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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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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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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1

  一、贯彻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一)协助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印发《追栗街镇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各班子成员、个村党委(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20XX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年初镇党委书记与11个班子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党委书记、镇长代表党委政府与5个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与11个中心站所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细化任务分解。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进行细化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派单制。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晰,主体明确,落实到位,精准履职。每季度对党政领导班子派出责任清单,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20XX年,共派单48份,派出工作任务337项,其中238项工作已得到全面落实,四季度的99项正在落实。

  (二)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德为先,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优先考虑道德品质,多方面征求意见,注重考查干部8小时以外情况,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不出现问题。以民主自荐的形式,建立对新选拔任用干部定期谈话制度,提醒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今年以来,共选拨任用5名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5人次。

  (三)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

  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这三个时间节点,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和各项整治工作。镇纪委定期不定期对镇机关站所、村“两委”工作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排查相关问题线索,确保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共开展工作作风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等专项纪律检查17次。二是扎实开展政府系统作风整治工作。以作风整治为契机,扎实开展一系列整治活动,全镇52名干部职工完成了作风整治个人问题自检自查,悬挂作风整治举报箱40个,各办公室门口悬挂岗位去向牌,着力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效能,认真实行工作任务备案制度、定期研判工作制度等制度,全镇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制定下发了镇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现在单位仅保留4辆公务用车,所有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公务用车使用严格登记,杜绝公车私用,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制度。

  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2

  我镇纪委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县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向镇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镇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县纪委报告。

  4、强化执纪监督。依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督保整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5、深化教育预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展厅),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警示教育报告、学习警示教育资料,筑牢思想防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廉政风险管理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修订完善觉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办事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窝窝网滋生划算,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机关领导责任。

  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3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审计职能,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努力打造了一支清正、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现将我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友义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岗,分解到人,领导干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学习和研究,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友义同志3次专门给党员上党课,教导党员同志理论联系实际、联系群众、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每名党员做到廉洁自律。二是8月中旬至10月底,我局9名专业审计人员被抽调到审计署参加“全国土地审计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项目,在全局16名审计人员被抽调一半的情况下,我局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做好各项日常工作,局党组在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做到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少1次,今年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次,中心学习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3次,全年共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4次。

  (三)从严廉洁自律,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一是完善、改进调查研究方案,缩短会议时间,加强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保持廉洁操守等制度。二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情况纳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切实纠正“四风”问题。三是党组成员带头清正廉洁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实现了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四是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武纪〔XX〕83号)要求,我局党组在认真开展好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着重从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做好此项工作。在内部治理方面,全局扩大承诺范围,从局党组、局领导班子、各科室、科室成员层层签订了《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友义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斩断红包礼金重要资金来源。做到了不断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切实增强了制度刚性约束力、提高了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制度成为了带电的“高压线”,形成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工作合力。

  (四)巩固正风肃纪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一是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对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我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四风”突出问题。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未出现吃拿卡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友义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了述廉述职报告,与区政府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局党组又分别与局党组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二是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三是严格执行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制度,对审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廉政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六)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具体决策事项都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相关职能科室提出初步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交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局党组确定,列入会议议题,始终坚持推行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的全程记实,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二是加大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度。三是支持新闻媒体依法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充分发挥“清风武侯”、“武侯发布”、“阳光武侯”等平台的作用,截止12月底,向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上报信息57条。

