育、妇联、工会、共青团、消防等部门和团体,要联合发动单位员工、居民、学生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四)要加强消防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确保各项准备工作万无一失。灭火和应急救援是整个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公安消防部队要立足灭大火、打恶仗,抢大险、救大灾,充分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要对消防执勤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配齐、配全、配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器材,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国庆假期和十八大召开期间,要进入二级战备,严格落实等级战备要求,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要着眼重特大灾害事故处置需要,加强地震救援、防洪抢险等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定完善战勤保障预案,加强"六熟悉"、实战演练和跨区域拉动演练,提高攻坚打赢能力,确保一旦需要能够快速调集、及时到位,保证灭火救援行动的高效开展。

  三、落实责任,确保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

  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能否顺利推进、全面完成,核心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力求取得新战绩。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检查,全面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要坚持依法履职。切实建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机制,抓好本单位消防工作和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

  三是要严格考核追责。县政府将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考评。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责任。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光荣而艰巨,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千方百计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维稳工作有哪些篇2

  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本文简介: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内容提要」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信访制度从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变,指出虽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但与其它权利救济模式相比,仍具有相对优势。因此,我国在一段时间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本文内容:

  中国信访制度

  成本收益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信访制度从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变,指出虽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但与其它权利救济模式相比,仍具有相对优势。因此,我国在一段时间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信访制度改革是当前的热点,在强化还是弱化信访这个问题上,社会各界争论不休。笔者认为,任何制度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必要性,而这种必要性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同理,任何制度的衰亡也与成本收益的比较直接相关。本文力图通过信访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对信访制度的改革略提建议。

  一、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的演化

  1.制度的涵义。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注:[美]诺思,陈郁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广义的制度包括宪法秩序、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与制度安排;前两者一旦形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易变动,被称为制度创新的外因。狭义的制度仅指制度安排,即约束特定行为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它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变动,被称为制度创新的内因。(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2.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均衡。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状态或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张曙光:《论制度均衡与制度变迁》,《经济研究》,1992年第6期。)任何一种制度都可以为人们提供制度服务,使人们从中取得收益;同时,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运行、维护和变革都需要一定的成本。因此,任何一项制度安排、制度选择和制度创新都是人们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的结果。首先,人们把同一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成本和收益加以比较,选择在当时当地运行收益大于运行成本的制度,即制度净收益大于零的制度。这是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必要条件。其次,人们把不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加以比较,选择其中净收益最大的那项制度。这是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充分条件。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净收益大于零,且在几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净收益最大,这项制度是最优制度。人们对这项制度感到满意和满足,这时对制度的需求就等于制度供给,人们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这时的制度状态就是制度均衡。④

  3.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非均衡。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产生不满意和不满足的原因是,现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小于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即出现了一个新的盈利机会。这时,就会产生潜在制度需求和潜在制度供给,并造成潜在制度需求大于实际制度需求,潜在制度供给大于实际制度供给。人们为了捕捉这个新的盈利机会,就会欲意和力图改变原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更有效的制度。但是,由于制度创新的动力还不够强大,制度创新的成本较高,虽然潜在制度需求能够变成实际制度需求,而潜在制度供给却不能够变成实际制度供给,因而出现了“欲意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状态的制度非均衡。(注:张曙光:《论制度均衡与制度变迁》,《经济研究》,1992年第6期。)制度非均衡产生的原因可以从外部影响和内部矛盾两方面看。从外部影响来看,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外部发展的影响和效应等,既会使原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变得净效益非最大化,产生了制度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又会改变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进而改变制度的有效供给。因此,外部影响会导致制度非均衡的出现。从内部矛盾来看,制度的内在矛盾必然会通过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之间的矛盾外在化表现出来,在新制度建立的初始阶段,制度在内在矛盾尚未充分展开,制度的运行成本低收益大,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都感到满意和满足,都无意改变。在制度运行过程中,随着制度成本收益的变化,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都感到不满意和不满足,只要制度决定者采取某些补充和完善措施,就能够保持现行制度的净收益最大化,也就不会发生制度非均衡。但是,随着制度内在矛盾的不断发展,制度的运行成本不断增加,收益不断减少,改变了现行制度的成本—收益关系,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的不满意和不满足逐渐积累,产生了制度创新的欲望和动力,于是出现了制度净收益非最大化的制度非均衡。(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4.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创新。制度需求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是接受制度服务的社会成员的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的差额;而制度供给是由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决定的,是提供制度服务的制度决定者的个别成本与个别收益的差额,即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的差额。由于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与个别成本和个别收益之间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其社会收益与个别收益之间也必然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因此,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决定的制度创新有两种情况:一是当新制度的社会潜在净收益大于现行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个别潜在净收益小于现行制度的个别净收益时,虽然能够产生制度需求和创新动机,但缺乏制度供给和创新能力,就会形成制度实际有效供给不足,不会发生制度创新,也无法实现制度供求均衡。二是当新制度的社会潜在净收益大于现行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个别潜在净收益也大于现行制度的个别净收益时,才会既有制度创新的需求,又有制度创新的供给;既有制度创新的动机,又有制度创新的能力,才会发生制度创新。在这时,制度创新者才会把潜在的制度供给变成现实的制度供给,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从制度非均衡向制度均衡的转变和飞跃。因此,制度创新与其说取决于制度需求,不如说取决于制度供给。(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二、信访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

