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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四篇

时间:2023-10-27 14:52:29 浏览量: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四篇

  为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四篇。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四篇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滤布进一步营造、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学校、社会的安全、健康、优质的育人环境,积极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观念,规范未成年人的法律行为。

  二、教育目标:

  1、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

  2、掌握基本自救自护的方法。

  3、开设“少儿模拟法庭”,强化法律观念,规范法律行为。

  4、由学校带动学生,由学生带动家庭,由家庭带动社区,积极推动社会全员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三、教育口号:

  营造安全、健康、优质育人环境

  时时、处处、事事关心未成年人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1、学校成立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与职责。

  2、与普陀区法院少年庭及周边六个社区签订《共建协议》,指导、监督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立足宣传,定期普及

  1、重视校园文化环境的隐形教育作用,利用雏鹰电视台、广播台、宣传栏、板报等一切阵地,进行法制宣传。

  2、将普法教育与国旗下的讲话相结合。

  3、学校确立普法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定期分年级开设普法讲座。

  4、普及自救自护常识,观看录像《自我保护100条》

  5、重视法制教育与课程内容的有机整合、有机渗透。

  (三)快乐体验,寓教于乐

  1、配合法制宣传主题,开展《法在心中》的班队会、征文、演讲、小报、绘画、摄影的系列比赛。

  2、开设“少儿模拟法庭”,强化法律意识。

  3、开设“自救自护”实践体验,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3、将法制教育与雏鹰争章相接合,增强考核与趣味的互相结合。

  (四)注重实践,增强意识

  1、重视法制教育的有力辐射,开展“普法进家庭、普法进社区”的系列活动。

  2、以班级为单位,每月编制普法专刊。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全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央、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开展水城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为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中国凉都·康养水城”新未来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制定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按照“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的工作原则,重点推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阶段(20_年7月30日前):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全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全区未成年人底数及分布情况,为下个阶段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20_年12月31日前):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修改完善我区配套措施,聚焦未成年人重点群体,紧盯_重点难点,建立全区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阶段(20_年12月31日前):全面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运营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协调,高效有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配合、共同发力,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推动我区未成年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依法依规推动各项工作,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发展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紧盯难点、分类_。按照依法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实际,因事而定、一事一议,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积极引导、全民参与。大力宣传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措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推进平安水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_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1.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区委、区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担任双主任,在区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督办、调度等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纳入平安水城建设总体布局,在区委平安水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增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小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紧紧依托平安水城建设运行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承担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研究对策措施,强化调度督办,总结推广经验,对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区未保委决策部署,沟通掌握各成员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单、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关保障措施报区未保委。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进度报告,分析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评估。

  3.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制度。区直牵头单位要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专班集中办公,负责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调度督促专项工作稳步推进。

  4.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制定地方党委政府、各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聚焦“应用成果、制度成果、机制成果”,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按照“迭代升级”要求分类列出重点工作内容,并加快组织实施。

  5.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口帮扶制度。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时了解对口联系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共同研判工作态势、探索专项工作措施。

  6.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水城建设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核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二)建立监测预警一体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未成年人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探索多元融合、多点触发的预警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建立“四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由区民政局牵头,建立覆盖区、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四级联动的监测报告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建设本地化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实时动态掌握未成年人底数,对辖区未成年人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多元触合”监测工作机制。由区民政局牵头,充分发挥教育行政(学校)、公安、民政、卫生健康、检察院、司法行政、法院、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4.完善未成年人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由区民政局牵头,制定全区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统计指标体系,依托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发挥线上线下摸排融合优势,综合分析研判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情况。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_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关爱保护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工作专班,着力抓好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依据市编制的《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规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指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照料状况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打造成集“养、治、康、教、社”为一体的区域性儿童集中养育机构。对区儿童福利院进行功能优化整合。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进行提质增效。争取各方资金新建“儿童之家”,实现城乡社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2.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针对全区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频发的严峻形势,由区委政法委、团区委牵头,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由团区委组建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专班,以区为单位,压实区、乡(镇、街道)政府主体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督促学校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参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推广“守未联盟”APP,搭建法治宣讲直播平台,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基地”建设,深化基地的载体和抓手作用,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将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专门学校的帮扶支持力度,提升专门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转化机制。

