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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三篇

时间:2023-12-22 11:04:49 浏览量: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三篇

  为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三篇。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三篇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1

  各村支部、各站所(中心、办):

  为深化我乡美丽村庄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成为农村文化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加强民风建设,树立文明乡风,着力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质,推动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减轻农民潜在负担,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将“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作为农村精神文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载体,树立正面典型,引领文明新风等措施,提升群众文明素质。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天价彩礼,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引导、法律介入让农村群众认识到高额彩礼的危害性,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让移民移风易俗工作真正入脑入心。

  (二)开展“推进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倡议活动。签订“讲文明、除陋习、倡新风”承诺书,党员干部人人承诺,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形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良好氛围。

  (三)各村建立“一会”(红白理事会),“二约”(村规民约、婚丧喜庆公约)。通过理事会加强宣传劝导工作,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争创各级文明村镇夯实基础。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文明氛围。各村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多措并举破除陋习,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开展进村部、进家庭、进农户等宣讲活动,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科普和法制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文明新风教育,倡导婚姻自主,婚姻自由,节俭办婚事的新时尚。使农民对陈规陋习危害性有清醒认识,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陋习、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

  1.搭建宣传载体,突出宣传教育。结合乡镇文化长廊、文化墙、宣传栏、橱窗、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内容。利用巷道、宣传栏、文化广场等开放空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新二十四孝图、好的家风故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展示。以快板、小品、短剧等多种艺术形式,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婚恋观等。结合“下基层”、“大走访”等,进村入户宣传移风易俗工作,突出宣传引导工作。

  牵头单位: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各站所(中心、办)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结合“法制宣传进家”、“七五普法”等工作,在广大农村,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之遵纪守法并自觉与“天价彩礼”婚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作斗争。利用重要节日节点,印发宣传单,全面做好“抵制天价彩礼、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宣传活动,使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2)依法坚决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对因“天价彩礼”婚姻引发的案件,要严肃认真查处,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批评教育等措施,切实遏制‘天价彩礼”婚姻蔓延。对不切合当地经济实际,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对双方父母进行教育,保障婚龄青年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乡妇联、乡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各站所(中心、办)

  (二)强化制度保障,健全群众组织建设。

  1.制定婚丧嫁娶公约。根据因地制宜、群众参与的原则,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尊重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将“节俭办婚丧”、“婚丧宴请红线”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共同商讨、制定、表决结婚彩礼、红白宴席操办规模,形成“婚丧喜庆公约”,以村规民约形式,告知乡邻,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划定的“红线”不得高于我乡划定的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费用和随礼标准。原则上结婚彩礼不超过6万元,非亲人情费不超过300元,宴请招待最高不超过20桌(200人),每桌控制在600元以下,办席不超过一天,丧葬活动控制在3天内。5月底前,全乡13个行政村全部制定完成,并将含有移风易俗内容、宴请随礼标准的村规民约上墙。

  牵头单位:乡民生服务中心、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2.各村充分发挥民间红自理事会的.作用。坚持政府推动与村民自治相结合,发挥群众组织在推动移风易俗方面的积极作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各行政村在205月底前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成员应由党员、村民代表选举,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有名望的宗教人士(阿訇)和新乡贤参加。会长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红白理事会要全程介入本村红白事,村民操办红白事宜必须报告村红白理事会,由理事会全程指导协助,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乡民生服务中心、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三)强化价值引领,凝聚移风易俗共识。

  1.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践行村规民约,不收彩礼,带头实行婚事新办简办,通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在婚嫁中发挥带头、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倡树婚嫁新风,倡导喜庆事宜简办或不办,减轻人情消费负担。倡导丧事简办,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支部

  2.深化文明乡镇创建,培育优良家风,倡树文明新风。按照《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各村要积极创建县、市、区级文明村镇。结合“三下乡”、“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村规民约” 、“好家风、好家训”“黄河金岸·最美农家”“护航春蕾”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教育,广泛宣传文明新风,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阐明高额彩礼、简化婚丧程序的必要性,合理规范简化婚丧嫁娶流程,降低高额彩礼和礼金、“因婚返贫”、“因礼返贫”现象发生率,消除买卖婚姻滋生的土壤。以传承弘扬家庭传统美德、现代家庭理念,引导大家庭向上向善,以文明家庭“小气候”温润和谐社会的“大气候”。

