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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关于全市法院基层基础情况调研报告(法院)(范文推荐)

时间:2022-06-27 15:15:03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全市法院基层基础情况调研报告(法院)(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关于全市法院基层基础情况调研报告(法院)(范文推荐)

关于全市法院基层基础情况的调研报告(法院)

 

 

今年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和民一庭组成基层基础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全市人民法庭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强化**市法院基层基础提出工作思路。

一、调研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强基导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人民法院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处于法院工作的最前沿,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是人民法院在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是履行审判职能、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治力量;
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人民法庭根植基层,最能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能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最能知道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是否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重新审视人民法庭的运行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有效解决,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人民法庭基本情况

**市共有3个基层人民法院**个人民法庭,分别为**市法院**法庭、**法庭、**法庭、**法庭、**法庭、**法庭,**区法院**法庭、**法庭、***法庭,**区法院**法庭。除**法庭仍在选址重建、**法庭正在建设外,其他*个人民法庭均通过了**省高院“双达标”考核,其中,**法庭、**法庭、**法庭被评为示范法庭。

(一)法庭基础建设

20**年,**省高院决定在全省人民法庭开展“全面双达标”活动,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人民法庭全面实现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双达标”,并制定了工作评估标准。**市法院严格对标对表评估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加强基础建设,人民法庭基本实现了“基础设施规范化、开庭办案科技化、诉讼服务便民化、文化建设特色化、驻庭生活庭院化”,大部分指标达到了**省高院评估标准,仅个别指标未达标,如部分人民法庭从经济成本出发,未建设食堂和厨房,法庭干警在附近其他单位食堂搭膳;
所有人民法庭均未建设远程会议系统,法庭干警在院机关统一参加视频会议,主要是考虑到该系统建设成本大,使用频率不高;
部分人民法庭对文化建设不重视,有的宣传栏内容滞后,有的法律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有的格言警句含有西方元素,与当前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符。

(二)法庭规范管理

1.人员配备和案件数量情况

除**法庭正在建设,尚未配备人员也未开始收案外,其他*个法庭均配备了至少*名员额法官,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符合人数要求。司法警察或安保人员普遍没有配齐,仅**法庭、**法庭各配备了*名法警,**法庭配备*名专职保安,且**法庭和**法庭的法警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不从事安保工作。

20**年,所有人民法庭人均办案量都超过了***件,结案率均达***%。对照人均办案量指标标准,**市法院仅**法庭达标;
**区法院的法庭由于当年要办理执行案件,故全部达标,且远超指标值;
**区法院**法庭员额法官配备充足,人均办案量远未达标。详见

2.审判质效和案件类型情况

20**年,所有人民法庭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均达到了**%以上;
调撤率总体不够理想,仅**法庭、**法庭、**法庭达到了**%以上的目标;
发改率有**法庭和**法庭未达到低于全省法院平均值的目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普遍较高,仅**法庭未达到**%以上的目标;
诉前调解、委派调解案件占案件受理数的比重也基本超过了指标要求,仅**法庭未达到**%的目标。

3.司法服务情况

**市人民法庭均设有立案窗口,能够提供咨询、立案、受理当事人信访等服务。建立了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非工作日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认真落实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工作。部分法庭设置了巡回办案点,方便群众诉讼,如**法庭在辖区共设立四个家事审判调解室,作为巡回办案点与诉讼服务点;
**法庭在**核心景区设立了旅游速裁巡回办案点,快速调处旅游纠纷;
**法庭在高速交警、地方交警各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点,在**办事处设立一个诉讼服务点,专门调处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诉源治理,去年,**市人民法庭以“一站式”建设为契机,积极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打造了“***”工作室、“无讼乡镇”中童经验、金融纠纷“调解速裁一条龙”机制等工作品牌。

4.党建工作情况

**市人民法庭党员人数普遍不足*名,人民法庭均成立联合党支部,**市法院人民法庭联合成立第二党支部,**区法院人民法庭联合成立第三党支部,**区法院**法庭与院机关部门联合成立第四党支部。所有法庭均设有党员活动室,与会议室兼顾设置,按照“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党建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专业化法庭建设情况

**市人民法庭除**法庭为城区法庭外,其他均为乡镇法庭。所有法庭为综合性法庭,未建立专业化法庭,部分法庭结合当地的案件类型特点,在综合性审判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专业化审判,奠定了一定的专业化法庭建设基础,如**法庭早在20**年5月就成立了家事审判工作室,多年来致力于家事审判;
**法庭辖**景区,很大一部分案件为旅游纠纷,该庭积极开展旅游速裁,有效化解涉旅纠纷;
平定法庭主动深入乡村,开展法治宣讲、以案释法,抵制天价彩礼,助推移风易俗;
**法庭除审理辖区综合性案件外,专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四)**市中院对法庭业务指导情况

