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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2-06-06 08:40:02 浏览量:

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7篇

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篇1

  作为大学生,我们要志存高远,努力学习,成为党和人民的优秀人才。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庆百年华诞 促改革发展”党员学习培训大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现就开展“庆百年华诞 促改革发展”党员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计划要求,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重温党的光辉历程,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聚焦传承弘扬沂蒙精神,通过开展以“庆百年华诞 促改革发展”为主题的党员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政治意识和党性觉悟,强化使命担当,奋发主动作为,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时间安排

  2021年2月至6月底,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名党员参学时间不少于16学时,所有党员参加支部集中培训不少于8学时。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围绕模范机关建设、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民服务解难题、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融合发展等内容,开展系列教育培训。机关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我主持”“我来上党课”等多种形式,领学解读有关学习材料,组织党员交流研讨,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X—党建在线”平台优质学习资源开展线上学习,将组织党员集中收看“X大课堂”纳入学习内容。重点做到“五个一”:

  (一)学一次党史。机关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学党史教材、看党史影片、听党史讲座,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教育党员寻初心、担使命。

  (二)讲一次党课。充分发挥“党员大讲堂”作用,推进“我来讲党课”常态化,党组班子成员、支委成员、党小组长等带头讲党课或微党课。围绕党史、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沂蒙精神、纪律作风建设、党建引领决策服务提升等畅谈感悟体会、交流思路打算,努力达到引领党员思想、回应党员关切、解答问题疑惑、促进互学互鉴的目标。

  (三)作一次思想汇报。积极组织党员围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对照初心使命,通过专题研讨、上讲台等形式,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向组织作一次全面的思想汇报。

  (四)开展一次党性教育。利用我市红色教育资源丰富优势,组织全体党员到平邑县党性教育基地接受一次党性教育。

  (五)办一件实事好事。结合模范机关建设、深化“创做”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精神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以“主题党日”“双报到”、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教育引导党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展现党员干部良好风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将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推进措施。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交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机关党支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体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参与,精心准备,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与活力。

  (二)抓好结合文章。将党员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工作与年度各项工作开局起步搞好结合,强化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搞好结合,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党内政治生活搞好结合,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与“发现榜样”活动搞好结合,及时总结推出先进党员典型,开展学榜样、做榜样比学赶超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的教育引导作用。

  (三)强化督促调度。把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列入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并作为年底党支部书记双向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机关党支部将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将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加减分指标。

  (四)做好疫情防控。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安排。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本着体现党组织关心体贴,结合开展走访慰问,采取送学上门等适当方式开展活动,不硬性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等问题,结合我镇农村实际,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村级主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主体作用,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坚持一村一策,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三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发展镇域经济、抓好脱贫攻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四是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把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对接。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既要高效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资。

  3、实施步骤及具体目标。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步走”计划:一是整合资源,规范管理。督导各村扎实开展集体资产、资源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和规范利用,增加村集体收益。同时指导资产管理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村进行先行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20xx年年底前全3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二是拓展途径,发展项目。组织各村借鉴典型经验,全面整合规范资产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同时指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经营项目,力争2018年6月底前全镇80%以上的村实现集体收入零突破,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5万以上;三是深化提高,实现突破。指导各村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拓展增收途径,力争2018年年底前全镇所有村均有稳定的集体收入,争取50%以上的村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并发展壮大出年集体收入50万以上的先进村。

  二、具体措施

  1、规范集体土地承包。利用发包集体预留机动地,增加集体收入。以村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10月底前对农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进行一次摸底核查,彻底摸清预留地的等级亩数、发包情况、承包年限等情况,建立统一登记台账。与土地、司法、农业等职能站所人员合作,成立审查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条款,11月底前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对私自转包、擅自改变用途等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一律予以终止;对低价承包、一包多年等显失公平的,按有关政策重新评估审核;对新收回的集体土地,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进行发包,明确租金增长方式,依法确定发包年限,确保村集体收益最大化。集体土地审核发包工作于20xx年底前完成。

