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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三篇

时间:2022-09-22 11:49:08 浏览量: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三篇

  为扎实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稳定提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就业率,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下面是明月秘书网小编为您推荐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三篇。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1

  各村、各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推动我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县关于切实做好今后三年劳务经济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及镇上提出的“输出一人、脱贫一户,输出二人、致富一家”工作思路,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年2月10日至3月10日作为全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发动月,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宣传发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发动月活动,使我镇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各类务工信息和培训信息;全面了解县、镇两级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方针和技能培训的相关优惠政策;学习《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外出务工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外出务工常识;介绍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和务工典型,让群众认识到外出务工为自身带来的好处。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培训、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将原来的“苦力劳务”转变为现在及今后的“技术劳务”。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进一步凸现劳务经济在促进农牧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全镇劳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宣传发动的内容

  1、县、镇两级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方针和技能培训的相关优惠政策。

  2、学习《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外出务工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和外出务工常识。

  3、县、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务工信息(如内蒙古鄂尔多斯招工信息)、培训信息(电焊工培训信息)。

  4、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和务工典型,现身说法务工增收入的事迹。

  宣传发动的形式

  1、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采取黑板报、政务公开栏、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编印简报、印刷宣传材料等形式陆续进行宣传。

  3、各村、各社区干部及劳务信息员要进村入户,逐门逐户对本村、本社区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去向、劳务收入等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登记造册并上报,同时树立本村、本社区内的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和务工典型。积极发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阳山村、中庄村、南山村等土地贫瘠、发展特色经济困难地区的群众外出就业,争取做到“家家有人外出、户户有人务工”。

  宣传发动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宣传发动月活动是为了推进农村劳动力走出去、稳下来、能致富,进一步凸现劳务经济在促进农牧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各村、各社区要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劳务输出为中心,回乡创业为突破,完善政府服务机制,引导更多的人走出去、稳下来。全年劳务输转人数要在去年5651人的基础上提高24%,达到7000人以上;争创劳务收入6085万元以上,组织输出率达到60%以上。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争达到2180人。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劳务协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力争在省内和新疆、内蒙等地区建成4个100人以上相对稳定的劳务基地。鼓励支持劳务经纪人、带头人积极参与劳务输出的市场化运作,使劳务经济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各村、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要成立劳务信息宣传发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及劳务信息员负责宣传发动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2、主动沟通、加强协调。宣传发动月活动工作涉及各村、各社区,覆盖面广,需要多方的配合支持。各村、各社区要积极与镇上及新闻媒体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做到部门联动,上下配合,切实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形成宣传发动月活动领导重视支持、部门倾力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3、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村、各社区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要精心策划,组织专门队伍,集中时间,狠抓工作落实。每个村、社区制作黑板报或公开栏1块,各村书写墙体标语至少1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书面总结材料在年4月5日前报镇劳务办。此项宣传活动完成实效将作为年度劳务考核的一项内容。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精神,农业局同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现按照《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必须体现“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阳光工程培训2500人,转移20xx人,计划开办12个专业,即:

  1、电动缝纫初级技工培训300人;

  2、电脑操作初级培训800人;

  3、电工培训200人;

  4、会计基础知识培训100人;

  5、家政服务员培训100人;

  6、餐厅服务员培训100人;

  7、建筑工培训200人;

  8、汽车驾驶培训200人;

  9、保安培训100人;

  10、沼气技工培训200人;

  11、农机驾驶培训50人;

  12、农产品初级加工及贮运培训150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主管农业的xx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推动与监督下,农业局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3、认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认定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确保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按照省阳光工程办“实施方案”对招标基地的招标时间、条件、程序、材料的要求,拟定《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招标公告》,确定20xx年6月20—22日为培训机构投标时间,6月23日为招标时间,6月24日为阳光工程项目认定培训基地,向社会公布招标结果公示时间,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必须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承诺责任书。

  4、财政资金补助农民。财政资金是用于对参加学习的农民给予补贴,降低农民参加学习的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如学员以培训券参培,培训基地要照券降低收费标准,如直接拨至培训基地,培训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一定要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标准如数补给参训农民。

  5、认真组织培训。

  ⑴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也可按用工单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

  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县现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

  ⑶培训内容:今年我县农民工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要内容是缝纫、电脑、电子、会计、家政、餐饮、建筑、汽车(包括农机)驾驶、保安、沼气技工及农产品加工和贮运等12个专业,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要紧紧围绕有利农民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⑷培训形式: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各培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主要开展订单培训,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后才能得到国家补助资金。

  ⑸培训教材:可选用全国统编教材或自行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⑹颁发证书: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兑现与省阳光工程办签订的任务合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相关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培训单位的'负责人为阳光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一定要兑现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的“项目承诺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培训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

