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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情况

时间:2022-08-31 18:15: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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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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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工作任务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二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清单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2019年6月7日

抄送:XXX纪检组,局领导,存档。

XXXXXX局

第三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因此,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要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落实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水平,为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要紧紧牵住牵牢作风建设的“牛鼻子”。作风建设必须抓经常、抓细致、抓长久。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平日里、在细节上、在实际中贯彻“严”和“实”的要求,把“严”和“实”养成习惯、形成常态,并作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和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二是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紧盯目标不放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机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我们党不仅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政策,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此外,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多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四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
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第五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体筹划、全面部署。召开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议题的党组会27次,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制定市妇联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召开年度党的工作会议暨纪检工作会议,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向党组成员、党员向各党支部书记层层递交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书记递交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组织好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述责述廉会。党组书记、主席戴蕴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在工作中加强对各支部的监督指导。党组成员带队对分管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政治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重点学习内容。一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20次,党组成员搞好自学。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做宣讲,机关举办系列培训34班次,千人次接受教育。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推动各支部落实加强政治建设思路举措。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妇女儿童工作实践”专题研讨会。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1175场,覆盖6.5万人,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党组注重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选出新一届两委班子并认真开展廉政集体谈话。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

为全体党员干部购买、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辑》等书籍和报刊。请市纪委有关室主任、市委党校教授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自觉增强管党治党能力水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做合格共产党员”等专题辅导讲座。

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妇联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月活动,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征集廉政格言。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机关大厅宣传屏、微信群、QQ工作群等发布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市级机关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及关于组织学习5起典型问题通报的通知精神,集中收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铁纪强军》。各党支部开展好运用“掌上”廉政教育平台有关工作,通过宣传栏、机关大屏、征集廉政格言等形式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全体党员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增强全体党员用纪律为尺子来规范自己言行的高度自觉,让纪律红线变成每一名党员的言行底线。

严格党内监督,在女性网、XX妇女微信公众号设立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在机关大厅设立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一报告两评议”,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好年度集中报告随机抽查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重点查核,督促做好变化事项30日即时报告。4名局级领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31名处级干部按时填报了个人事项,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即时报告。对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十九大精神学习、“两学一做”等内容列入考核内容,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完整性。审核干部人事档案35份,随机抽查干部个人事项4人次,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廉政意见29人次,停止晋升职级2人次,取消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4人次。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紧盯重点问题线索、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例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把用好“四种形态”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对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以批评教育、警示提醒、组织生活会、书面检查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37人次。

组织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以市委巡视九组进行专项巡视及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十九检查考核组考核反馈市妇联存在“廉政风险和警示教育针对性还不够强,一些干部认为妇联是群团组织,属于无钱无权的弱势群体,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为重点展开专题讨论。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研究市委巡视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专项巡视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及时上报《市妇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扎实落实整改任务,截止目前,18项整改内容已基本整改完毕。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制定《市妇联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XX市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所列10个重点治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市妇联实际,梳理了机关党员干部在不作为不担当方面的一些表现和现象,在全会范围开展调查问卷,将大家认为市妇联存在的十个比较集中的问题表现,列入市妇联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治理重点,使得治理工作开展的更有针对性。各部室各单位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台账。针对查找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开展整改,各党支部共查找存在问题67条,出台措施89条,其中部分和妇女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党组会专题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制定《市妇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调研排查,查找存在问题并逐条提出整改举措。

制定《市妇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宣传教育方案》《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2020年1-10月份“三公”经费7.48万元,同比减少61.7%,会议数量28次,同比减少3.6%,以市妇联名义制发文件25件,同比减少35.9%。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将净化政治生态工作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纳入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反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摆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铲除“好人主义”“圈子文化”滋生土壤。向市纪委上报《市妇联政治生态报告》。以培育健康党内政治文化为目标,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大讨论,大力表彰五好党支部和先进个人。开展为革命烈士献花篮、学雷锋活动,赴红旗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正能量。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市妇联机关党委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支部会议和活动。利用“党建云”平台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实施管理监督,在党建云平台上发布信息600余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生活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谈心谈话,开展特色党日活动等,不断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得到增强。

持续改进作风。制定“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活动方案,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开展调研服务月活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16个区调研,选派7名干部赴街道蹲点调研3个月。启动包括20个课题的女性民生调查,详细了解妇女群众需求。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及时将妇女需求转化为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通过主动申报实施市民心工程、实施服务妇女儿童实事等方式,为妇女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满足群众需求。各支部党员全部去社区报到,与社区进行联学共建,组织党员到社区和帮扶村开展共建活动,加深机关党员对帮扶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认识,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机关党员的作风得到锤炼。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组织推选全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和筹备召开我市妇女十四大、组织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过程中,严格把好代表和人选的政治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择优为37人次晋升职级,向全体干部公开职级晋升纪律要求和监督平台、监督电话。