  2、大力发展“四旁”种植。利用路旁、渠旁、沟旁、宅旁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增加集体收入。结合不动产登记确权,明确“四旁”的产权归属,10月底前完成对分属于镇、村集体、农户的权属范围的界定,明确各方利益分成。在充分争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决议,对“四旁”种植进行统一规划,多方筹资,按计划、分步骤进行种植。制定和落实严格的管护措施,做好管护工作,保证成活率、成材率,严厉打击盗伐滥伐、蓄意破坏等行为。

  3、有序进行土地整理。村集体组织力量对废弃窑厂、坑塘、沟渠进行连片开发整理,形成新的复耕地,经土地确权、明确权属后,村集体可以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向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流转费用归村集体所有。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符合规划、有条件的村庄,通过整村新建或联村合建等形式,有序进行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在优先保障农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依靠置换出的公共用地等增加集体收入。

  4、积极盘活集体资产。督导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增加集体收入。在村监会的监督下,10月底前对村级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逐村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开公示,报镇政府备案,参与对外经营需经镇政府审核把关。将闲置的片场、厂房、资金等集体资产,通过入股或有偿转让等形式,与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经营,收取合作效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市场化运作的路子,通过创建实体经济组织、发展商贸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多方增加集体收入。

  5、兴办合作服务组织。鼓励支持村集体创办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服务组织,建立“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性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流转承包地进行股份合作,实行统一经营,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规模经营,流转新增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鼓励村集体购置大型农机,发展土地托管经营,在不改变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对土地经营由村集体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村集体按照协商价格收取托管服务费。

  6、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引导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在规范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前提下,收取相关服务费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利用自然环境、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景点、文化客栈、“农家乐”、户外运动等乡村旅游、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健康养老产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或劳动服务队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社区服务和广电、通信、保险等代理服务。

  7、引导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政策和镇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开发利用依法取得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办商业店铺、集贸市场、仓储设施、车间厂房等,通过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支持村集体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增加集体物业和服务收入。允许村集体向村民收取一定卫生费,用于组建农村卫生保洁队伍,维护村庄日常环境卫生。

  8、鼓励探索其它业态增收途径。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鼓励村集体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商微商服务。鼓励村集体利用村内、周边空闲土地或与农户合作利用屋面资源,建立光伏发电站。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对于具备条件的,鼓励村集体利用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或集体投资进行工业园区、商贸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

  三、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指导工作开展。镇组织办和各村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村庄发展带头人,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证。农经站要积极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镇财政所要积极与财政局申请,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城建所要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加强帮扶指导。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包村联系制度,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特别是集体经济落后村要加强帮扶指导。深化部门帮扶,实行村企结对、村银结对,从资金、项目、人才、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创新帮扶方式,采取部门牵头、财政支持、企业援助、共同扶持等办法,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3、加强督导考核。对乡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情况,镇组织办将进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并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同时,镇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带动强、经济效益好的发展项目和村集体,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农村干部发展热情。

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篇3

  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向基层延伸,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1〕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前两年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后三年扩规模、提质量、上层次,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引导作用,全面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到2025年,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多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监管服务更加高效,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政策体系。

  1.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向基层延伸,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落实市内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建指标的,按标准由所在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进行配置。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县(区)级要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县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在有需求、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通过拓展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或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使其成为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覆盖100%的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要覆盖60%的乡镇;村级要以农村互助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等为依托,发展互助性养老,多功能日间照料机构要覆盖90%以上的社区。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鼓励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老年餐桌建设,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家庭照护等服务。(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统筹推进城乡托育服务发展。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鼓励各地依托社区(乡镇)等基层力量在城乡流动人口集聚区,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的活动培训场所,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早期发展干预。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支持医疗机构和职业院校建立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基地,发挥政府在托育服务上的引导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3.着力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积极实施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规划、土地、用房、财税、融资、医养结合、人才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在要素配置、行业自律、质量安全、服务价格等方面积极作为,合力发展成本可负担、便捷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按照拓宽普惠化服务,强化供给渠道,谋划储备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项目,列入“十四五”专项规划,争取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积极落实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多途径争取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5000张以上、普惠托育托位3000个以上。确保“十四五”期间力争达到普惠价格不高于当地同等服务市场价格的80%,中长期实现不高于70%。(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4.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供地政策,将各类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存量土地用途的变更程序,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改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机制,定期集中处置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邻避民扰等问题。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5.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统筹各级各类资金保障养老托育服务发展需求,积极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托育服务领域相关项目建设。市、县区要落实养老服务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市、县区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必须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服务目录和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全面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加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经费财政保障力度。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政府培训为基础,企业、协会、实地培训为主体,院校培训为支撑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托育工作者等。2025年前分级培训养老护理员5千人次,确保所有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培训托育工作者2千人次,确保所有托育工作者岗前培训率达到100%。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办好医学、护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幼儿保育等养老托育相关专业。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托育服务,加大脱贫地区相关技能培训力度,推动城市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与脱贫地区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养老托育领域产教融合,支持院校和优质机构共建合办实训基地,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二)扩大服务供给。

