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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05 09:31:27 浏览量:

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为民服务方式,改进服务质量,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省纪委的工作部署,现就开展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增强基层便民服务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关于优化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有关要求,以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以服务事项为核心、以承接机构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探索构建顺畅高效的便民审批运行机制,做强便民服务中心、做优村级民事代办,进一步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促进人合、事合、心合,使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

  (二)工作目标。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八个一”举措,村社便民服务室代办队伍、代办事项、代办流程、管理制度更加清晰规范。到2026年底,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更加优化,服务质效大幅提升,确保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

  二、主要内容

  (一)公布一张事项清单

  1.梳理下放事项。各乡镇根据《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试行)》《下放乡镇直接办结类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试行)》《下放乡镇初审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试行)》《村(社区)代办服务高频事项目录(试行)》(详见附件),按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有关规定,迅速组织按程序报批后执行,并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适时动态调整。

  2.推行集中进驻。乡镇承接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咨询服务事项以及驻乡镇的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税务分局等县级部门延伸机构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咨询服务类事项等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实现“一站式”办结,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

  (二)明确一个承接机构

  3.明确承接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一个综合办事机构,负责行使上级委托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行政审批权力;各乡镇将承接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4.统一审批印章。统一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印章。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以委托方统一编号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对外行使行政审批权利。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乡镇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负责监督受委托乡镇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乡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鼓励探索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三)建好一个服务平台

  5.规范服务场所。按照《XX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DB51/T1618-2013)》精神,采取整修、新建、租用、置换、扩建等方式,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配备互联网系统、多媒体电视、实体公示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必需设备,切实把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优化点位布局,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确保“服务不减”。对于交通便利或与便民服务中心相距较近的分中心,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被撤并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调整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与党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配备电脑、打复印机等满足日常业务需要的设备,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亲民化改造,打造成服务群众的综合性服务场所。条件具备的乡镇,可探索将被撤并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改造成便民服务点开展特色服务,极大方便群众。

  6.规范名称标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命名为“Ⅹ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被撤并乡镇原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命名为“ⅩⅩ乡(镇)ⅩⅩ便民服务分中心”;村级便民服务室统一命名为“ⅩⅩ乡(镇)Ⅹ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全县范围内标识LOGO及名称应统一字体、规范格式,在室外显著位置固定安装。

  7.规范功能分区。便民服务中心应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咨询导引区、综合受理区、自助服务区、办事等候区等功能分区。服务窗口应用条屏或公示牌标明窗口名称(同类型多个窗口应编号)。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制作工作牌,挂牌上岗,工牌信息包括照片、姓名、工号等。

  (四)推行“一窗受理”模式

  8.整合服务窗口。整合便民服务中心现有窗口为“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审批窗口、综合咨询窗口”三类窗口(统称“综合窗口”),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受理即办或初审转报,综合审批窗口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即办或初审转报,综合咨询窗口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导引。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咨询引导台,将综合咨询岗位前移至窗口之外,为群众提供无差别咨询导引服务。

  (五)打造一支服务队伍

  9.建好便民服务队伍。进一步选优配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在现有乡镇工作人员中调剂素质高、能力强、态度好、服务优的人员承担综合窗口工作。现有编制人员不能充分满足业务需求或有条件的乡镇,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取窗口受理人员和咨询服务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或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使用。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指导培训,各站办所人员作为后台给予业务支撑。

  10.建好民事代办队伍。遵循自愿、便民、公开、依法、无偿、高效的原则,围绕代言事务、代办事务、代理事务等内容,规范村(社区)群众事务代办服务,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村级民事代办队伍。充分发挥好全科网格员的作用,主动入户、入企业面对面了解群众办事需求,倾听民意,协调解决群众困难,切实消除代办盲点,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鼓励探索采取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补贴等方式建立代办员激励机制。

  (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11.开展“四减一优”行动。在市级部门指导下,按照“四减一优”(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和优化服务)原则和事项标准化“四同”(事项名称相同、办理材料相同、办理条件相同、办理流程相同)要求,同步开展事项要素梳理,明确事项办理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审批环节、审查标准、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全域通办”。

  12.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围绕基层企业和群众常办的高频事项,按“一件事”标准,开展流程再造和申请材料智能组合,公布“食品三小”“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基层群众常办的“一件事”,实现群众办事从“事项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

  13.形成特色服务。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切实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充分发挥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优势,建立民意民情诉求调查台账和特殊人群关爱台账,全面做好帮办、代办、上门服务。

  (七)健全一套服务机制

  14.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健全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七个制度、四个公开”。“七个制度”即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代办服务制、信息公开制;“四个公开”即办事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

  15.落实“好差评”制度。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意见簿、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工作开展服务评议,促进服务水平提高。

  16.探索县乡协同服务机制。对办理条件复杂、法定程序较多、需现场核查及依法进行论证、公示、听证等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以及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多事项,需上级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在承诺时限内,便民服务中心初审后要及时转报,审批部门收件后迅速反馈,形成快速高效的协同服务运行机制。

  (八)用好一个运行系统

  17.推行“一证通办”。在精简办事材料、推进数据共享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教育、医疗、民政、社保、退役军人事务等便民服务事项,建立统一的共享数据库,通过不断迭代,实现群众办事通办。

  18.全面推广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镇村,镇村所有服务事项及办理信息全部录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本地站点,做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部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推送至后台审批人员,结果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至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和引导申请人评价,实现“一口进出”和办件数据有效归集。

  19.搭建便民服务网上专区。推广绵阳市“一网通办”平台和天府通办绵阳站点,发动广大基层群众下载、注册、使用,提高网上办理率。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提供在线咨询、指导、帮助等多种服务,响应群众需求,辅导线上办事。在绵阳市“一网通办”县级站点搭建基层便民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实现群众办事“一次申报、一次办结”,率先实现“一网通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行政审批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推进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落实,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要优化本行业本系统委托下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并提供技术支持。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承接机构、人员力量、事项进驻、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切实做好事项承接、环境打造、窗口设置、事项办理、人员管理、民事代办等工作,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全面落地落实。各行政职能部门应依据法定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审管分离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的事项,要做到“即审即管、无缝衔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决策部署和本地便民服务工作改革举措,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基层企业群众对“两项改革”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的认同感。及时总结经验典型,打造服务品牌,鼓励创新,大胆探索,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营造良好的基层便民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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