  所谓信访,是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广义的信访是指群众通过写信或上访,向各级党政部门、人大、司法机关等单位提出要求、意见、批评、建议、愿望和申诉,以此来参政议政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狭义的信访是指国务院199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所规范的行为,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即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鉴于党政部门是信访人最主要的诉求对象,所以,本文研究的就是这种狭义的信访。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我国现行的信访制度,可以发现目前信访体制改革的原因在于信访制度处于由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折点上,制度创新呼之欲出。

  1.信访制度均衡的形成。

  中国的信访制度确立于1951年,当年6月7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应星认为从确立至今,信访制度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51年至1979年的大众动员型信访。这时期的信访受政治运动影响,主要以揭发问题和要求落实政策为主。二是1979年至1982年的拨乱反正型信访。这一时期,信访迅速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边缘走到了中心,信访规模史无前例,主要内容是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三是1982年至今的安定团结型信访。信访制度最主要的功能转变为化解纠纷、实现救济。

  如果按照这样的划分,信访制度均衡出现在第二个阶段。其一,当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大于零。历次运动造成的问题是信访的主要内容,政治问题当然需要政治手段来解决,因此,信访制度很自然地成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刁杰成指出,1979年至1981年3年间信访工作的特点:“来信数量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上访人数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投入处理上访问题的人数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解决问题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注:刁杰成:《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其二,信访制度的净收益最大。中国社会向来缺乏法治传统,法治的发展总是断断续续的,要么屈从于人治,要么被人治所打断,法治化进程的真正启动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因此,与当时十分薄弱的司法救济相比,信访制度无疑更加优越。另外,从信访制度的供给和需求来分析也是如此。信访制度的需求是毫无疑问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大量的冤假错案需要平反。从信访制度的供给来看,国家既然要实现政治路线的战略性转移(即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须进行拨乱反正的工作,集中、高效地解决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信访作为一种非常规的化解矛盾的方式,正是在国家领导人空前重视、全党全国动员的情况下成了人民突击解决问题的利器。(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2.信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1982年2月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通过标志着信访制度真正进入了新的时期。随着国家在1982年宣告拨乱反正任务的基本完成,信访制度重新回到国家政治机器的配件角色。(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而与此同时,在确立依法治国的大方向下,其它权利救济模式尤其是司法救济模式在迅速发展。1982年宪法开列和重申了中国公民权利的清单,为公民行使权利和实施权利救济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依此,可以大致确定公民权利救济的体系:第一,司法救济模式。公民通过行使诉权,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三大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其中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制度等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行政救济模式。我国现有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和信访,但是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解决相对人之间纠纷的方式,一般不适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纠纷。按照目前学术界的划分,行政诉讼既是司法救济,又是行政救济,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是公民行使诉权的一种方式,主要反映的是司法救济的主旨,因此将其视为司法救济。试通过比较三种制度——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的成本收益,论述信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