严格干部日常管理考核,1人被评为基本称职。从严抓好干部因私出国(境),落实出国(境)前承诺、征求廉政意见(处级)、领导审批、请销假、情况报告等规定。制定《内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修订《机关考勤管理规定》,从严规范干部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对19人次按照相关规定扣发年终奖、未休假补贴和绩效奖。对买官卖官、带病提拔、任职回避、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五类重点问题进行了重新甄别、全面自查和逐人排查。

2020年,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缺乏有效监督激励手段,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效参差不齐;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仍然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制度化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措施:

1.在加强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宣讲、专题培训、党课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深入学习领会“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成为一种自觉、一种行为、一种责任,强化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政治担当,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大是大非面前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

2.在强化政治责任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国妇女十二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领会和把握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等重要论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引领妇女,找准职能定位,对标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妇联组织作用。

3.在加强思想建设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世界观改造的核心内容,作为党性锻炼的终身课题。注重加强党性教育,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党员集体学习,组织开展学习笔记和研讨展示交流、主题党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好党建云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党员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4.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落实好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书记牵头抓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检查,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问题开展督查,将支部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举措到位情况和整改机制建设情况等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推动责任和工作落实。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1次向党组专题报告党建工作。

5.在加强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扎实开展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一系列制度规定,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和机关干部蹲点调研工作长效机制,每年下基层蹲点调研至少3个月,集中下基层活动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要围绕与发展改革工作紧密相关的重大课题,确保调研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推进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多下基层了解改革发展的瓶颈,关心基层妇联及广大妇女的发展状况,做到畅通联系妇女的渠道,做到妇女所求、我有所助;妇女所盼,我有所帮;妇女所怨,我有所解,做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不断提升抓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6.在加强纪律建设上下功夫。把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放在首位,认真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用好反面教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继续抓好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贯彻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要正确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预防、监督放在首位,让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及时踩“刹车”,不碰红线,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自我净化能力。

7.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上下功夫。把握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凡提四必”制度和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等措施,严把政治首关。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教育培训、绩效工资等情况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工作,严格干部管理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8.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作风的良好局面。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等机制,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对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开展制度宣讲解读,加强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让党员干部明规矩、守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制度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

第七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和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和任务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任务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第八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xxxx在党XX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xxxx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县委、乡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乡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了了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5.迎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了了情况检查考核,做好工作汇报、民主测评相关准备。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乡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三、坚持思想建党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了了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乡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阔依其乡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XX和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了了。

四、严明党的纪律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xxxx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2022年

近年来,市城管局始终把党建作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实现城管工作“路畅、地净、水清、绿亮、秩序、形象”十二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思想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在1次以上,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建立党员集中培训、轮训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组织党员到焦裕禄纪念馆和彭雪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定期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用先辈的革命精神和坚定信仰感染党员。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各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两个月进行1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每年进行至少1次微型党课。局机关党委要不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考核工作,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检查、每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并每季度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展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实行思想状况分析包干制,即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名支部委员根据支部党员总数,平均分包党员,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让每名党员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并以台账的形式,列出所包干党员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分,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素能提升,强化班子队伍

(一)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党建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本领,促进党员先锋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述职评议会等,深查实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强化党的肌体。二是深入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作风改进机制。不断规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奖惩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了“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三)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局系统先进党员典型,运用好“例题效应”,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先进典型,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新党建

(一)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学习,对照党规党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清单和台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列出权力运行“三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四、坚持全局覆盖,强化组织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市城管局共有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某某个(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型党组织)。对各支部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严格程序组织换届,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考评考核等方面党建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机制,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三)做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520”计划,即:“5有”标准:有党务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建规章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支部活动、有“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有党建经费保障;“2步走”实施:首先设定具有代表性的支部为试点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随后,在全系统支部学习推广,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0死角”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零死角、全覆盖,切实把组织建设规范起来。

(四)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支部班子,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五、突出城管特色,丰富推进载体

(一)建立党建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党建”模式,建立市城管局党务工作微信群,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部加入这一平台,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经验交流,随时查看平台信息,临时性和紧急性信息做到及时回复,极大地提升党建工作效率。

(二)为切实做好“党员先锋工程”。利用“七一”建党节、党员活动日、“三五”基层工作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为群众解难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定期开展佩戴党徽、重温誓词、《党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经常化、机制化、规范化。

(三)开展“红色读书会”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每月开展1次“红色读书会”,诵读红色经典文章(内容包括党报党刊、先烈事迹、领导人文选等等),让党员们在感悟信念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文化素质。

(四)强力开展“形象”建设。成立“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以点带面,用先进典型带动城管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彻底扭转了城管形象被“妖魔化”的现状,展示了城管系统新形象。

城市管理工作就是一场考试,最终的分数就是群众满意度。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这场考试的“主力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堡垒先锋作用,才能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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