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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汇报【优秀范文】

时间:2022-05-28 20:35: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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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汇报【优秀范文】

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篇一:最新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最新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云政法发电[**]95号关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现将昭通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其中,女同志255名,占25.32%;法官621名,占61.66%;法警92名,占9.1%。正科级领导干部4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58名。科员和办事员450名,占44.68%。各县区法院科员和办事员417名,占县区法院总干警人数846名的49.12%。

全市检察机关**年共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检察人员688人,其中干部648人、工人40人,另有协警12名,书记员5名。有副厅级干部1名,正处级干部17名,副处级干部30名,正科级干部149名,副科级干部213名,科员204名,未定级干部34名。有妇女干部职工171名,少数名族干部职工51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生447名,专科生185名。26至30岁110,31至40岁157名,41岁至45岁125名,46至50岁的157名,51至55岁的83名,55岁以上的38名。

公安机关**年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另有协警2449人。其中厅级1人,处级86人,科级1753人,科级以下2412人。全市警力占总人口总数的万分之7.1。

司法行政机关**年共有***政法专项编制539人(含市劳教戒毒所)、地方行政编制167人、地方事业编制174人,共880人,实有823人(含劳教戒毒所协警50人)。其中处级实职领导10人,处级非领导职务4人,科级269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党员519人,妇女干部174人,少数民族干部99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101人,大专以上学历627人。

二、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今年来,昭通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目标”建设,提升“十大能力”素质,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四个到位,六项创新”上。

(一)四个到位。

1.政治建警,措施到位。政法各部门积极参加省委、市委组织的系列学习活动,通过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四群教育”、“创先争优”等专题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市政法机关工作热情,调动了政法队伍的积极性,工作成果突出。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鲁甸县检察院、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威信县法院、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国圣、全国优秀******员马兴旺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政治建警,强化了队伍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自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财政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政法机关的保障力度,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困难。我市政法机关也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市级将人均1元、11

县区将人均2元的维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了政法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11县区都落实了干警加班津贴,以30-100元分别兑现了基层矛盾调处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各项奖励,充分调动了广大政法干警和基层政法工作者的积极性。特别鲁甸县的经费保障更为全面有力,在对政法经费和政法部门加班津贴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还根据县委政法委人少事多、工作任务复杂繁重的实际,将县委政法委以人均370元(略低于县直政法部门)一并落实加班津贴,极大地调动了政法委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各县区已逐步合理布局乡镇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站所政法干警,开始注重将政法工作重心向基层逐步倾斜,夯实政法事业基础。各乡镇配备了分管政法维稳工作的领导,健全了乡镇综治维稳机构,充实了综治维稳干部队伍,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绥江县基层组织保障工作措施实、力度大,以从县级政法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到乡镇任在职不在编的政法副书记的方式解决了专职政法副书记配备难的问题,实行3—5年一轮换,既锻炼培养了干部又充了基层组织,乡镇按3—6名的编制全面落实了综治办专项编制,现5个乡镇有专职综治维稳工作人员17人,35个村社区有37名村治安员,治安员待遇仅次于支书、主任,建立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长效机制。

3. 机构职级,配备到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法队伍放在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管理和领导,市委每年专门召开3到4次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在每年全市政法工作会上,市委政府有关领导都亲自出席并作指导;各县区党委每年至少召开5次以上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并对政法干部配备、调整、经费保障等作专题研究。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

市委政法委、市级法、检、公安内设机构负责人职级待遇基本高配到副处以上,县区政法委、法检公内设机构高配到副科以上,基层派出所所长、中心法庭庭长正逐步完成正科级配备,乡镇司法所长已完成副科级配备,市县政法部门的职级待遇明显高于其他部门,党委政府对政法干警的重视和关爱有力推进了政法队伍建设。

4. 应急力量,组建到位。近年来,随着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等国家级巨型水电站和镇雄、威信煤电一体化等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建设,在促进昭通大开放、大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成倍剧增,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也随之逐年加重,在警力短期内不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一是招聘了协警约2500人,目前,占全市警力50%的协警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组织巡逻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公安工作中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二是加强移民维稳专业处突力量建设,在去年组建的以巡特警、武警消防、民兵为主体的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队伍基础上,今年,巩固发展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从移民县扩大到县重点县、覆盖到全市11县区共组建3000人的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三支队伍自组建以来,多次在服务移民群众、治安整治、处置群体性事件和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绥江县在按要求组建了300人应急维稳队伍的基础上,还创造性地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抽出10名,县法院、检院各抽出20名身体素质较好的干部,组成一支60人的机关维稳处突分队,形成第4支维稳处突队伍。维稳应急队伍训练

【篇二: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含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2003-2004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2003年被省授予“2001-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2003-2005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2004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200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2005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重大问题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考试大网站收集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工作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法治丰县、平安丰县建设,为丰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徐州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2005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2%,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工作,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工作作风不佳。存在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的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据群众反映有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3.76,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7.59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的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工作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工作运转困难。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工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县政法委由于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

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者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另外丰县经济基础差、财政困难、福利待遇难兑现,留不住人才。考试大网站收集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力。

5、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县政法各部门都根据各自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个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县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工作不尽人意。表现在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政法干警的思想阵地,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警严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在组织学习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使全体政法干警都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地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县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部门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特岗津贴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