  牵头单位: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乡妇联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四)强化文化惠民,涵养文明乡风。

  1.加大农村文化产品的供给和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运用“三下乡”、“广场舞大赛”、“社火展演”、农家书屋等载体,开展文艺演出、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全民参与的“广场舞大赛”、“运动会”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让农民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角。

  牵头单位: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支部

  2.提升农村文化教化功能。组织开展“广场舞大赛”、运动会、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运用“我们的节日”为载体,在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社火、剪纸、书法等民俗表演,让传统节日更富人文情怀。传承发展健康的农村文化习俗,用好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的教化资源,运用民间小戏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习俗的引导,用文化涵养文明乡风。

  牵头单位:乡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中心、办)、各村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人员的管理,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明确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措施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掌握政策,有序推进。各站所(中心、办)、各村要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七五”普法、“下基层”活动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中,以治理“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重点,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推动移风易俗与尊重传统礼俗的关系,既保持红白事白眼代课的传统习俗,又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四)建立信息上报机制,做好信息反馈。各相关站所(中心、办)、各村要做好此项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每月25日前上报信息、图片等资料。要掌握已婚人员彩礼情况、家庭负债情况,有无家庭暴力情况,掌握适婚人员名单,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

  中共平罗县渠口乡委员会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2

  根据《贵州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贵州省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南州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罗甸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深化全镇“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治理力度,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完善治理突出问题制度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移风易俗工作格局,全镇各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治理,推动婚丧领域文明礼仪全面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与推进乡村振兴协调发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尚文明、厉行节俭的社会风尚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加大对违规操办酒席的治理,树立节俭办宴席新风

  1.发挥制度约束作用。各村要把抵制滥办酒席、大操大办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将相关内容写进村规民约,成立道德评议会等相关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充分发挥各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深入推进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有效实施。组织群众按照移风易俗要求,讨论确定本村酒席办理范围、办理标准,加强随礼礼金数额引导,遏制随礼攀比不良风气,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和“车不过十、礼不过百、时不过三”,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2.制定审批备案制度。坚决抵制利用办酒敛财行为,防止宴席过程中出现低俗表演等不文明现象。制定审批备案制度,镇级专班指导各村设立违规办理酒席举报、监督、整治机制,整合执法力量,不断加强违规办理酒席治理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日志管理,加强跨区违规办酒的信息互通和处置。

  3.成立酒店协会。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协会会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餐馆、饭店、餐饮家政服务点等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到抵制滥办酒席、杜绝铺张浪费工作中来。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支两委等带头抵制违规操办酒席。

  (二)推行“丧事简办”,树立丧葬祭扫新风

  1.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提倡厚养薄葬,革除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建立健全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积极推行遗体火化、节地安葬,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观念。

  2.规范治丧标准。在尊重群众治丧悼念风俗和需求基础上,强化引导约束,倡导丧事简办,规范丧事办理程序和内容,治丧时限提倡3天(72小时)。按照村规民约要求,限定治丧用餐标准,规定治丧期间用餐人数,有效控制用餐规模。规范丧事办理礼仪,倡导举办追思会等治丧方式,抵制丧事办理中低俗演出、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为,治理治丧噪音扰民、沿街抛撒纸钱等。规范治丧场所,引导在当地殡仪服务中心(集中治丧点)举行;暂未建有殡仪服务中心(集中治丧点)的地方,鼓励各村利用现有公共场所为群众办理丧事提供便利。鼓励各村根据实际增加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扩大免费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持续整治豪华墓、“活人墓”,加强教育引导,防范问题反弹。加强对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在殡葬改革中发挥正面作用。

  3.倡导文明祭祀。在清明节等祭祀高峰节点,广泛组织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倡导者、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作用,树立生态、环保、低碳的祭祀观念,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以及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祭奠方式,坚决抵制在林区、景区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倡导低碳文明祭祀新风。