  7.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建立居家养老托育巡访关爱服务制度,实现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和帮扶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按照国家要求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探索建立父母育儿假制度。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8.完善居家社区服务功能。推进集中管理运营、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做实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落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鼓励推广“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虚拟养老院”等模式,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9.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坚持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严格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在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的基础上,适当拓展服务对象。完善公建民营机制,引进优质养老托育运营机构参与项目工程建设,探索开展连锁化运营。加强区域性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失能特困老年人服务能力全覆盖。(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0.推进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原则,积极引导全市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按规定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优惠政策,统筹推进规划衔接、土地用途变更、项目审批等工作,着力解决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引导转养老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1.丰富普惠性服务供给。实施普惠养老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发挥预算内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工业集中区等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负责具体实施)

  12.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行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鼓励各县区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养老项目。(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三)优化发展环境。

  13.推动康养融合发展。对陇南康养产业进行专题深度研究和全面论证,唱响“南北过渡带·康养陇之南”品牌,将重点区域开发成为具有传统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景观、中医药调理疗养服务等功能的健康产业体系,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支持各县区依托自身优势打造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推进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服务,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到2022年各县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4.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市内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卫生服务资源,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医疗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提升养老机构应急能力,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5.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落实国家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实施康复辅助器具、智慧老龄化技术应用推广工程,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鼓励多方共建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园区,培育“一老一小”服务品牌。着力提升药品、用品、食品等产品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6.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深度应用。鼓励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动适老化智能产品研究开发,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有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7.营造宜居生活环境。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改造加装电梯。对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商场等)、公共交通等设施设备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母婴设施配套。加快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培育形成一批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为导向的示范性和谐社区和美丽乡村。(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四)完善监管服务。

  18.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建立覆盖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机构)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养老托育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19.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重建与退出等工作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提升养老托育机构应急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严防“一老一小”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0.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完善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机制。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注销一网办”系统功能,推动商事登记从“网上能办”到“网上好办”。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养老托育政务服务的“好差评”工作,完善评价规则,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1.广泛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机构参与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养老托育志愿服务项目库和产业合作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积极发挥要素配置、行业自律、质量安全、国际合作等方面功能作用,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22.加强数据资源综合运用。依据国家养老产业统计分类,积极开展养老产业认定方法研究,认真做好重要指标年度统计,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强人口趋势和养老托育产业发展前景预测,服务“一老一小”产业发展,推动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和托育服务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完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落实重大政策、推动重点工程、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督实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督促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有关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自觉承担家庭养老育幼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篇4

  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全区优化政治生态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x届x次、x次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及《xx高新区党政办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高新办字〔2021〕x号)要求,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现就在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出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各级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一批问题、梳理起底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套协同机制等举措,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落实涉企政策措施和解决企业反映合理合法诉求不力,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吃喝、违规饮酒;沉迷打牌赌博、借机输送利益;带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出游、探亲访友等活动,由其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以下简称带老板出游);未经批准擅自出省出国出境、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擅自变更路线,瞒报出省出国出境情况;钻制度漏洞,以借贷为名,行受贿之实等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整治对象

  全街道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三、整治内容

  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违规吃喝、搞“小圈子”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擅自出省出国出境、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行为,重点整治以下影响发展环境问题。

  (一)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街道企业办牵头、街道纪检监察工委配合)

