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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告知书四篇

时间:2023-09-08 09:24:40 浏览量:

  初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告知书四篇

  道德之所以有如此崇高和美好的名声,就是因为它总是伴随着巨大的牺牲。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初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告知书四篇。

 

初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告知书

  篇一:初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愉快的假期即将进入尾声,带着希望,带着憧憬,我们迎来了,新学期,新起点!

  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家长要提醒孩子注意交通安全,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进一步确保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出行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害程度,现就规范“一盔一带”做出以下倡议:

  1、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骑车人和乘坐人(未满12周岁)均须佩戴安全头盔,并规范扣紧头盔卡扣;骑电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过程中,杜绝闯红灯、逆向、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乘摩托车按交通法规同上要求)

  2、独立骑电动自行车(年满16周岁)上下学的学生,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规范扣紧头盔卡扣,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原则上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确保车上有反光条等警示标识;

  4、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驾车人和前后排乘坐人均须系好安全带。

  规范停车,安全常在。

  随着我校学生规模逐年扩大,学生上下学时段车辆及人员聚集效应越发严重,进而形成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其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非常突出,为了规范上下学期间家长车辆的有序行进与停放,我校与交警八大队研究协商决定:

  1、花柏路允许在道路最右侧车道单排临时停车;

  2、严禁车辆在第二根车道临时停车(严禁停两排);

  3、所有车辆停车前必须注意观察,不得影响后面车辆正常通行;

  4、请家长根据学校各班级放学时段和点位,合理错峰安排接送学生时段和停车点位;

  5、非机动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

  6、行人严禁穿越绿化带横穿马路,请走人行道;

  7、请听从交警辅警、学校老师、家长志愿者及工其他工作人员的指挥;

  学校周边道路的安全有序需要我们各个部门及每位学生家长的共同努力和维护。

  同时,__新区教育安全管理事务中心、公安__分局交警支队,也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1、家长和学生都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牢记“安全第一、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理念,养成良好的驾驶、骑车和走路习惯,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2、服从交通管理,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使用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要做到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开车不接听手机等。到学校接送孩子时要将车辆规范停放于指定位置,通过斑马线时注意礼让行人。无论是驾驶车辆还是乘坐车辆,均须全程佩戴安全带。

  3、学生自己步行上放学的,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靠右行走,避让来往车辆;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翻越隔离栏、使用手机等;行经路口时,要走斑马线,注意观察路口信号灯,绿灯时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行。

  4、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行驶;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一定要使用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且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骑行时须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和乘坐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安全头盔。

  5、禁止学生搭乘非运营车辆,不得使用老年代步车和非标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教育应从小做起,从小学习,懂得遵守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同时也请家长们以身作则,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的平安健康,携手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平平安安出门,高高兴兴回家!

  篇二:初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当今社会,各类电动车为许多家庭生活提供了诸多便捷,特别是成为许多学生上下课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但许多学生骑行电动车存在不戴头盔、超员驾驶、超速驾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许多矛盾和不稳定。__县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一直心系学生交通出行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十分重要,为此,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倡议守则

  1、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榜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讲究文明礼仪,注意安全。请教育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不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3、请教育孩子不乘坐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或无牌无证、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和货车、电瓶车、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违法载人车辆;乘车时,坐在安全座椅上或系上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将头手伸出天窗,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

  4、教育孩子做到未满12周岁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行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车上路。教育孩子骑自行车时,做到不横行、不逆行、不载人、不双手离把、骑车戴好护具、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5、接送学生时要服从学校和交警部门的管理,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和值日教师的安排,按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接送学生,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我们提倡节能环保,距离学校较近的家庭尽量不用汽车接送。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安全,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们健康成长。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安全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以实际行动为创造优美、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篇三:初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热爱孩子,希望孩子健康幸福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保障校园周边道路畅通,确保孩子们上、下学交通安全,特提出以下倡议,希望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一、安全行车

  家长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接送孩子时,须自觉依法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超载超速和乱停乱放;严禁用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家长骑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时,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超员,轻便摩托车、电动车不得载人。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

  二、安全乘车

  遵守乘车纪律。上下车均应等车辆停稳,不要争抢,下车后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车;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不在车上嬉戏打闹,不向车窗外乱扔杂物,听从老师或驾驶员的指挥有序上、下车,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不私自搭乘非法运营车辆;安全带是救命带,驾乘机动车时,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都要自觉系好安全带。

  三、安全骑车

  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应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应年满16周岁。骑车出行请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逆行,通过斑马线、交叉路口时应下车推行,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停车瞭望,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

  四、安全行路

  孩子步行上、下学要靠右行,路上不闯红灯、不走车行道、不乱穿马路、不攀越交通护栏、不沿马路并肩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做到一看、二听、三前进,注意来往车辆,学会避让。

  五、听从交警指挥

  每逢上下学高峰期,校园周边是道路交通的拥堵点,在学校门口和周边道路请服从交警的指挥,不随意停车,确保道路通畅。

  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增加一份安全保障!

  篇四:初级中学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切实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环境治理,为学生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保障我校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现就有关学生上放学及家长接送孩子上放学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学生上学放学统一走学校正大门(下大南街)进出,实行人车分流。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的车辆,在学校大门左右两边指定位置临时停车,便于学生上下车通过非机动车道进入校园。家长接送学生时必须即停即走,不下车接送孩子,不堵塞学生路队。

  二、转告接送学生的其他家人(尤其是老人)在学校正大门左右两边指定位置止步接送子女,不要围堵在学校门口,学校将进行检查,其结果全校通报,纳入班级考核。

  三、转告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学校范围内禁止骑行,上学时骑到指定位置需下车推行进校园至自行车停放处,放学时亦要推车至指定位置方可骑行。

  四、强调学生严禁骑电动车上下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家长们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承担起监护人责任,严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从源头上杜绝孩子骑电动车引发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现,按学校校纪校规执行。

  五、学校将安排保安、护学岗值班人员在学校门前配合维护交通秩序。请各位家长自觉服从学校的要求,自觉配合执勤保安及教师的劝导和管理;同时,号召家长积极参与安全护学岗工作,护送孩子过马路。

  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殷切希望家长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感谢你对学校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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