**法院的法庭数量和民事法官人数均不多,存在地方小、圈子小、关系熟的现象,**市中院民事审判部门与人民法庭沟通联络更为容易,有利于市中院对法庭开展审判业务指导。法庭法官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时,经常会请示市中院民事法官,市中院民事法官在审理上诉案件遇到疑问时,会经常联系一审法官,或深入案件发生地与一审法官现场交流,共同开展调查或调解工作。近年来,**市中院针对人民法庭裁判尺度不统一、类案不同判等问题,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提高审判指导的覆盖面。上述业务指导措施,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民法庭审判质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示范法庭数量勉强达到省高院要求

根据省高院《关于抓规范管理促内涵提升强基层基础的指导意见》(*高法[20**]**号)要求,每个地市示范人民法庭占比不低于**%。**市现有**个人民法庭,按照该要求,示范法庭数量应当不少于*个,当前,**市仅**市法院**法庭、**区法院平定法庭和**区法院**法庭为示范法庭,勉强达到数量要求。

2.管理相对松散考核缺乏常态化

在法庭管理上,由于法庭远离法院机关,上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日常监管存在困难,只能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人民法庭主要依靠自我监督,管理是否规范主要依赖人民法庭庭长管理能力。在监管内容上,近年来,**省高院和**市中院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驻庭工作制度,对审判质效只通报到基层法院一级,对安保、党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组织检查不够,产生了上级法院检查什么,人民法庭只重视什么的倾向。在法庭考核上,多年来,**市中院和基层法院未对人民法庭开展考核,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活动开展后,**省高院每年组织一次对当年申报“双达标”的法庭进行考核,并评定是否达标。通过考核后,省高院不再对该法庭进行考核,仅不定期开展抽查、暗访,发现问题和不足,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报省高院党组研究摘牌。

3.**市中院对法庭审判指导有待加强规范

**市中院民一庭负责对辖区法院民事审判和人民法庭业务指导,在具体指导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审判指导没有归口管理。市中院民事案件由速裁团队、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等多个部门审理,基层法院法官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主要向市中院办案水平较高、关系较为密切、热心答疑解惑的法官请示,市中院民一庭的业务指导职能未能得到体现。二是审判指导工作不够规范。去年,**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基层法院请求指导案件的规定》,但在具体的落实中,两级法院为图方便,民事案件请示大多按照非正式请示案件办理,且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多是通过电话简单沟通,没有经过讨论研究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查即直接答复,受法官个人办案理念、认知程度等限制,其解答指导有时不具有权威性。三是主动指导意识薄弱。**市中院对法庭的业务指导工作未形成常态化,基本处于被动答复的状态,未能主动梳理分析法庭审理案件的情况,总结经验,指导法庭开展审判工作。

4.法庭安全保卫存在风险隐患

今年年初,**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对全市法院开展了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其中涵盖了所有的人民法庭,检查结果显示,法庭安保工作普遍不受重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法庭干警没有充分意识到法庭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审理的案件为一般民事案件,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极低,且多年来未发生恶性突发事件,造成思想上松懈麻痹。二是安保力量和装备配备不足。除**法庭配备一名专职安保人员外,其他法庭均未配备专职安保人员。所有法庭不同程度地存在安保设备配备不齐的问题,有的法庭安保设备处于年久失修、无法使用的状态。三是应急联动机制缺失。基层法院普遍没有针对法庭实际制定专门的安保方案,司法警察大队与法庭日常联络较少,缺乏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法庭与所在地派出所缺乏制度层面沟通,在打击扰乱法庭工作秩序行为方面力度不够。对于上述问题,**市中院发出整改通知后,部分法院还在整改当中,安全隐患未完全消除。

5.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不够

此次调研邀请了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人员参与座谈,上述单位人员反映,与法庭的协作配合主要依赖于和法庭干警的私人关系,他们认为,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与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共同体,如果纠纷无法化解,最终要进入司法程序,因此希望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市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主要体现在个案指导、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中,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社会治理体系主动性不足,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主要原因是法庭干警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基层社会治理是党委政府部门的事,体现不了法庭工作量和业绩,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审理案件上,对如何延伸法庭审判职能思考不多,缺乏举措。在诉讼中,存在就案办案的思想,没有树立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在调解过程中不善于和当地党委政府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效果还有待提升,集中反映在去年全市法庭案件调撤率不够理想。