  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在去年接受《半月谈》采访时坦陈:信访活动目前相对活跃,统计1993年群众来信来访总量开始回升以来,信访数量上升现象已持续11年。据官方统计,2003年全年信访超过1000万件。而与庞大的信访总量极不相称的是极低的解决率。2004年5月至10月,于建嵘和他的6人课题组一起对中国的信访制度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这一调查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规模的针对上访人群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民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比率只有千分之二。可见,信访制度的收益是非常小的。而与之相反,信访制度的成本却非常高。其一,信访机构的成本较大。我国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由于公民把信访看成了优于其它行政救济甚至司法救济的一种权利救济方式,所以虽然信访机构没有实权,但承担的社会责任却非常大。信访问题涉及到各个方面,出现了信访问题综合症,信访机构常常超负荷运转。同时,信访者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访机构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一旦问题得不到解决,少数信访者可能会作出过激行为,工作繁重的信访工作人员有时甚至还面临着生命威胁。其二,信访人的成本较大。由于信访机构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及中央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缺乏强制约。上访者一般先在地方转圈,来到北京后,又在各个部门之间转圈,然后,开始在北京和地方之间转圈。转圈的时间如果要以上访者上访的时间来算,从几年到几十年都很常见。从财力消耗上,几万、十万甚至倾家荡产。上访者已谈不上什么生活品质了。他们不洗澡,不换衣服;生病了,只能听天由命,要不然就是去“自首”,让截访的拉回家去。(注:苏永通:《“上访村”的日子》,《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其实这些都还不是最大的威胁,最可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高压下,对信访者进行收买、欺骗甚至打击迫害。其三,中央政府的成本较大。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实行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焦。据国家信访局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反而下降了2.4%。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信访者对中央权威的信任减弱,进京上访成为中央政治权威流失的重要渠道。其四,地方政府的成本较大。为了破除官僚作风,中央曾确立了信访责任追究制,并按信访量给各地排名。这个政策的初衷是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但客观上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压力。为了彰显政绩,有些地方政府在疲于应付地方信访之外,有的还要到北京“劫访”。社科院课题组的调查发现,少数地方政府使用各种手段拦截上访人(上访人员称之为“劫访”)进入上级党政机关已是公开的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双全介绍,2000年至2003年,四川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信访量一直居高不下,权力机关信访量增加43.9%。“从北京领一个上访者回来,要耗掉1万元人民币,这是有关部门给省人大汇报的数字。”陈双全说,抛开社会稳定等因素不说,从这一点来看,上访带来的经济压力就非常巨大。(注:赵凌:《信访改革引发争议》,《南方周末》,2004年11月18日。)

  由上可见,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出现了制度非均衡,制度创新已具备必要条件。但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除了必要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充分条件,即该项制度在几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净收益非最大化。以下是对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比较。

