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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8-10 15:45:32 浏览量:

深化“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村党支部书记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主心骨。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深化“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深化“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选好用好管好村党支部书记,充分激励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功立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领头雁”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深化农村“领头雁”工程的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任务,以培养和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带领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村党支部书记的“领头雁”作用,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深化农村“领头雁”工程的目标任务:根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考核、激励体系,努力营造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强村富民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中45岁以下的占50%以上,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有技术员以上职称的占70%以上,创办领办公司(基地)或服务组织的占50%以上。

  二、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3、规范“两推一选”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坚持按群众、党员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内民主选举的程序选任村党支部书记。选任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是贯彻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带头人;具有较强的宗旨观念,是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的贴心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当家人;具有依靠科技致富、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示范人;具有较强的时代意识,是带领群众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领路人;身体健康,且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选派市镇(街办)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对暂时无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相对薄弱村,可从市镇(街办)机关选派政治素质高、熟悉并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带领群众致富的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选派干部的主要任务为“五个一”,即建好一个班子、带强一支队伍、建立一套机制、帮带一批群众致富、找准一条新农村建设发展路子。其任职原则上一定三年,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选派干部任职期间可享受一定经济补贴;业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5、推行公开选拔制度。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后,对村党组织暂无合适人选和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不力需调整的,镇(街办)党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有选择性地探索从村后备干部、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外出优秀务工青年、农村致富能人中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选拔对象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6、加大村主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各镇(街办)党委要拿出村级主职后备干部队伍培养的具体工作措施,对具有“双带”能力的优秀党员实用人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有针对性地把优秀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和科技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党员吸纳到村主职后备队伍中来。每村每年要将3-5名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1名以上35岁以下青年或致富能人入党,培养1名以上村主职后备干部;建立村干部助理制,加强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和实践锻炼,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和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切实解决党支部书记后继乏人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教育培养机制,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整体素质。

  7、坚持村党支部书记轮训制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每年对全市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人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天。重点培训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以及市场经济理论、农村实用科技、致富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辅导、经验交流、外出考察、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增强培训效果。

  8、开展学历技能培训。由市委党校牵头,与大专院校联合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大专函授班,每届培训60人左右。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各类成人教育,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在40岁以下、没有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原则上要接受学历教育。

  9、切实解决培训经费和师资水平问题。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市委党校要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对农村工作问题的研究,努力增强授课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村党支部书记行为。

  10、村党支部书记由市委组织部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管理的内容包括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作为其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的重要依据。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增强届次观念,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应干满一届。镇(街办)党委一般不得随意调整村党支部书记;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11、加强村党支部书记综合考评。村党支部书记由镇(街办)党委结合实际制定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及年度目标管理办法,年终实行量化考核。重点考核村党支部书记在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党建工作以及新农村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情况。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村“两会”评议、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对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村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奖励;建立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和免职机制,对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实绩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村党支部书记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12、健全村党支部书记服务承诺、任职廉政谈话、述职评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反腐倡廉的教育,督促他们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其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村党支部书记每年必须向“两会”作述职报告,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规范完善村“两委”“一事一议”、党务村务公开和点题述职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做好年初预算和年终核算;镇(街办)党委要切实抓好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党支部书记工作积极性。

  13、合理确定村党支部书记报酬。由镇(街办)党委根据村组规模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经年终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后一次性发放。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增长机制。

  14、实行村党支部书记突出贡献奖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在招商引资、发展特色产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镇(街办)党委可依据其任期经济社会发展业绩,给其届满一次性物质奖励。对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超过5万元的,由镇(街办)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市委每三年开展一次“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评选活动,对获得“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称号的,享受相关经济和政治待遇。

  15、配合省委、宜昌市委抓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招考乡镇公务员和考录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凡通过招考成为镇(街办)公务员的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继续留村任职一届。业绩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进镇(街办)领导班子。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村党支部书记考录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按省、宜昌市有关规定执行。

  16、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制定出台村干部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行办法。参保缴费实行个人缴纳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先缴后补的办法,切实解决村党支部书记的后顾之忧。

  17、建立农村退职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制度。贯彻落实枝办发[]3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退职主职干部按任职年限发放生活补贴。对生活特别困难的退职村党支部书记,经村党支部申报,镇(街办)党委审定,除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外,并给予一定救助,经费从市委组织部留存党费和市民政局民政特困救助资金中解决。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领头雁”工程落到实处

  18、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镇(街办)党委、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领头雁”工程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规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要加大村党支部书记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力度。市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协调人事、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党校和有关涉农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19、调查分析,摸清队伍现状。镇(街办)党委对所属村党支部书记思想状况、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发展经济项目情况以及带领群众致富的意识和能力等进行调查研究,搞好分析排队,实行分类指导。要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台帐和个人档案,加大教育、管理和帮扶力度,全面掌握和了解村党支部书记的实际状况。

  20、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镇(街办)党委要努力培植和树立一批不同层次、各具特色、富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并通过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促进中间,带动后进。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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