  1.行政审批方面:“只跑一次”等“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备案、确认等形式行审批之实;并联审批不畅,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效率不高;暗示推荐、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设置障碍,以及“怕慢假庸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2.行政执法方面: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谋利,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致使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以稽查、执法、检查为由,吃拿卡要,以罚代管,或重复多次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3.政策兑现方面: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惠企政策特别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政策措施不到位,或在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长时间未能完成评审、审计,导致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或其他账款;

  4.干预插手方面: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在招投标、项目发包、土方工程、物品采购、材料供应、消防水电安装、中介服务等方面,围标串标、规避法定程序,或违规向企业暗示推荐、打招呼、介绍指定亲朋好友承揽,谋取不正当利益;

  5.其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

  (二)违规吃喝问题(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牵头、街道财政所配合)

  1.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

  4.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组成小圈子,经常违规搞吃吃喝喝,私客公请,将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企业,“不吃公款吃老板”;

  8.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

  9.其他违反规定的吃喝问题。

  (三)打牌赌博问题(X派出所牵头、街道纪检监察工委配合)

  1.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打牌赌博或参与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

  2.以圈为界打牌赌博搞利益输送;

  3.套取、挪用、贪污公款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变相行贿受贿;

  4.为赌博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甚至违规插手、干预查禁赌博工作以及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说情干扰。

  (四)带老板出游问题(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牵头、X派出所配合)

  1.带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由其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

  2.长期使用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个人使用;

  3.子女或亲属利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

  4.其他违反市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的行为。

  (五)擅自出省出国出境问题(街道党建办牵头、街道党政办配合)

  1.违规办理、持有出国出境证件;瞒报持有未经批准出国出境证件等;

  2.未经批准擅自出省、出国出境,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出省、出国出境行程、日期等,瞒报出省、出国出境情况等;

  3.审批出国出境事项把关不严,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出国出境证件和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出具出国出境证明;

  4.出省、出国出境后滞留不归、短期内频繁出入境、入境后证件不上交组织统一保管、主要家庭成员突击办理移居国(境)外手续等情形的。

  (六)违规借贷问题(街道财政所牵头)

  1.本人或以亲属名义或帮助亲属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借钱款,获取大额回报;

  2.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无息低息借入资金,或者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事由从银行骗取贷款,再转手高息借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获取大额回报;

  3.利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吸收亲朋好友借款,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放贷获取大额回报;

  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借贷为幌子掩盖受贿犯罪;

  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主动提出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借钱款,并强行要求畸高利率,索取大额回报。

  四、整治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统筹推进,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分管领域和挂点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2.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街道党工委负责,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制定整治方案。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二)建立专项机制

  1.项目化推进。x个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有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建立会商调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任务件件落实,整治取得成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2.加强统筹调度。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制定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协调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各牵头单位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判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到位。以专项整治推动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3.建立移送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移送机制,形成问题线索相互移交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影响发展环境问题日常监督。各专项工作组、各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稳步推进实施

  1.学习部署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开门纳谏、公布受理举报电话等工作。要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讲明政策,提出要求,探索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各单位要根据x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开展集体谈话、组织自查自纠、深入谈心谈话等方式方法,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x个方面的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交代的,问题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先免职、再处理;一律追责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3.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x日,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要适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若干个监督检查组,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等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反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4.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x月xx日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四)加强督促指导

  1.加大督导力度。全街道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跟踪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2.建立督办机制。对信访反映问题、各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收集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一级交办催办;对交办催办的问题不能解决办理或解决办理不到位的,由专项整治办公室进行二级督办;经过二级督办还未能解决或解决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移交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进行三级查办处理。

  3.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4.体现严管厚爱。对落实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问题多发频发,对专项整治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不推不动、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落实容错免责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鼓劲、为负责者撑腰。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予以惩戒。

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篇5

  不为模糊不清的未来担忧,只为清清楚楚的现在努力。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宜居美丽城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河渠管理保护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战略”全面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确保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渠中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渠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加快全区生态环境建设“碧水行动”步伐,充分发挥河渠中水利设施在防汛抗旱中的作用,为打造最具创新活力、最具创业激情的首创之区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渠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水资源保护,促进河渠休养生息,维护河渠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河渠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渠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渠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责任追究以及管理、执法等制度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建成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在全区总流域面积XX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流域面积XX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沟渠设立河长,统一竖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河长制信息平台全部建立。从20XX年开始,对辖区街道办事处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到20XX年,全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总体完成。到20XX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各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政府确定的我市“十三五”水质要求,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到20XX年,河流生态整治的主要建设目标全面完成,全区河流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XX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水生态系统功能较好恢复,河流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渠生态格局基本形成。