  (七)加强专项审计,认真做好牵头工作。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武纪〔XX〕83号)要求,我局党组在认真开展好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在狠抓内部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认真做好牵头工作,把区纪委下达给我局牵头开展整治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作为审计监督重要内容的工作认真研究讨论,我局于12月4日,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成立检查小组,对华兴街办、晋阳街办、红牌楼街办、区统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城中村推进办六家单位,进行了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审计检查。检查时间范围从XX年1月1日XX年11月30日,重点从是否私设小金库、是否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是否使用假发票等非法票据报销支出等五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已报上级部门,在此次的检查中,我局提出了两条检查建议:一是区城中村推进办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未装订成册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区城中村推进办即时整改;二是鉴于被检查单位存在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发放慰问费、工作经费、使用假发票报销、大额现金报销、原始凭证附件不齐等问题,均可能产生套取现金行为,为红包礼金支出提供来源。因此,为斩断腐败问题资金链,从源头上治理滋生红包的土壤,检查组建议华兴街办、红牌楼街办、晋阳街办、区统筹局加强财务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八)依法审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推进。在XX年的审计工作中,我局党组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将被审计单位在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中是否违反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促进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区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在各被审计单位的贯彻落实。在财政预算执行中,检查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审查和监督。在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中,突出对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严防工程领域中的高估预算,切实维护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的效益。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管理经济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执行财政纪律的意识不断提高和三公经费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XX年,向区纪委移送违纪违规线索2条,形成书面材料《武侯区审计局关于武侯区府南河综合整治办公室1999年1月XX年1月底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武侯区审计局关于簇锦顺和社区违规“公款私存”和设置“帐外帐”的审计移送处理书》,向主管单位移送违纪违规线索1条《武侯区审计局关于簇锦街道顺和社区出纳员夏琳涉嫌挪用公款行为的审计移送处理书》,以上3项已向上级机关报告。

  (九)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一是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反对“四风”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的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敢于担当、破骄戒满、真抓实干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认真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由于局党组高度重视,督导组精心指导,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员干部队伍思想认识得到切实提高,党组班子建设得到切实增强,工作作风得到切实转变,教育实践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二是我局党组把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自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精神,严格按照《武侯区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武治庸组发【XX】1号)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四个对照”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实效。做到了以“治庸提能力、治懒振精神、治散正风气、治浮求务实、治拖增效率”为目标,认真执行省、市、区委“两个意见”,切实担负起整改任务,把中央、省、市、区从严管党治吏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加强审计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依法审计方面站位不高,视野不宽;局党组班子、全局干部职工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审计计划、资源整合、组织实施、内部管理等都需要完善。这些问题是制约审计更好发挥作用的症结所在,既是差距,也是潜力,破解这些难题,既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也是努力的目标,今后我局党组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好的落实。

  (一)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加大审计力度。我局党组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精神,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两手抓”,加大审计力度,积极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

  (二)改进审计方式,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党组将继续积极探索完善审计工作管理机制,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有效发挥审计作用。一是对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加大组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二是加强对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推动财政提质增效、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继续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等的专项审计力度。三是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经济安全,在财政、民生等审计中,注重揭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四是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高度关注“小官贪腐”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严格要求,继续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局党组将严肃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对发展路径的新探索,做好新时期的审计工作,就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认识和判断上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适应性。充分认识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重要性,继续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中,强调要加强审计监督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我局党组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市、区要求,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用“反腐”、“改革”的双引擎,驱动“发展”这艘巨轮在“法治”的航道上行稳致远。同时,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审计,深入研究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把我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4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部署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上级法院党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盯着问题、标本兼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了全市法院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和司法保障。

  一、始终加强统筹领导,全面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市法院党组坚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三项活动”,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领导,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布局,系统合力推进。市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深化对省委“三个不可低估”重大判断的认识,着眼全局抓统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今年以来,党组18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2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4次,以党组及纪检组名义下发有关廉政工作的文件7份,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组主要领导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先后8次在全市法院相关会上专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齐抓共管、系统推进,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二)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纪检组“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分解班子成员、庭(处)长、科长“一岗双责”,完善“签字背书”机制;强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落实部门负责人管理监督责任,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讲党风廉政建设党课4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作党课报告12次,对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对牵头负责工作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取得实效。重视层级传导,压实各级责任,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党组成员合力抓、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局面。今年,派出两个司法巡察组对10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察,共查出拖延办案、怠于执行、不按时开庭、管理工作松懈、基础建设薄弱等7大类239个问题。市中院制定6条刚性整改措施,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干警参加省、市落实“两个责任”宣讲报告会,不断强化各级责任意识。拟于12月中旬,组织安排12名院局级领导干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述责述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肃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创新考责督责机制,修订“两个责任”考核细则,推行项目化管理、系统化考核、社会化评价、刚性化运用、信息化监管“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工作模式,突出纪律审查和满意度测评等指标,助推“两个责任”落实。纪检组被市纪委表彰为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搞“四风”的、发生系统腐败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坚决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3个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和市中院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戒勉谈话,并在全市法院大会作深刻检查,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3名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1名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立案后移送检察机关处理1人,正在调查处理1人。