  (1)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的比较。行政诉讼救济在程序正义上相对信访救济而言其优势是非常突出的,完善和加强行政诉讼救济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所具有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不过,我们也还应该看到,信访救济仍有诉讼救济所不及的一些优势。其一,信访救济可以节省经济成本或至少让行政相对人感觉成本较低。其二,信访救济更有利于冲破关系网的束缚,增强裁定的相对独立性。其三,信访救济在救济效力上略胜诉讼救济。总之,我们应该认识到,鉴于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本身的诸多缺陷,司法独立尚待实现、司法腐败依然严重,地方关系网的无处不在、神通广大,现行的行政诉讼体系在程序正义中很可能包含有实体不正义的一面。信访救济尽管缺乏规范的程序,尽管有很强的人治色彩和恣意成分,但它反而可能包含了实体正义的一面。尽管要实现这种实体正义不仅仍然是非常艰难的,而且还是非常偶然的,但是,在健全行政诉讼制度、树立法律至上权威的漫长过程中,信访救济无论对于仍对行政诉讼持怀疑态度的行政相对人来说,还是对于在行政诉讼中走投无路的行政相对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2)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的比较。信访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这两者都是行政主体内部的救济方式,但行政复议救济比信访救济具有更严格的程序性,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司法救济的程序繁复问题,是一种兼具程序性与简便性的准司法救济。同时,行政复议救济与行政诉讼救济还存在着衔接关系,行政相对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也就是说,我国的行政复议在多数情况下与行政诉讼是前置关系,法院拥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而信访救济则不存在这样一种由正式制度搭建起来的通向司法救济的桥梁。因此,如果仅仅从规则之治的角度来理解法治并据以衡量各种救济方式的话(中国社会无序中的有序),复议救济显然有胜过信访救济的一面;但是,如果从解决纠纷、获得救济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发现信访救济也还存在优于复议救济的另一面。其一,无论是行政复议的一级复议原则还是两级复议原则,无论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前置原则还是自由选择原则,对于行政相对人摆脱地方关系网的羁绊、获得有效的救济都是不利的。信访救济则因为存在越级上访的可能性而显出它的某些优势和灵活性。其二,信访救济较之复议救济的另一优势就是它可以广泛地运用调解。总之,信访救济与复议救济、诉讼救济一样是内部解决方式,所以,它通常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与行政主体的秩序追求之间的平衡结果。这种“常识性的正义衡平”固然无法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主张得到完全的实现,但在目前诸多制度性障碍还不曾被克服的情况下,至少可以使行政相对人得到部分有效的救济。(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可见,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比较,信访制度仍具有相对优势,信访制度创新还缺乏充分条件,信访制度创新的动力还不够强大。虽然潜在制度需求能够变成实际制度需求,而潜在制度供给却不能够变成实际制度供给,因而出现了“欲意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状态的制度非均衡。

  三、信访制度创新的路径分析

  基于我国的现状,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信访制度的创新。

  1. 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现实情况表明,无论对于公民权利救济,还是对于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信访制度在目前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国在一定时期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要针对信访制度的弊端,积极完善,以使信访制度的收益最大化,实现制度均衡。信访制度的根本弊端是不讲程序、缺乏规范、充满恣意,而要克服这一弊端,就必须加强其程序性和规范性。第一种方式,制定《信访法》,提高信访立法的层次。有些人士已经建议出台《信访法》,甚至效仿法院两审终审制,确定两访终访制,用以保证有限度的上访,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第二种方式,修改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拟出台的《四川省信访条例》预示着《国务院信访条例》修改的动向。

  (1)加强信访机构的权力。四川省赋予信访机构交办权和督办权,明确了有关部门在交办和督办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并在全国首次提出行政问责制,直接授予信访机构对办理机构人员处分的建议权,通过明确法律责任,防止置之不理。

  (2)扩大《信访条例》的覆盖面。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只规范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对于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信访工作,并未纳入,这样就无法适应目前的形势。因此,可以考虑将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信访工作纳入进来,全面规范我国的信访工作。第三种方式,具体制度的改革。如去年8月,中央建立了“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成员单位有中央办公厅、国家信访局、北京市等28个部门和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由于在一定程度上,信访制度是以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人治’思想为基础的,笔者并不主张第一种方式。而第三种方式,只是细枝末节地修改,不能扭转信访制度目前所面临的困境。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方式,因为它与现状最为吻合,能使信访制度在发挥作用的同时,顺应我国的法治化趋势。

  2.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大方向,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必须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无论是作为司法救济的行政诉讼,还是作为准司法救济的行政复议,都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固有的弊端,没有形成最大收益。那么如何才能形成司法救济的最大收益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节省诉讼成本。诉讼成本高常常令公民望而生畏,因此对那些经济困难的原告应提供法律援助和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同时,尽量运用成本较小的准司法救济模式,如行政复议等。其二,扩大受案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权益保护的范围仅限于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对私法权利所作的基本分类,但在公法上,公民的合法权益并非人身权和财产权所能涵盖,诸如政治权利、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对公民同样重要。此外,行政诉讼救济仅限于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救济,但对失当和合法行政行为的救济却付之阙如。因此,扩大受案范围可以有效地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其三,提高办案效率。司法救济最鲜明的特点是对程序正义的追求。程序正义的根本所在是对恣意的排除,以保证裁定的客观正确性和程序后果的不可抗拒性。但过于强调程序会形成拖延之弊,因此应尽力提高办案效率。其四,加强救济力度。诉讼救济力度比较有限,如行政诉讼只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有限的变更;而信访救济可以对行政决定做完全的变更,因此要努力加强救济力度。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这一阶段不仅是生产方式的转型,从小规模的家庭生产向现代化的大机器生产转变,也是上层建筑的转型,从传统权威向法理权威转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既不能无视信访制度的作用,也不能漠视社会发展的趋势,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公民权利在社会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过程中实现合法有效的救济,实现公民权与公权力之间的相对平衡。