  四、组织体系

  (一)构建三级河长体系。根据上级要求,结合XX区实际,建立区、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区级设总河长、河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河长,其他区级领导同志分别担任区域内主要河渠的区级河长。各街道办事处设河长,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担任。村(社区)级河长由各街道办事处自行设置。各级河长名单由同级党委、政府根据情况适时予以公布或调整。区级河长负责的河渠所流经区域的街道河长名单由区级公布。各级河长职务发生变动时,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接替,履行相应职责。

  (二)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成立区、街道两级河长制办公室,作为同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办,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区监察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办、XX环保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督查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办、XX环保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国土资源分局、XX城市规划分局、区爱卫办、区文体旅游局和五个公安分局等X个单位(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实际,参照区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区级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主持,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五、职责分工

  区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由区政府制定;街道河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单位职责由本级结合实际制定;村级河长职责由街道办事处制定。区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区级河长职责。区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级河长对河渠的建设管理保护负总责,重要事情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具体承担职责包括:组织领导相应河渠(含河流上所建水库等建筑物)的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防汛抗洪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渠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跨区域的河渠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治联保、联防联控,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在总河长和区级河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防汛安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渠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对下一级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三)区直有关部门职责。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河流治理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争取上级投资和支持。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河流治理,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城区雨、污水管道设施的监督管理;牵头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流生态、毁坏河渠资源、损坏水利工程等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区督查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河渠管理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河渠管理保护方面的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滥用职权及贪污贿赂等违纪行为。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统筹协调安排区级河流治理保护管理相关资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奖惩事宜。区农村工作办公室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河渠保洁;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农村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流划界确权、水土流失治理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配合做好河流治理相关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流及水利工程范围内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工作。城市规划分局根据河渠综合整治要求,协调做好相关规划,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河道蓝线划定和管控工作。配合做好河流治理相关工作。环保分局根据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XX区水防治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入河污染源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河流治理相关工作。区爱卫办负责农村卫生改厕指导工作。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负责河渠旅游开发、健身设施和健身路径规划指导及旅游业发展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

  六、主要任务

  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与河流治理、防汛安全和防汛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统筹推进引水补源、截污治污、河堤治理、绿化提升、路网完善、沿河棚改等项目建设,促进全区河渠治理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水清、岸绿、路畅、惠民、共享的目标。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加快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坚持节水优先,持续推进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二)加强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逐步建立河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对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渠道及其水利工程,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编制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落实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渠道,对岸线乱占滥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渠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渠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以城区污水管网完善、雨污分流建设为重点,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以河流治理为重点,科学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积极推进河渠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按照中心城区100年一遇、其他区域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强河道、渠道堤防建设,确保行洪安全。按照“上进下延、拆违增绿、生态对接""的要求,重点推进辖区内涧河、大明渠、王祥河和秦岭防洪渠的综合治理,采取固河堤、建河床、畅河道、绿河岸的方法,实施截污治污、河道清淤、驳岸护砌、堤防建设、生态绿化、道路整治、公共配套等综合治理,实现河渠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实施引水补源、水系连通,推进河渠生态修复和保护,利用河水互调工程,实现水系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强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渠健康评估。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渠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渠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渠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先进技术实行河渠动态监管。落实河渠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渠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扭住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在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河长制建立工作各项任务。20XX年X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并履行河渠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各街道办事处于每年年底前将河长制工作总结报送区政府,并抄送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渠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渠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办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工作验收制度,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河长制建立工作进行验收。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河渠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渠存在的不同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区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渠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河长制工作台账,明确每项任务的办理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指标,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建立河渠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渠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渠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区级河长每半年至少巡河一次,街道河长每季度至少巡河一次,村级河长做好日常巡查。

  (五)落实专项经费。各级要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抓紧测算并积极筹措河长制建立运行、河渠管理保护、等相关资金。落实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渠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等经费。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项目资金投入。村级河长和基层河渠巡查员的工作报酬和及相关费用由区、街道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渠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六)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渠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措施,及时通报河长制实施情况。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领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对河渠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水资源、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和关心、支持、参与河渠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篇6