  二、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市法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部署,把讲政治、守纪律、重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和市委实施意见,全面从严管理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做到绝对讲忠诚、绝对讲团结、绝对讲服从,始终与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积极健康的组织生活,以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等反面典型为鉴戒,教育督促广大干警自觉遵规守矩。深刻吸取牛敏、杨明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双流法院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高压态势遏制腐败现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和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制度机制,从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自主性培训17期2317人;落实“三项活动”要求,举办领导干部专项培训3期;联合中国政法大学举办4期年轻干部法治思维与素能提升培训;选派83名领导干部参加党校调训;组织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报告会,3200余名干警接受教育,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到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一系列重大要求部署上,体现在狠抓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大局、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推动调查研究、服务基层、整治“文山会海”等工作落实。正在研究制定《成都法院工作手册》(即将出版),进一步规范办公办案流程和权力运行监督,制定下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实施意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规定》等。今年,召开全市法院会议同比减少%,制定下发文件同比减少%,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建立公平、科学、系统、合理的目标考评体系,用考评结果引领工作;统筹整合资源,制定《关于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实施意见》等12个文件,举办“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下大力清理积压案件,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按照司法改革思路要求,优化整合法院内设机构,减少行政综合部门,增加2个审判业务部门,促进审判业务部门专业化科学化;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主审法官(合议庭)、法官助理、书记员三张清单制度,提升审执效率;全面完成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任务,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确保改革蹄疾步稳、一体推进。

  (三)严格干部选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任条例》、省委和市委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干部动议提名、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及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等干部监督操作规程,规范干部选任与监督工作。适应司法体制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整体结构、能力水平、廉洁自律等,根据不同法院、不同部门发展任务和基础条件等,及时提出调配意见,增强班子有效发挥整体功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三重”用人导向和原则,把围绕法院工作大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重用起来,在全市法院形成争当思想创新派、改革促进派、落实行动派的浓厚氛围,决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买官卖官者得逞、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吃亏。今年,共调整使用干部26人,提拔任用2人;全市法院公招103人,遴选15人,均得到上下公认,无不良反映。

  (四)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组织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学习党章党规和知识竞赛,做到熟记于心,落实于行。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和审判等纪律,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扩大纪律规定范畴,在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各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学习具体标准、规定和规程,层层细化纪律执行规定,确保各项纪律落地生根。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院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探索建立司法决策公开化和民主化程序,安排普通干警、法官41人(次)列席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和审委会;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报告、节假日院局领导带班、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等制度。今年,对拟提拔任用、因私出国、表彰奖励、婚丧嫁娶等事项全部按规定进行党风廉政审查。

  三、注重突出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市法院党组按照《市中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实施意见》,围绕廉洁成都目标,将任务分解,以改革的手段和创新的精神,探索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深化干警廉洁从政教育,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法纪教育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等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带头讲廉政党课、作廉政报告80余场次。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以案明纪、以案预警”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层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干警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适时邀请省市纪委、省市检察院领导作廉政报告。组织领导干部和法官到省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将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节假日及时发送廉政短信,重大节日前由院主要领导向两级法院干警上廉政党课,下大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处理通报拖延办案等典型案件7起。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和最高法院案例选编等,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及时转发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组织人员参加成都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现场值守,及时回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制度,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述责述廉、约谈,早提醒、早把关。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认真落实《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确保“一把手”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插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和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规定,全面开展涉案款物在再清理再整改活动,建立完善一个法院一个账户、一本台账、一个司法拍卖渠道的“三个一”制度。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会、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律师恳谈会,邀请第三方对法院窗口服务、工作作风、审务效能等进行监督,对发现和反映问题形成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达标不放过。