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大对基层所的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解决部分所无住房办公的问题。同时,多调配一些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干警深入一线,促进工作开展;从多角度关心一线基层所,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

3、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内外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执法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充实监督力量。按照责任到人、相互制约、领导把关的要求,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报告制度。继续聘任一批社会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度。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项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对容易出现腐败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要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办案效率低下,态度简单粗暴,随便吃请受礼,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政法部门要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不断增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学科技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要精”和“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以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干警向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新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通过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培养造就一批精通政法业务、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动政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着力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对公安局33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公开招警尽快补齐,对法院10名、检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将全县800名保安队伍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考试大网站收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队伍的通讯装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条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政法部门各项工作得到及时、正常、有序地运转。

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着眼稳定抓队伍 创建平安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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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八个上新台阶”、“七个不发生”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突出的工作来抓,使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得到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出三个要求

当前,**和全国各地一样,正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我们建立了政法队伍建设例会制度,县委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县政法队伍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切实加强县委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县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政法工作,并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政法工作在政策、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重点倾斜,为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政法队伍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主要力量,要完成时代赋予政法机关的神圣使命,必须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因此,我们结合**的实际,对政法队伍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1、从思想建设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新要求。强化正面教育和灌输,坚持用现代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政

法队伍的公正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诚心诚意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开展了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一村一警包维护稳定、每人每年做十件好事等活动,从而使政法队伍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2、从履行职能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握干警的思想和行为规律,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上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营造便民、利民、亲民、爱民的良好氛围。我们要求政法队伍切实转变职能,树立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保障向基层倾斜,警力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政法各项工作中,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把工作平台延伸到基层、到办案,使85%的警力下沉到社区、村屯,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3、从服务大局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必然带来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利益纠纷、保障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是政法队伍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求政法队伍必须始终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思想意识,紧紧围绕发展这一要务,找准改革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按照保障有力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通过组织开展“联合大接访”、“政法干警便民利民服务日”和机关干部下访等活动,增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敏感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如:**电站和**电站库区移民、**厂改制的工人身份置换、**茶场与当地群众引起土地纠纷等信访突出问题,由于我们抓好排查,提前介入,及时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排查和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

二、发挥三个作用

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作用的体现和发挥,需要政法队伍切实根植执法为民思想,不断满足群众求公平正义、求安全稳定的愿望和要求。我们注重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职能作用。

1、发挥县委政法委“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

在抓工作上我们对政法委工作放手放权,让他们在工作上有良好的发挥空间,特别是在干部的培养、提拔、调配、使用上,要求组织部门考核政法干部要与政法委共同进行,从而使政法委协管干部的职能有了具体可操作性,较好地发挥了政法委对政法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作用,做到了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在政法委的协调下,政法各部门关系融洽,形成了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战斗集体,使政法、维稳、综治、处邪等工作创新开展。

2、发挥公、检、法、司领导班子的作用。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是领导班子建设,我们注重配齐配强领导班子,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整合资源,集中政法部门各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作用。如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还集中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和重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治安乱点、重点的综合治理力度;检察机关依法批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及时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地审判各类案件,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行政机关精心制作了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宣传牌,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司法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由于政法各部门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了强大的防范和打击合力。如在对**邪教组织的处置工作中,公、检、法、司等政法干警60多人联合出警,使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和打击。

3、发挥政法干警的作用。立足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推行“战训合一,防范预警,日常专业技能培训,实战技能演练”的做法,让政法干警练就过硬本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如在**乡发生的山洪灾害搜救工作中,由于反应迅速、搜救及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搜救工作任务。在全县广大政法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实现了“三个下降、六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解决三个问题

1、解决政法干警的思想作风问题。开展政法工作,经常要与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干警容易受各种社会不良现象影响,要使广大政法干警在市场经济复杂的形势下,不断抵制不良风气的冲击和市场经济的影响,进行艰苦奋斗、甘于清贫的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为此,我们认真解决好政法队伍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

法等问题,使之端正了政法队伍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清正廉洁。全县广大政法干警建立起了一道牢固的反腐倡廉思想防线,防止了各种徇私枉法案件的发生。目前,无一名干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以 “学教”活动为载体,采取鼓励政法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选送政法干警外出学习等方式,让政法干警切实加强学习,力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广大干警在学习和实践中增长了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全面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

2、解决干警的政治待遇问题。一是组织专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成绩、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察,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岗位去留和评定优秀挂钩,**年**月,提拔任用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名,激发了政法干警勤奋工作、勇创佳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县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们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按照上级的要求,将政法经费保障按三类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发放了民警最新警衔津贴,民警岗位津贴由原来的30元/月〃人提高到180元/月〃人。三是坚持每年召开政法综治表彰大会,对在政法综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干警”进行表彰奖励,切实做到了对政法干警在政治上关心、经济上照顾、生活上关怀,进一步调动了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解决经费保障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政法部门机关建设,将政法部门机关经费保障问题摆在重要日程抓紧抓好,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将政法部门的装备、基础建设项目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安排政法部门经费,并分步实施。两年多来,县财政共投入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法院“五化”建设、检察院“四化”建设和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各项经费,共**多万元。

总之,通过严格要求、强化管理,使政法队伍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勤政务实,开拓进取,整体面貌有了新变化,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两年多来,分别荣获了区、市授予的“全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集体一等功单位”等**余项荣誉称号。我们虽然在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政法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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