  3.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由区检察院牵头,组建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专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注重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校园暴力、拐卖儿童等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严厉打击倚强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恶行径,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使用,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人被“二次伤害”问题。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积极开展校园性侵害防治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区开展校园性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

  4.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依托原有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开展早婚早育治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聚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进一步完善“三个一批”存量消化处理办法,做到动态跟踪、适时了解、稳妥消化,大幅减少早婚早育存量。积极推动“5+1”源头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出早婚早育土壤。?

  5.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由区教育局牵头,组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由教育部门(学校)、政法委、共青团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把未成年学生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的应用和推广,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工作管理和推进,督促学校和教师切实将“学科渗透”法治教育方法用起来,切实加强“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在我区全覆盖。发挥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积极性,结合各自职能实际编印发放相关法治教育资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规定,结合实际编印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危害等宣传画册,对法律条文进行通俗化解读,帮助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基层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筑牢五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按照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保护工作体系的思路,由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委网信办、区检察院等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五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由区妇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工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时期全区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全省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借助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杠杆,促进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由区教育局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大与成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督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学校发案少、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按照“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原则,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加强少先队员法治教育,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查,及时研究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百姓关注、师生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问题。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经常、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努力减少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发生,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由团区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多渠道培育专业社会力量,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渠道,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艾服务。继续实施希望工程等品牌项目,开展“青春建功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关注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继续做好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级服务台工作联动,延伸基层触角。

  4.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由区委网信办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坚持党管互联网,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网信、公安、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电影、广播电视、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以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网络生态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加大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供给力度。倡导实名上网,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一步推动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开发使用青少年网络防沉迷模式,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治理低俗有害信息,清理网站平台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涉低俗色情、校园霸凌、拜金主义、封建迷信等导向不良内容,严厉打击即时通讯工具群圈、社交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自残自杀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和行为。从严整治青少年常用工具类应用程序恶意弹窗,诱导点击跳转至淫秽色情、低俗庸俗等有害页面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5.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由区检察院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压实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填补我区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空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细化办理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的实施细则,统一办案理念、统一办案机制、统一办案尺度。探索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的新机制。在办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严厉打击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拐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在校园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和勾结、胁迫、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坚持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方针,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大力建设“一站式”办案区,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受害的命案、性侵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纳入治安防控中。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保护其合法权利。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投入。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诉讼。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3

  各科、室、所、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__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人:张东江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 责任人:任国华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刑警大队 责任人:李建波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人:安 磊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网警大队 责任人:李海英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责任人:段海强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法制室 责任人:代建慈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宣传科 责任人:黄胜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__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抓手,继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立足学校,依托村社,向家庭延伸”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主要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成立学校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对校园内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2.结合“全国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活动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内容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聘请当地派出所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结合有关教育内容,为学生做专题教育讲座。

  4.通过安全课程、主题班会等途径,深化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5.落实教师和学生干部关心特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特殊学生的保护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全员参与、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一些自护自救的技能。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1.积极与社区联系,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健全社会服务队和社会服务基地,使学生在社区展示社会公德的自我宣传教育,社会活动中的自我实践体验,争做社会合格小公民的自我意识锻炼,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和假日生活创造条件。

  2.寒、暑假期间,学校成立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指导学生的生活。学校大队部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成立雏鹰假日小队,安排指导老师,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实践活动。

  3.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青少年保护和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指导,使家庭和学校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

  4.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日,精心策划丰富多彩、切合学生实际的宣传活动,如讲座、演习、召开主题队会等,通过学生听到的、看到的或亲身经历的事情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到一些保护自己的本领。

  __学校

  20_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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