  (三)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文明婚俗新风

  1.聚力婚事新办。加强对群众攀比心理的教育引导,积极探索零彩礼、低彩礼、治理高价彩礼的真招实招,切实降低结婚群体的家庭负担。充分发挥民政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调解室),并通过各村成立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各村组建专业化志愿服务队、村选派调解员等方式,在婚前、颁证、离婚等环节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积极提供青年交友、婚前辅导、矛盾调解、家风建设、优生优育等服务,探索建立婚育服务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创新婚俗礼仪。坚持“先试点探索,再全面推开”的原则,各村加强与相关民族学会、院校专家学者等合作。结合我镇世居少数民族传统婚俗习惯和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在少数民族聚集的村,开展新时代民族特色婚俗实践试点工作,打造婚俗改革试点,为全镇推进婚俗改革提供借鉴。有条件的村设置具有我县少数民族特色的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廊,设立室内室外颁证场所,倡导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签订《婚俗礼仪公约》,通过举行颁证仪式,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和担当,树立“重领证、轻婚宴”婚嫁观念。通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新式婚礼和民俗婚礼等形式,不断丰富移风易俗新内涵。提倡一天办清婚事,引导群众厉行节约,抵制低俗婚闹,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丑俗陋习,促进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和婚嫁文明新风成为风尚。

  (四)破除封建迷信,树立科学文明新风

  1.强化动态管理。各村要细化网格,明确职能职责,强化对迷信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认真抓好统筹协调、处置教导、监督劝导、信息收集等工作,落实一对一联系机制,逐人入户见面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和训诫,逐人签订承诺书,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教育引导;密切关注外来人员从事迷信活动情况动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导、第一时间处置,切实降低迷信活动对红白事操办等造成的不良影响。

  2.强化排查治理。着力加强对本地区公共场所管理,常态化开展乡村集市、公园、街道摆摊设点或租赁民房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的清理、取缔、处罚工作,定期组织对商铺经营风水、算命等封建迷信业务进行摸底排查整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积极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教育、活动备案等方式,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净化社会环境。

  (五)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干净整洁美观的乡村环境

  结合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暨镇村环境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以“一引领、保两洁、三提升、治八乱”为重点,常态化推进镇、村环境整治,加快推进茂井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坚决防止出现垃圾围村、垃圾围河、垃圾围坑现象。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管护,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切实解决好河流垃圾堆积和漂浮问题,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加大对乡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力度,组织清理不文明、破旧毁损、过期失效等广告信息,保持视觉上的美观整洁。做好移民搬迁户已拆除房屋的环境治理。加强对乡村公共场所和具备对外接待能力场所的环境维护和形象提升。将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开展“卫生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常态化保持干净整洁的村居环境。

  (六)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志愿黔行”志愿服务,助推新时代文明实践走深走实

  组建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把党的创新理论、制度优势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宣讲到千家万户。组建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红白理事会、乡贤会、村民协商议事会等成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宣讲抵制红白事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组建助农爱农志愿服务队,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力量,提供上门理发、健康义诊、免费体检等生活便民类志愿服务,提供疫情防控、防火救灾、应急抢险等应急类志愿服务,提供邻里互助、志愿帮扶等互助类志愿服务,倡导积极健康生活方式。组建文艺志愿服务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乡村文化舞台、农家书屋等平台,开展“戏曲进乡村”“非遗进乡村”“百姓大舞台”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繁荣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治理方式,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

  按照《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倡导移风易俗,革除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内容纳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推动清单制规范运行,把清单事项编制成干部群众直观、易懂、可操作的文字流程图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印发流程图手册、村委会公示等途径加强宣传,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完善监督机制,明确清单事项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公开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鼓励有条件村积极开展积分制探索实践,科学设置积分内容,做好积分日常管理,有效运用积分结果,充分调动群评、材料审核、入户访谈、电话抽查等方式评估,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引导群众自觉崇德向善,培育文明乡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对“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的统筹推进;镇级各专班牵头,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各村的指导;各村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村、组为基本单位,发动帮扶责任人、村支“两委”、乡村振兴驻村队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抓好整治工作,着力构建县级统筹镇级主抓、村级落实、群众参与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各村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注重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加强沟通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发挥新闻媒介作用,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统筹推进。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活动暨镇村环境整治、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纳入任务清单,扎实开展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将移风易俗工作成效与“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活动暨镇村环境整治考核挂钩,作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和好婆婆、好媳妇、好少年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对在移风易俗工作存在负面影响较大的,列入通报事项。