  只要努力,只要勤奋,机会总是存在的--我们必须要相信这一点,最好相信到毫不怀疑。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XX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以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快工业互联网赋能(以下简称“工赋”)各行业各领域,构建“建平台、用平台、促转型、强产业”的发展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新型基础设施比肩长三角主要城市,争创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实现“一二十,百千万”的培育目标:即打造1家以上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2家营收超百亿元的工业互联网领军企业和20家行业级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布有全国影响力的典型应用场景100个,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0家,建成5G通信基站2.5万座。制造业增加值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提升2个百分点。

  二、提质增能“工赋载体”

  1.打造国家级“双跨”平台。引导图聆工业云平台利用人工智能、声纹识别、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并与“城市生命线”等平台合作构建立体化数字赋能服务体系。力争打造1家以上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局)

  2.培育行业特色平台。实施工业互联网行业和特色专业平台培育工程。搭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智能家电等主导产业行业级平台,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引导上下游中小企业接入,形成以业务为纽带的平台推广模式,促进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优化与生产率提升。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打造特色专业平台,围绕研发设计、测试验证、生产制造等环节,提供云仿真、数字孪生、设备运管、能源监测、工艺优化、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建设20家在长三角具有影响力的行业和特色专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大院大所在合肥的落地,整合华为、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等知名企业优势资源,联合本地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打造“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提供数据整合、供需对接、咨询诊断、成效评估等基础服务功能,为政府数字治理和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三、创新拓展“工赋应用”

  4.实施“智改数转”行动。依托工业互联网赋能主体,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诊断咨询服务,为企业做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鼓励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促进制造业精准有效投资。支持工业互联网特色平台在“2833”重点产业创新应用,每年遴选发布模式新、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十佳工赋”场景。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0家,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带动全市制造业增加值率提升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持续推动企业上云。依托“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等载体,组织开展企业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引导和推动中小微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向云平台迁移,实现“触网上云、用数赋智”,推动1万家企业深度上云用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鼓励产业融通发展。深入挖掘各行业、各领域的场景应用需求,为农业、交通、建筑、教育、医疗、环保、金融、能源等行业筑势赋能,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在全国推广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

  四、加快培育“工赋产业”

  7.强化技术产业基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研院所、软硬件企业联合开展“揭榜挂帅”和技术合作,突破工业软件、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知识图谱等关键技术。强力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工业软件、控制芯片等重点领域“双招双引”,不断提升本地配套供给能力。招引培育营收百亿元工业互联网企业2家,带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

  8.引导产业空间集聚。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托产业优势推进园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建设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区域聚集。重点推动经开区、新站高新区打造工业互联网高端应用集聚区,推动高新区中国声谷、瑶海区中国网谷、庐阳区大数据产业园、包河经开区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鼓励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各县(市)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区。(责任单位: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巩固优化“工赋生态”

  9.提升网络设施水平。以5G、IPv6等技术对现有公众互联网及专线网络进行升级改造,持续扩大万兆光纤网络覆盖范围,建成5G基站2.5万座,实现5G信号城乡全覆盖和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建设天地一体化网络合肥中心、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申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通过5G、IPv6、工业PON、TSN等改造升级企业网络,力争实现规上企业内网改造全覆盖。同时,引导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工业企业深化合作,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基础电信企业)

  10.加强产融精准对接。支持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与工业互联网企业深度对接,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推出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质量保险等金融产品,形成“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数字化生态。鼓励投资并购融合,做好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与科创板对接。(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

  六、保障措施

  11.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市工业互联网发展领导小组,顶格谋划推进全市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互联网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政策,着力解决制约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针对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核心产业、融合应用、发展生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13.安全保障。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机制以及涵盖设备、控制、网络、平台和数据的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落实国家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等级保护要求,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

  14.监督考核。将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任务纳入市工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项目及推进工作的监测、调度和督导。(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篇7

  再高的人有时也需踮足,再矮的人有时也需屈身。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市级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整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整合利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资源,充实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提升企业改革发展综合实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国有资源优化整合,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可变更为经营性的资产资源,集中整合划转至市属企业集团,充实企业国有资本,壮大企业资产规模,增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实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富强滨州建设中的主力军和“压舱石”作用。