维稳工作有哪些篇3

  我局______年度的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办的指导和帮助下,针对本系统工作实际,我们认真贯彻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主导思想,上下齐心,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查、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本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有所发展和提高。现将我局开展维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形成抓好维稳工作的合力

  在今年全县维稳工作会议之后,我局迅速成立了由李绍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多次召开了由全局职工、商贸流通企业及部分外来投资企业参加的维稳工作会议,在会上,传达了县维稳会议有关精神,要求全体参会人员,特别是商贸流通企业要高度认识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把此项工作纳入企业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细化责任,并确定各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维稳负主要责任,要求建立健全维稳工作组织机构,配备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商务部门在维稳工作中,做到了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做好了矛盾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克服侥幸心理、盲目乐观、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心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维稳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抓好维稳工作的合力。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今年奥运期间,我县公共安全、社会稳定进入敏感期,维稳工作压力加重,维护稳定形势严峻。为确保奥运期间的稳定,我局进一步提高了对奥运会召开期间维稳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清醒地认识“维稳保奥运”的重要性,同时也充分认识到维稳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我局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了“四种意识”。即强化了维稳工作是政治责任的意识;强化了维稳工作要经常化的意识;强化了发展是硬道理、维稳是硬任务的意识;强化了维稳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把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确保了奥运会期间全系统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周密部署,深入排查,确保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按照县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于______年7月25日、8月15日组织了由办公室、内贸科、外事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的维稳检查组,由副局长带队,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一是深入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严防犯罪分子混迹其中。二是到餐饮住宿行业、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治安隐患排查,确保了企业在各自经营服务区域范围内不发生任何事故。三是到各加油站对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奥运期间我县供油秩序良好,未出现强买强卖、哄抬油价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现象。四是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调研,听取了企业的安保情况汇报及对我县安全工作的建议,并由检查组对企业进行了安全工作指导。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一年来特别是奥运会间,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破坏社会稳定的因素。同时,商务局确保做到领导24小时带班,确保了各种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要加强同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了奥运期间无恐怖事件发生,安全工作想到前,作到位,查到位,措施到位,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安全的商务环境。

  总之,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确保安全、确保稳定”的宗旨,确保了全年商务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县办的要求,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师宗贡献力量。

维稳工作有哪些篇4

  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巩固“平安社区”创建成果

  在新的一年里,更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切实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已任,努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发挥居民在社会治安管理和维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拟每月出一期宣传专刊,并及时传达“四防”信息和相关的知识。提高居民的道德素养,增强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同时通过协管员、社区保安员、社区信息员,向社区居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社区”的重要意义和要求,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居民参与“平安社区”建设的自觉性。

  三、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重点抓好预防,注意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促使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_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同时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对辖区居民、外来务工流动人口进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共建平安社区的自觉性。

  四、突出工作重点,努力落实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戒毒帮教工作,坚持每季度对戒毒人员进行一次尿检。继续做好“_功”练习者的转化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家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加强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配合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抓好有物业小区的“技防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安装在小区内的探头作用,并做好监控管理工作。加强小区内的治安防范。

  3、经常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特别注意火灾隐患的排查,限度地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事故。每周坚持一次对重点店面、公共娱乐场所、液化气网点、销售、贮藏_的经销点、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木屋毗连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实施跟踪、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自我防范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4、对辖区内的单位、楼院、物业、公共娱乐场所实行自防自治,利用这些单位已建立的门卫、保安队伍以及探头、红外线监控器、闭路监控等技防资源,形成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自防自治防控网络,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

  5、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保证群防群治经费专款专用,争取多征收群防群治经费,保证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提高社区整体防范水平,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发展。