  (三)创新手段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大力推进岗位防控,全面开展科技反腐,针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紧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探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评价、查处为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权力运行透明化、流程管理精细化、预警处置实时化、教育提醒经常化,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位法官用权公正、廉洁、为民。搭建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廉政教育平台、权力监督平台、纪律惩戒平台和廉政评价平台。大力实施廉政风险重点防控,围绕典型案件剖析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重点防控,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制定惩防协同办法,实行“一案四报告”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开展“三个一”活动,实现惩防一体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强化。

  四、坚持“三严三实”,唱响忠诚公正廉洁“主题歌”

  按照省委、市委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市法院持续从“严”要求、向“实”着力,在年初部署开展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三项活动”,作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前奏,持续转变作风,全面提升司法形象。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向“实”求实效。结合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市法院在认真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联系实际,抓好“三项活动”的“自选动作”,确保专题教育扎实有效。一是实行“清单”管理,用好问题导向。坚持把查找、解决和防范问题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省委、市委“六个着力解决”的“不严不实”问题,结合司法巡察发现的问题,按照市委新初书记“从思想政治建设入手”的要求,逐一从思想上、政治上查找“病症”、探究“病因”,查找出6个方面61个问题、梳理出23项具体任务、建立起34项亟需“立改废”制度等“三张清单”,并建章立制相应的“责任清单”。二是突出以上率下,切实管好领导干部。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抓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牢牢抓住院庭领导这个“关键少数”。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严别人不严自己的现象,院党组明确提出严别人首先要严自己,强调角色不能倒置。率先开展以“忠、公、廉、和、俭、慎、思、明、辨、实”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培养,并将其纳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班子成员以此为主题讲党课36人次,中层以上领导带头查摆整改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25个,实现“关键少数”领导对“最大多数”干警的有效引导,严格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对班子队伍的监管。

  (二)部署“三项活动”,唱响忠诚、公正、廉洁“主题歌”。针对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根据最高法院司法廉洁教育部署,结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春节上班第一天,在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开展“三项活动”,并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融和,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施严教、强严管、抓严惩、立严规、履严责,重塑法院良好形象;针对制度约束缺失、队伍管理宽软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规范案件办理和工作开展的《成都法院工作手册》,确保制度机制的常态长效;针对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差的现状,开展青年法官思想现状调研,以“三严三实”为主题,广泛征集原创廉政格言并汇编《法苑廉语》,组织青年法官演讲比赛,既丰富了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又使解决“四风”问题和正风肃纪有了抓手,并为专题教育营造了浓厚氛围。

  (三)坚持严实并重,促进审执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全力服务大局、真心服务群众”,做好审执工作相结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一是坚持谋事要实。基于两级法院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市法院确立了“忠诚、公正、廉洁”工作主题,确定了今年“争一流、塑形象”工作主基调,以“三项活动”为抓手,以建设智能型法院、培养智慧型法官、争做智库型单位为载体,推进从衙门型法院向大众型法院转变、从管控型法院向服务型法院转变、从封闭型法院向开放型法院转变,成效明显。二是坚持改革要实。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积极准备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部署推进,此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率先在全国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摸索出多项创新做法,新华社《动态清样》发专稿,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全国、省人大代表及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关注好评。三是坚持服务要实。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市大局谋划,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崇法尚德的人文环境;注重从末端审判中发现前端经济发展、环境营造、社会治理等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发展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全面促进“线上法院”建设,采取47项措施,部署优化“线下线上”诉讼服务网络,推进网络法庭、远程庭审和“和合智解@”网络调判机制,解决服务群众最后“公里”问题。四是坚持育人要实。部署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启动优秀年轻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和“双导师”指导成长培养工作,举办与名校合作的年轻干部法治思维与素能提升培训,推动与高校联办法律硕士、博士专题班,提升法官“十项能力”,培养一大批“五型法官”,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蒲江法院及“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臧永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纪检职能转变