  (三)强化宣传引导。联合部门资源、驻村队员、新乡贤、寨老、青年学生等力量,利用大喇叭、微信公众号、乡村舞台等载体,围绕移风易俗各项工作重点,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平台,结合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助农爱农志愿服务队、文艺志愿服务队等,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倡导积极健康生活方式,繁荣活跃基层文化生活,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要全方位、多视角宣传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进乡村、文明户、典型人物、生动事例,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讲好文明乡风故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文明新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

  (四)强化综合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将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作为工作重点,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建立移风易俗问题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作用,发挥村规民约实效,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并切实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宴席报备等制度,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推广借鉴“文明积分”等有效做法,发挥道德榜、红黑榜等宣传引导作用。各级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要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宣传栏、村规民约、文化墙等作用,持续强化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教育。

  (五)关于信息报送。各村要按照要求推进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情况。每月10日前向镇精神文明办报送1篇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或动态信息,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治理力度,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__年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完善治理突出问题各项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移风易俗工作格局,全县各地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进一步治理,推动婚丧领域文明礼仪全面开展,探索新时代民族特色婚俗实践,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加大对滥办酒席、大操大办的治理力度。各乡镇(街道)在__年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制定或完善工作方案,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长效工作清单,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滥办酒席、大操大办突出问题的治理,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推广借鉴已有宴席办理方面经验做法,在办理范围上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在办理标准上倡导“车不过十、礼不过百、时不过三”。规范酒席办理的规模和标准,坚决抵制利用办理酒席敛财的行为,防范宴席过程中出现低俗表演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加大力度处理违规办酒情况,加强跨区违规办酒的信息互通和处置,并建立台账和工作日志管理。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等要带头抵制滥办酒席和大操大办,加大曝光和处置力度。(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落实)

  (二)开展高价彩礼治理。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做好安排部署,推进治理高价彩礼及防范彩礼走高形势。明确治理主体,摸清本地彩礼情况,结 合年人均纯收入等要素综合考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评估态势和影响因素。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引导作用,加强对群众攀比心理的教育引导,发挥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两委”成员等群体示范作用。借鉴道真、贞丰、福泉等地零彩礼、低彩礼、治理高价彩礼的经验做法,研究出台本地治理高价彩礼及防范彩礼走高的真招实招,切实降低结婚群体及家庭负担。加强舆论的正面引导,推进治理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落实)

  (三)加强对封建迷信活动治理。各乡镇(街道)在__年对封建迷信活动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对__年迷信从业人员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落实一对一联系机制,按照每季度至少1次的要求经常性开展教育引导,切实降低迷信活动对红白事操办等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本地无相关从业人员的,要对外来人员从事相关活动的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本乡镇(街道)公共场所管理,尤其要加大对乡村集市、公园、街道等人员聚集区域迷信活动治理力度。由县文明办牵头,对__年排查迷信从业人员较多的乡镇(街道),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教育、活动备案等方式,探索更多有效的治理办法,同时适时抽查乡镇(街道)管理台账和迷信活动治理情况。(县文明办牵头,各乡镇〈街道〉落实)

  (四)倡导“婚事新办”,实践婚俗新风。开展婚育辅导服务,引导未婚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组织开展健康的青年交友活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优生优育、亲子关系、矛盾调处等辅导服务,提供婚盾纠纷预警协调机制和纠纷处理机制。推动婚俗礼仪创新,创新结婚颁证服务,通过设立室内室外颁证场所、举行颁证仪式、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士证婚等形式,提升新人缔结婚姻认同;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各乡镇(街道)要探索制定符合地区实际和时代要求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婚礼指南,与相关民族学会和专家学者等加强合作,依据我县世居民族传统婚俗,在辖区内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新时代民族特色婚俗实践指南,以增强民族特色婚俗实践的仪式感和时代内涵。开展婚嫁陋习整治,对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进行整治。鼓励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签署《婚俗礼仪公约》,明确抵制低俗婚闹。提倡一天办清婚事,规定婚宴标准和桌数上限,引导群众厉行节约。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垂范乡邻、带动群众。(县民政局牵头,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