  6、加强社区的人口管理,健全相应的工作信息台账,做好相关会议的记录;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机制,对出租户、外来人员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7、做好信访工作:对重点上诉人员实行监控,发现苗头及时耐心劝访并尽己所能帮其解决问题;主动深入社区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

维稳工作有哪些篇5

  经验显示,成功多因于赤忱,而少出于能力。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全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会议讲话发言稿。

  同志们:

  党的100周年庆日益临近,社会治理各项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XXX市有关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全市综治信访稳定形势,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和措施,对XXX前后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全市保持和谐稳定,为党的XXX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刚才,市信访局、综治办、维稳办分别对今年以来的信访工作、综治工作、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具体、很全面、很到位,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识要再提升,思想之弦务必时刻绷紧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在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综治维稳信访形势仍然严峻。从刚才通报情况及形势分析看,一是全市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赴京上访时有发生,特别是到省、到XXX市集体访情同比有所上升;二是农业农村、城乡建设、历史遗留等方面信访积案由于政策等原因还未能完全化解,医疗、环保等方面新的信访问题又开始出现;三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实体市场经营、劳资纠纷、债务纠纷、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同时,随着微信、微博的普及,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等乱象依然突出;四是综治工作存在短板,如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四类可防性案件处置有待加强,基层基础短板有待补齐。五是重要会议和重大事件期间,少数利益诉求群体“逢节必闹、逢会必闹、逢事必闹”。当前,中秋、国庆“两节”来临,党的XXX召开在即,是信访诉求的集中期和维护稳定敏感期。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百倍警惕,绝不能掉以轻心,要把做好当前和XXX期间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作为肩负的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尽最大的努力、用最强的手段,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依法治访任务,“决不出任何纰漏,决不给中央添乱”(XX书记语)。

  二、工作要再发力,关键之举务必精准有效

  围绕“为党的XXX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重要使命,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抓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各项任务,促进全市和谐稳定。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扎实有效”:

  一要扎实有效地做好XXX期间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XXX期间每日一名领导值班制度,加大领导接访密度、频度,运用接访、约访、下访等多种形式,落实领导包案和包保稳控,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接劝返工作,确保信访人稳控在当地、稳控在域内。强力推进进京访“百日攻坚”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克服疲劳厌战思想,弘扬攻坚克难精神,切实做到合理诉求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说服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保持我市“百日攻坚”良好态势。

  二要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排查矛盾纠纷是维护稳定的有效方法,只有排查工作做得深、做得实,才能对每一个可能发生的问题和矛盾了然于胸,积极应对,妥善解决。各地各部门要带着政治敏感性,主动深入基层和群众,深入困难多、矛盾多、群众意见大的单位和群体中去,及时搜集可能引发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预警性、倾向性信息,真正把问题弄清楚,把情况搞明白,把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找出来。同时,严格按照“五个一”【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议纪要,一套稳控措施】要求,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早化解,确保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得到稳控,及时得到处理。

  三要扎实有效地加强社会治理创新。要持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完成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平安乡镇(街道)”“零发案社区(村)”创建。要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五类重点人群的服务和管理,明晰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措施,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要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园区等为重点区域,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稳控、投资环境优化、舆论环境净化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要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XXX”工程,以“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为目标,加快“雪亮工程”、综治信息化平台推进进度,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视频监控接入和社会信息整合,确保按期建成运营。

  三、落实要再加压,政治之责务必扛稳抓牢

  严肃的政治责任必须要有严厉的追责问责。越是在敏感时期,越能体现大家的责任担当。政法、信访部门作为牵头和主管单位,要将责任层层压实,任务级级分解,措施项项落实。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指挥协调,亲自接访下访,亲自督促检查,确保本地本部门不发生影响全市稳定的事件。对特定群体和特定案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站好岗、负好责,守好“每一道防线”。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定明确,在这个特殊时期,追责问责力度会更大,要求只会严不会松、标准只会升不会降。只要出了问题,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不管涉及到谁,坚决问责处理。

  同志们,做好当前及XXX期间的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是我们目前最大的政治责任,也是必须坚决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更主动,以更加振奋的精神应对挑战,更加坚定的信心战胜困难,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落实,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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