  围绕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一)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转变职能。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责主业,将机关党委作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工作部门,将机关司法作风检查划归机关党办,将部分基层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原来分管的代表委员联络、案件督办督查、工青妇等工作剥离出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转变监管方式,探索全市纪检监察人员相对集中管理和大案要案相对集中办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借鉴中央、省市巡视和巡察工作经验,围绕“四个着力”,坚持问题导向,党组派出两个司法巡察组对10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察工作,当好党组的“千里眼”、“顺风耳”,加强对基层法院党组班子、审判业务、干部队伍、司法作风、党风廉政等各项建设的监督检查,为党组抓好全市法院全面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协调区(市)县委配齐配强基层法院纪检组长,目前,全市基层法院除彭州、高新法院纪检组长调走未配外,其他法院均已恢复纪检组并配备纪检组长。落实监察室主任由下级法院推荐、上级法院考核审查制度,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今年,组织全市法院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项培训,分两批组织4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中纪委、最高法院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在市中院各业务庭室设置专职廉政监察员的基础上,指导20个基层法院配强专职或兼职廉政监察员,纪检监督体系实现“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认真落实市纪委、上级法院关于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提名考察办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全年召开纪检监察专题工作会5次,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对党组会、办公会、审委会“三会”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或出席“三会”,依纪进行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组监察室为主要求,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办案经费,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权威性。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创新方法、多措并举,积极主动查办案件,今年,全市法院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0件,同比下降50%,查处的涉嫌犯罪案件4件,同比下降%,其中两级法院主动查处的案件占60%,占比上升1倍。院党组支持纪检监察履行纪律审查的力度空前提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专门批示43条。

  一年来,市法院领导班子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不小差距。如原主要领导牛敏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市中院和基层法院个别法官贪腐、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四风”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等。

  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5

  今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切实改进作风,保障顺利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及早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年初,我们专门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各项规定的工作,结合农委系统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农委党组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并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在全市农业及扶贫工作会议上再次安排部署的同时,与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韦青祥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做到了把主体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时刻把强化管理抓在手上、把转变作风放在推动工作上,在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带头做的同时,在各类会议上、学习中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和作风问题,尤其是在今年以来多次召开的全市农业部门领导和委属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上一再强调要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分管的工作,认真落实分管部门和业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党组织和行政一把手必须全力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并调整班子分工,农委纪检组长不再分管行政和经济方面的工作,只抓纪检监察工作,委系统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切实抓好本单位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明晰,形成了有效的合力。三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韦青祥同志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农委系统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各项规定动作,结合扶贫、春耕和重点工作开展自选动作,狠抓整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和省纪委杨志宏副书记在兰州调研督导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规定的纪检检查机关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监察机关五项职责,重点是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三方面工作。一是转变工作职能。在党组确定纪检组长再不分管其他经济工作的同时,明确委纪检组协助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委系统各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本着集中精力履行好法定职责,把不该管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还给主责部门,把工作切入点转变到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来,强化监督责任,强化执纪办案,强化问责追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监督。二是转变和改进工作方式。在做好责任落实的前提下,由过去大而全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转变,运用明察暗访、信访督查、网络监督、违纪线索跟踪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增强监督时效。三是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正人先正己”,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从理论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办案程序等方面学习提高,强化修养,严于律己,做到作风过硬。

  三、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在遵守纪律上,我们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委党组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该履行的职责认真履行,该承担的责任自觉承担,确保了政令畅通。同时,进一步严明了组织、财经、工作等方面的纪律,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利用各种场合要求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不拿,并专门召集委属单位一把手开会明确了要求,确保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在执行规定上,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和《市农委系统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同时,持续开展执纪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旅游、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礼金等行为,并要求委属单位每月报送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和改进作风的情况,时时提醒,时时监督,促进了各项规定的落实。在廉洁自律上,我委和下属单位均制定下发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全系统惩防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了人、财、物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治腐败;并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树立认真工作、简单生活的理念,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干净做人、勤政廉政,保持应有的正气。在规范行为上,突出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已制定了制度建设计划,正在对已有的31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制定《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洁法规考试制度》、《公务接待暂行办法》等5项新制度,力求以完善的制度,落实好各项纪律和规定。