  二、整合原则

  (一)能划尽划。立足物尽其用、利于发展、宜于管理,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可变更为经营性的资产能划尽划至相关市属企业。

  (二)分类整合。企业急需与集中统一经营管理相结合,优先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入急需市属企业,更好发挥资产作用。其余资产原则集中划入1户市属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

  (三)依法规范。严格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范实施产权划转,完善管理职能移交手续,稳妥处理有关问题,确保稳定。

  三、整合范围

  按照能划尽划、能用尽用、强化管理、更好发挥作用要求,将53项资产(见附件)列入整合利用范围。

  四、整合方式

  对列入整合利用范围的资产,按类别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整合:

  (一)产权清晰的资产。产权和经营管理权一并划转移交至相关企业。

  (二)产权不清晰的资产。先移交经营管理权,由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依法依规界定产权后,限期将产权划转至相关企业。

  (三)文体类资产。一般性文体类资产,将产权和经营管理权一并划转移交至文体企业。滨州体育馆,将其经营管理权移交至文体企业。

  (四)分布在县(区)的市级资产。由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接收企业,按照上述各类资产整合方式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各项资产的划转移交。

  五、资产接收企业

  按照行业相关、企业急需、利于发展原则,并考虑个别资产与有关企业的关联关系,将整合利用的53项资产分别划转移交至滨州市

  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集团)、山东滨盛文旅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盛文旅集团)、山东滨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达集团)。其中:将47项一般性资产划转移交至财金集团,由财金集团统一经营、规范管理;将4项文体类资产和1项滨盛文旅集团急需的资产划转移交至滨盛文旅集团;将1项位于滨达集团所属土地之上的资产划转移交至滨达集团。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关于资产的划转。随房产等地上附着物一并划转的土地,由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会同资产接收企业确定土地边界,资产接收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土地面积测量和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后,以作价出资方式供应。现土地持有(管理)单位与资产接收企业就确定土地边界意见不一致的,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根据资产整合利用需要协调指导。房产等地上附着物的划转,由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会同资产接收企业按相关政策办理过户手续。

  (二)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经营管理。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对外出租的资产,租金分期支付的,在下一租金付款期的60天前,由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将对外租赁业务移交资产接收企业;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租金已一次性全额付清的,租赁合同到期60天前,由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将对外租赁业务移交资产接收企业。租赁业务移交前,由资产接收企业委托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经营管理,委托期间,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继续承担资产的管理、维修维护和安全保障等职责。

  对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符合保障范围的有关经费,由资产接收企业通过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解决,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三)有关疫情期间房屋租赁优惠政策落实的问题。疫情期间房屋租赁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的,由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负责落实。

  七、推进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落实。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四部门联合牵头负责,组织资产持有(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接收企业共同进行相关资产的产权划转、经营管理权移交;实施过程中,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加强调度督导,并及时研究解决资产划转移交中的有关问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划转土地边界的界定,并对分布在县(区)资产有关土地的整合利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划转移交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资产持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接收企业是资源整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资产划转移交工作。

  (三)工作完成时限。产权清晰的资产,划转移交工作要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产权不清晰的资产,先移交经营管理权,由现资产持有(管理)单位依法确权后,限期完成产权划转。对外出租资产经营管理权的移交,按本实施方案第六部分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

  (四)完备相关手续。资产持有单位要对划出资产的产权资料、价值凭证认真核对,做好资产划转移交准备。对外出租资产经营管理权的移交,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租金分期支付、租赁合同执行期间移交经营管理权的,由资产划出方、划入方、承租人三方签订资产租赁变更合同。资产划转移交企业后,接收企业要切实加强资产的经营管理,做好资产的进一步优化整合,更好发挥资产作用。

  (五)有关工作要求。凡列入整合利用范围的资产,在完成划转移交前,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状,不得签订新的对外租赁、出借协议(合同)或改为它用,不得擅自拆除或改造。确需维护修缮的,报经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现对外出租的资产,产权持有单位要如实向资产接收企业提供租赁有关情况。

  本实施方案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整合利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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