  (五)推行“丧事简办”,倡导文明祭祀。充分尊重群众治丧悼念风俗和需求,落实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相关要求,规范丧事办理程序和内容,强化引导约束,规范治丧时限,倡导丧事简办,治丧时间不超过3天(72小时)。规定治丧期间用餐人数,有效控制用餐规模,倡导节俭治丧,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减轻多账本、多杀牲畜、铺张祭祀、娱乐表演等导致的群众负担。结合当地群众年均收入及日常用餐标准等实际规定治丧用餐标准,限定每桌菜品最高价格,限定酒席用酒、用烟最高价格,倡导勤俭节约,遏制铺张浪费。加强随礼礼金数额引导,降低群众“人情”负担,遏制随礼攀比。规范丧事办理礼仪,简化丧事办理程序,倡导举办追思会等文明治丧方式,抵制丧事办理中低俗演出、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为,治理治丧噪音扰民、沿街抛撒纸钱等陋习。规范治丧场所,引导在当地殡仪服务中心(集中治丧点)举行,不得占用街道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暂未建有殡仪服务中心(集中治丧点)的地方,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现有公共场所为群众办理丧事提供便利。要加强对佛道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在殡葬改革中发挥正面作用。持续整治豪华墓、“活人墓”,防范问题反弹。在祭祀高峰节点,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文明节俭、低碳绿色的殡葬理念,教育引导群众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倡导低碳文明祭扫。(县民政局牵头,县文明办、县民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

  (六)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力度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确推进计划和重点任务,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全县村容村貌提升。加大力度整治农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做好移民搬迁户已拆除房屋的环境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对农村公共厕所的管理维护,做到干净卫生、有水不臭。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治理河流垃圾堆积和漂浮问题,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加强对农户室内环境维护和生活卫生习惯的指导,引导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清理不文明、破旧毁损、过期失效等广告信息,保持视觉上的美观整洁。通过评选“美丽庭院”等方式,加强农户房前屋后环境治理,鼓励种植花草树木等美化环境。加强对乡村公共场所和具备对外接待能力场所的环境维护和形象提升。(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文明办、__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

  (七)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志愿黔行”志愿服务。组建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把党的创新理论、制度优势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宣讲到千家万户。组建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红白理事会、村民理事会等成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宣讲抵制红白事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组建助农爱农志愿服务队,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力量,提供上门理发、健康义诊、免费体检等生活便民类志愿服务,提供疫情防控、防火救灾、应急抢险等应急类志愿服务,提供邻里互助、志愿帮扶等互助类志愿服务,倡导积极健康生活方式。组建文艺志愿服务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村振兴青年夜校、乡村文化舞台、农家书屋等平台,开展“戏曲进乡村”“非遗进乡村”“百姓大舞台”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繁荣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文明办牵头,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

  (八)推广积分制治理方式。具备工作条件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积分制探索实践,科学设置积分内容,推广文明实践积分制度,做好积分日常管理,有效运用积分结果,以行政村为单位,逐年记录和积累好人好事;注重增强群众的荣誉感和仪式感,设立乡村光荣榜、道德榜、红黑榜等,借助积分超市、道德银行等形式探索积分转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引导群众自觉崇德向善,培育文明乡风。(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明办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作为推动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县级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指导,可制定或完善工作方案进行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工作部署,加强调度指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按照时限推进,每季度报告推进情况,6月和12月下旬分别报告工作总结。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监督检查机制,推动移风易俗安排部署合理、责任有效落实。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注重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加强沟通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发挥新闻媒介作用,营造移风易俗良好氛围。

  (二)加大激励保障。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将推动移风易俗与“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同步推进,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推进移风易俗成效与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挂钩,将项目支持和试点工作优先安排在移风易俗成效明显和乡风文明建设好的地区,在行政村(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积极发挥道德榜、红黑榜等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媒体对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

  (三)推进乡村治理。“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是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作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建立移风易俗问题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强化群众自治作用,发挥村规民约实效,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并切实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宴席报备等制度,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发挥道德榜、红黑榜等宣传引导作用。各级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要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宣传栏、村规民约、文化墙等作用,持续强化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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