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3篇

时间:2022-06-21 20:35:03 浏览量:

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3篇

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x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xx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xx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2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1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1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三)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1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1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

  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

  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

  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把推进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聚焦治理“六乱”、开展“六清”、抓实“六提”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以改善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抓党建、固成果、美环境、促振兴”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和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6月底前,在实现“净起来”的基础上,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完成232个行政村绿化美化任务,新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1个、省级森林乡村示范村7个、市级森林乡村示范村24个。

  10月底前,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行政村新建改造公厕任务,完成农村户厕改造5000户,县城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成投用;19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运营;高标准完成19个“四美乡村”示范创建任务,每个示范村“五美庭院”样板户至少达到60%以上,其余行政村“五美庭院”样板户至少达到20%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一是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建立健全符合县域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农村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五有标准,推动“扫干净、清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四个环节落到实处。二是借鉴“二次四分法”,在有条件的乡镇、村探索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焚烧,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利用。三是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及村庄内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争创全省全域无垃圾治理示范县。

  (牵头部门: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尊重客观条件,不搞“一刀切”,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因村因户施策,采取三格式、双瓮式、纳入管网水冲式、水泥砖砌和沼气等多种方式,严把标准关、施工关、推进关、验收关、建档关,加强督导检查,6月底前完成以前年度户厕改造拖欠任务清零,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新下达5000户户厕改造任务。每个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厕所一座,达到二类公厕标准,消灭公厕空白村。强化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加强农村改厕施工组织、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建档管理等工作,建立厕所运营维护机制,建立一支业务熟练、技术过硬的乡村改厕队伍,不断提高改厕标准和质量。建立完善乡村两级改厕“户档村册”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信息准确、内容真实。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卫健委、文广旅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筹乡镇所在地污水管网和户厕改造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监管范围,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工作,。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四)突出抓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示范创建。按照全省“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围绕“四起来”总目标,以实施19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为抓手,按照“微改造、巧植入、精提升”要求,充分利用乡村地形地貌现状、现有资源和特色树种,因地制宜种植树木花草,花小钱、办大事,做美村庄环境,推动乡村有机更新,促进农旅、文旅融合发展,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增水、增绿、增彩、增值、增效。一是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主线,持续推进百县通村入组工程道路建设,绿化美化农村公路。二是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清理村庄内部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物品,拆除破旧废弃房屋,清理残垣断壁,开展旧宅腾退和废弃宅基地复垦,建设花园、果园、菜园、游园。三是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突出乡土地域特色,引导群众新建房屋推广应用符合豫西地域特色的通用房屋设计图册,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机制,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品质。四是全面推进乡村绿化行动。按照《*县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乡村“绿起来”实施方案》要求,以本地乡土苗木和经济果木为主,积极开展乡村道路、河道、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绿化,引导群众义务植树,见缝插绿,实施村庄四周林带建设,强力推进“一乡一品”果树进村行动,全面完成森林乡村创建任务。五是推进农村公共路灯建设。立足实际,注重实用,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社区)对人口集中的村庄安装路灯,推广新能源路灯,大力倡导农村家庭安装室外太阳能路灯,有序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公共场所照明设施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建立公共照明设施日常巡察维护和检修长效机制,设置公益岗位,分区域明确管护责任人,对农村(社区)既有路灯和公共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亮灯达到100%。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妇联会、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文广旅局、供电公司、林业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五)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治理。一是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推进小型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不断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加快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率达100%。二是农药化肥使用保持零增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新产品、新技术,扩大全元生物有机肥使用面积,削减化肥施用总量。大力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扶持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植保机械,精准科学施药施肥,确保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递减。三是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建立废旧农膜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机制,加强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以烟草公司、食用菌菌棒加工厂、废品收购站点为主导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网络,提高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四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能力建设,采取粉碎加工、堆放沤肥、秸秆压块燃料、食用菌基质等多种途径,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切实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六)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坚持多规合一,在推动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落实的基础上,全面开展18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27个试点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及景区周边19个村庄的规划编制,提升规划覆盖率,为村庄建设、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做好基础保障。

  (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七)健全完善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牢固树立“建、管、用”并重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大力推广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和公共设施“五位一体”适合农村特点的村庄环境综合管理及社会化管护模式,逐步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四统一”;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二是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三是通过文明村镇及文明诚信家庭争创、“双扶驿站”积分管理、“一约四会”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文广旅局、水利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等,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完善县级主导、部门联动、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合部门力量,定期调度、协调督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各乡镇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筑牢堡垒,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要树立系统思维,将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等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压实村级主责,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实行网格管理、党员联户、农户门前三包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表扬先进、曝光后进,督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出工出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工作考评激励机制,继续实行两周一观摩、一月一通报、半年考核、年度考评,持续开展“五美庭院”“美丽乡村标兵村”“美丽小镇”等示范创建评选和排名排序,奖优罚劣、通报批评、追责问责。2022年,县委县政府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奖补专项项目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乡镇,扣减工作经费5万元。在村级层面,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结果作为村组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纳入财政预算,对被评为“美丽乡村标兵村”的行政村村两委干部,每月工资上浮500元。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面呈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加强舆论引导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典型经验、科普知识,让基层干部群众干有方向、学有榜样、做有决心、奔有信心,努力构建农村人居环境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推荐访问:宝清县 毁林 专项整治 宝清林业局毁林种参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