6.法庭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严重

**市人民法庭党建工作较为薄弱,法庭干警普遍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建就是组织学习、抄抄笔记,业务工作才是硬指标,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更没有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除按照硬性要求开展规定动作外,基本没有自选动作,甚至有的人民法庭规定动作都没有做到位,如组织生活会不合格,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党支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等。作为联合党支部,各法庭地理位置相隔较远,在业务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抽出时间集中开展支部活动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相关意见和建议

1.持续开展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活动

根据省高院《关于加强“双达标”人民法庭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高法[2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工作的意见》(*高法[20**]**号),省高院将持之以恒地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活动,继续组织对“双达标”法庭的考核、复核工作。**市法院尚有*个法庭未参加“双达标”考核,**法庭今年完成建设后,如果人员配备到位并开始收案,要积极争取评为示范法庭;
雷溪法庭待选址完成后,要以示范法庭为目标,高标准推进重建工作,上述*个法庭要确保至少*个被评为示范法庭。省高院每三年对已评定的“双达标”人民法庭进行一次复核,**市已达标的*个法庭要继续对照“双达标”评估标准,逐项提升,尤其是部分软硬件基础较好的法庭如**法庭,努力达到示范法庭标准,待省高院启动复核工作后,逐级提出申请,向省高院申报示范法庭。

2.对人民法庭实行常态化考核

在**省高院《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工作评估标准(修订)》(*高法[20**]***号)基础上,融入省高院对人民法庭工作制定的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民法庭考核办法,对全市人民法庭实行年度考核。为提升法庭考核成效,**市中院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建立中院院领导联系人民法庭制度,坚持院领导集中调研常态化,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市中院由办公室牵头,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审管办、立案庭、民一庭、行装处、法警支队等部门联合成立督查指导小组,定期通报审判质效,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相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结果。人民法庭考核结果作为法庭干警提拔重用、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

3.加强对人民法庭的审判指导

法庭案件类型主要是婚姻家庭与合同纠纷,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返还问题。从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角度出发,建议将全市法庭案件请示明确归口**市中院民一庭办理。民一庭要督促法庭严格按照《关于办理基层法院请求指导案件的规定》,开展好案件请示工作,即使是非正式请示案件,也要履行相应的程序,便于市中院法官更好地掌握案情,作出更加准确的答复。鉴于法庭上诉案件分布在**市中院各民事审判部门,为提升民一庭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中院院领导在集中调研法庭工作中收集到的审判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民一庭,其他民事审判部门审理法庭上诉案件中,发现类案不同判、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也要及时反馈给民一庭。民一庭应当通过日常梳理、分析、反馈法庭案件审理情况,定期召开人民法庭审判工作会议、发布典型案例、通报负面案例等多种形式,总结经验,推动法庭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4.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安全管理

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充分认识法庭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基层法院院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法庭庭长要切实肩负起主要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法庭发生安全事故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月底前,所有人民法庭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至少配备*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齐安保设备,并确保会用、能用、有用;
各基层法院要建立应急处突机制,对内加强司法警察大队和法庭工作配合,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对外建立警务联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人民法庭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及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培训和演练,增强法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市中院和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落实到位。

5.建设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人民法庭要强化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和地方社会治理工作,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联结点,探索总结适合当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预防纠纷。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基层政法单位、村居两委、仲裁机构等基层国家机关、群众自治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沟通与协作,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汇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以审判职能的有效发挥,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治样本和导向指引。根据辖区纠纷的类型和特点,推动在法庭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或将符合条件的人民法庭转型为专业化法庭,通过专业化案件类案专审、简案速裁,提高对类型化案件的解纷能力,加强对行业的约束和规范,进一步预防群体性、类型化矛盾纠纷产生。**市中院立案庭要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效,帮助打造更多特色亮点品牌。

6.加强人民法庭党建工作

建立完善理论和业务学习机制,解决好法庭干警对学习不重视、学习自觉性不高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创新党建活动形式,加强经费保障,多开展法庭干警愿意参加、喜欢参加的党建活动,提高法庭干警的活力和凝聚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法庭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职责,建立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调动党建工作积极性。人民法庭要牢固树立“党建+”工作理念,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并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党建工作品牌,作为法庭年度考核的加分项目。**市中院机关党委要加强对人民法庭党建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交流学习,达到共同提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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