  四、切实改进作风。一是抓学习。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组织委系统采取集中例会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培训、爱国主义教育、外出考察学习、口袋书随时学习、网上论坛学习等“七位一体”的学习方式,紧扣“四风”问题,在组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5本资料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党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焦裕禄精神、省委王书记和市委虞书记等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并多次组织学习交流会,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大讨论,围绕实际谈学习、谈认识、谈“四风”,坚持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尤其是委党组多次召开了委党组扩大会议和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讨论了违反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问题的通报,要求班子成员、各处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正风肃纪,杜绝“四风”问题,践行“三严三实”。截至目前,农委系统共编发学习资料240套,组织开展辅导报告24场次、专题研讨20场次,参观革命教育基地432人次,观看专题教育片476人次,赴基层蹲点调研146人次。 二是抓突出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征求的意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整改,即:围绕廉洁从政抓整改,从拒收群众“一棵菜”做起,规定我委干部下乡调研或检查指导工作,绝不允许收受委属单位、县区农牧部门或农民群众赠送的任何礼品或土特产品,县区农牧部门和委属单位到委机关来汇报衔接工作,绝不允许向干部赠送任何礼品或土特产品。围绕加强工作纪律抓整改,严格遵守新区上下班纪律,实行指纹打卡制度,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规范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下乡调研、外出都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围绕严控“三公”经费抓整改,严格控制正常业务需要的经费,严禁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各种培训会、严禁违规超标准接待和相互宴请,今年以来委机关“三公”经费支出(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万元,下降了%;委系统去年12月至今年4月“三公”经费支出(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万元,下降了%。

  围绕解决文山会海抓整改,结合我委整体移至新区办公的实际情况,做到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能不发文件的尽量不发,能以短信息方式通知的事项尽量不发纸质通知,截至目前,今年共下发文件104个,同比减少10%;并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对不涉密的文件、时限不强的事项,通过短信平台或QQ群进行通知,对确需转发的已公开文件或资料等挂到网上,减少纸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三是抓深入基层。将改进作风同农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抓落实,推进“三结合、三促进”,即:结合助农春耕促进农业稳产高产,组织农委系统开展了以“下基层、接地气、送技术、助春耕”为主题的“助农春耕”行动,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农民做好春耕备耕工作,解决群众春耕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共开展农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现场送技术送服务20场次,出动检查人员929人次开展农资打假整治,务求将作风改进体现在保春耕上。结合扶贫攻坚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我们按照“农民急什么、盼什么、缺什么,尽力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全市农业和扶贫部门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大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并对104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工作开展情况逐村进行了督察和调研,确保完成今年104个贫困村的整村脱贫任务,务求将作风改进体现在农民脱贫上。结合重点工作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把农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改进作风的主阵地,围绕“农业增加值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两项主要指标,组织全市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全力落实92万亩蔬菜种植、新增万亩设施农业、20万亩中药材基地建设、万亩玫瑰种植、新改扩建1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61个实训基地、建设62个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等任务,确保工作到位,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改进作风的成效。

  五、加强监督检查。在对各单位、各处室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四条”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进行日常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元旦春节和“五一”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元旦春节前,我们制定下发了《市农委关于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对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的情况,以及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休闲娱乐、奢侈浪费、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等的问题,通过主动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了监督检查,落实了各项规定。4月下旬,我们接到市纪委《关于五一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和宣传工作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了学习传达,分析查找了“五一”前后委系统有可能出现的“四风”问题,认为可能主要在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奢侈浪费、滥发津补贴、利用婚丧嫁娶收受礼金等方面。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立即在网上发了五一前后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并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党组安排委计财处对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检查;在4月28日召开了委属各单位领导和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再次对严格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利用手机短信的形式对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易忽视的“公车私用”等问题提出警示;“五一”前后由委纪检组长带队,采取明察暗访,对农委机关和委属18个单位进行全覆盖督察检查,从而确保了党员干部严守纪律、不出问题。另外,根据《XX年全市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我委认真督促县区严格落实扶贫资金报账制度,目前,XX年省扶贫办下达的634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到了县区,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上报省办,正在等待审批;市级专项扶贫资金5200万元,我委已将起草好的《兰州市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报市政府,待政府出台及时将市级资金拨付到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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