  2、建立培训就业台帐制度。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培训台帐内容包括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帐说明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按县阳光工程办的要求汇总,培训台帐、就业台帐一式两份,自留一份,交一份到至县阳光工程办。

  3、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的单位名称、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792—7221347),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培训工作月报告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将不定期检查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确实难以完成培训任务的,将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整个培训任务落实。同时,县阳光工程办要求培训基地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每月至少报告一次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培训的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等信息情况,以便县阳光工程办向省阳光工程办汇总汇报。

  五、开展检查验收

  为确保完成阳光工程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阳光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县阳光工程办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培训基地的培训转移就业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受训农民转移就业率低于85.或违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扶持资金使用原则的培训基地,将取消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资格;对项目实施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将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3

  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既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又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为使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向产业基地和重点企业有序转移,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民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缓解我县工业规模企业招工难的重要举措。想方设法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力度、引导力度和对接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由跨省劳务输出为主向以县内工业规模企业就业为主的转变、由无序流动向有组织地到县内工业规模企业就业的转变、由谋生型转移就业到全面发展型就业的转变、由单纯就业向就业和创业并重的转变,切实激活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方向的战略转移。

  二、工作目标

  1、联通一个网络。20*年底前,完成县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统一全县数据系统。20*年底前,实现县、乡两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互联互通。

  2、完善一个平台。在全县现有21个乡镇劳动保障所的基础上,全县各行政村按省、市统一要求设立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20*年底行政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设立率要达到30%,20*年底达到80%,2009年全部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以村委会会计为主,各乡镇协管员名单要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签订两个合同。20*年底前,全县工业规模企业与乡镇签订用工合同和全县工业规模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定向培训合同均应达到50%。20*年全县实现两个合同全覆盖。

  4、建立三个台帐。20*年底前,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帐,全县工业规模企业用工需求台帐,培训机构、职业学校管理台帐达到60%。20*年全县实现三个台帐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县宣传、文化部门要通过电视、标语、墙报、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工业和产业基地发展的大好形势、招工优惠政策,广泛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切实转变农民就业观念,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2、加强劳动力资源和工业规模企业用工需求的调查。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积极协助各乡镇对本辖区的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根据县工业规模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上门招工;县工业办、经贸委、个私办要协助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和各产业基地,摸清各企业用工需求情况。

  3、整合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培训。要进一步整合培训资金和资源,把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金和资源整合起来,统筹安排,以政府主导、企业承接、社会参与的形式,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形成资金来源、培训主体、培训方式多元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制;按照工业规模企业的用工需要,签订好定向培训合同,通过县乡合作、乡企合作、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大力推行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有效衔接的“三位一体”培训模式,形成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就业、加快发展的新机制。

  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有60%以上实现就业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在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在县内工业规模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员,对其学杂费予以补贴。两项补贴资金,在上级各类培训资金中列支。

  4、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可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享受客商投资企业的同等待遇,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返乡创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在工业园区落户的返乡创业企业,其招用工、员工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劳动合同鉴证,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减免费用服务。

  5、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劳动保障部门要组建创业指导中心,经贸委、个私办、科技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共同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和政策咨询等服务。进城务工人员自主创业,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应为其提供担保支持,贷款额度可提高到5万元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6、以完善的保障体制促进转移就业。凡在县工业规模企业工作满三年后与企业续签了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且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还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租住廉租房。

  7、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持就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继续开展“春节万人招聘活动”;县劳动服务保障中心要免费为县工业规模企业招工信息,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鼓励城乡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经其介绍成功就业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布置会,确定乡镇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加大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宣传。

  2、摸底阶段。主要工作是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有关人员逐村、逐户、逐厂、逐校开展调查摸底,村级向乡镇上报的文字表格材料,村级要留底,实行动态管理。乡镇汇总文字表格材料后,要按要求录入微机,并按规定时间向县上报文字和表格材料和电子文本。

  3、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按照省、市、县规定的标准,组织人员进行达标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会议精神,提高对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思想认识。县政府已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明确责任和分工,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强化调度。为确保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县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还将结合工作步骤和要求进行督查,对完成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乡镇进行通报。

  3、健全机制。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通报制度、领导联系挂点制度、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制度以及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各乡(镇)需派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抓紧落实此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协调配合,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

  4、形成合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义重大,建立“两个合同、三个台帐”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县人劳局、就业局、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加强业务指导;县发改委、经贸委、个私办、财政、农办、农业、教育、科技、招商、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对下务求政策落到实处;县公安、统计等部门要大力提供支持;各乡镇要发挥村委会及协管员的作用,做好摸底工作,务求摸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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